1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你現在幾歲?如果你已年滿18週歲,你就是一個具完全責任能力的成年人,你的戶口問題可由你自行決定是否動遷。但如果你是一個未成年人,且在你父母離婚時,你的撫養歸屬權判給了你的母親,那你母親現在再婚,她有需要將她的戶口掛靠到你繼父的戶口中,那你是必須跟隨她的戶口變遷的。
2樓:遊魂
正常啊!你媽嫁給了人家,那麼就是人家的媳婦,至於你嗎,著個東西要怎麼說呢!
如果那男的對你和對你媽都好,那麼我個人建議,你就不要攪和了。因為你的親爸和你親媽已經離婚了著是個事實,你媽能在和你親爸離婚的短期,內找到幸福。
做為兒女你應該想的是祝福,而不是破壞。
因為他們都都失去了家。
3樓:霜職
遷吧,畢竟你是跟你媽媽的,
我爸爸媽媽離婚了,我跟了我爸爸,然後我媽媽又找了一個男的,他也是離過婚的,有一個兒子,我媽媽想讓我
4樓:智慧財產權力
沒什麼不合適的,畢竟是你媽媽想你了,讓你過去看看你也正常,不過你媽媽現任老公,對你來說確實是個外人,去也要注意避嫌,保護個人隱私。或者如果你覺得不方便,確實不好意思,就約你媽媽出來見面,不要在那裡住了。去之前也要和你爸爸商量好,讓你爸爸也放心,也別讓他寒心,畢竟他現在一個人撫養你,也很不容易,別讓他想太多,自己也不要有心裡負擔。
5樓:月光澈澈
那是你媽憑什麼不合適,你們是親人,別因為這些減少你們相見的時間
6樓:花花世界邊緣人
有什麼不合適的啊,畢竟那是你的親生母親,但是前提你能放下面子
7樓:
也沒什麼不合適的,如果到那了,感覺不舒服就回來
如果不去媽媽會認為生她的氣了,您說呢?
8樓:埃菲爾的豆豆
大家都和和睦睦的小住一兩天是可以的,要是有矛盾最好別去!
9樓:展森
你媽媽喜歡你,你是你媽的兒子,應該去。
10樓:嘴角
如果你想那沒有什麼合適不合適之說
11樓:勤奮的壞蛋
沒有適不適合只有心裡想不想
12樓:
可以去住幾天,別長住
13樓:
那男的怎麼樣,還是不要去了,給你媽媽添麻煩
我爸和我媽在我生下來就離婚了,去年我爸找了個女的,比他小十歲,因為當時小不懂事就稀裡糊塗的同意了
咯吱咯吱啃骨頭 你爸有婚姻自由,這個你管不了。至於你後媽現在又懷孕了,希望你有了新的弟弟或妹妹之後,你爸不會冷落你吧。按照社會現實,一般比較年輕的女性結婚或再婚後,都會想要和男方生個孩子,她們覺得這樣才有穩固的家庭關係。即使你爸本來不想再老蚌生珠,但也架不住你後媽溫香軟玉每天吹枕邊風。再說了,女人想...
我媽媽39歲跟我爸爸離婚後自己,又找了個男的把自己肚子弄大了我不想接受怎麼辦,我想把我媽鼓起來的肚
有趣的教育 媽媽39歲,跟我爸爸離婚後。自己又找了一個男的。把自己肚子弄大了,我不想接受怎麼辦?確實,媽媽39歲,跟別跟別人又有了孩子,自己肯定心裡難受,不過你媽媽有一點做的是不錯的,是離婚之後。跟別人有的孩子不是在婚內跟別人有的孩子。這應當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沒有違法。起碼你媽媽是遵紀守法了。所以這...
我媽媽跟我爸爸離婚了離婚過後又找了一位叔叔交往一兩年過後這個
有舍有得 有用,可以起訴。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零七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零九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這種二次結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