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遺產分配問題

時間 2021-06-01 17:57:36

1樓:維權律師

本人認為這個房子的房產證上寫的是你朋友的名字,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就是你朋友的,雖然你母親為房子出資過,但是這個可以視為你朋友母親對你朋友的贈與,如果你朋友母親的出資是拿你朋友父母共同財產出資的,你朋友繼父未反對的,也可以視為你朋友繼父同意的。

所以這個房子產權已經在你朋友名下,你朋友繼父的兩個兒子無權要求繼承!

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母親和繼父一直沒領結婚證,屬於同居關係即使,即使女方過世,男方也無權繼承女方的遺產,更不要說男方的孩子繼承女方的遺產。且房產是女方女兒姓名,其他人無權主張任何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3樓:

2023年2月1日之後,你朋友的母親形成新的家庭,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結婚,兩人並未形成婚姻關係。房屋是屬於你朋友的,但是那20萬元,需要看是贈予還是借款了,可以讓他母親和「繼父」寫一份贈予證明。

再婚家庭遺產分配問題?

4樓:千里單騎的驛站

你好,對你問題提供參考如下:

1、繼父與你母親再婚後買的房子,屬於他們兩人婚姻共同財產,每人一半產權。

2、繼父與繼母再婚時,繼父的生子女如果已經滿18週歲,與你母親不形成撫養關係;若未滿18週歲,則形成撫養關係。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對你母親有贍養義務,沒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法律未規定一定要承擔贍養繼母義務。

3、你父母離婚時,你判給父親,因此,你與繼父之間不是撫養關係。

4、《繼承法》第二掌第十條規定「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繼子女、養子女)、父母」。

根據繼承法,繼父與你母親之間可以相互繼承對方的遺產。而 繼父的生子女是他們父親遺產法定繼承人,你是母親遺產的法定繼承人。

5樓:彥柯是我

第一,房子屬於你繼父與母親的共同財產,你繼父過世後,該房產首先應當析出50%的份額給你母親,其次,剩下的屬於你繼父遺產的50%按照法定繼承的順位繼承。繼承人分別是:你母親,你,你繼父的兒子和你繼父的女兒。

第二,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的贍養義務是基於繼父母對繼子女有撫養的情況下,如你所提供的資訊,你繼父與母親再婚時,你以及你繼父的兒子還在上學,若此時你們均未成年,那便可認定你的繼父和你之間存在撫養關係,不僅你可以繼承你繼父的遺產,你母親百年之後你繼父的兒子也可以繼承你母親的遺產。至於你繼父的女兒,與你母親不具有撫養關係。

若有不明,可追問。

6樓:八三老人

對於你的問題,你是否有繼承權,取決於你與你繼父是否形成撫養和贍養關係,你母親的遺產你繼父的子女是否以繼承權,同樣取決於是否形成撫養和贍養關係。對於你的描述,有遺囑按遺囑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7樓:羅長江律師

房產屬於你繼父與你母親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他們另有書面約定再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除外)。

「繼父的兒子還在技校」、「我也是在上學」,你們二人分別與繼父(或繼母)形成有撫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子女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具有同等權利義務,包括對繼父(或繼母)的贍養義務以及繼承權利。已出嫁的女兒就不與你母親形成上述權利義務關係。如果你繼父先於你母親離世,如無遺囑,你繼父的房產份額由其兒子、女兒、你、你母親共同繼承,原則平分;如果你母親先於你繼父離世,如無遺囑,你母親的房產份額由你、你繼父、你繼父的兒子共同繼承,原則平分。

再婚家庭遺產分配問題如何處理,關於再婚家庭遺產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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