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來自濠城鎮靦腆的白肩雕
住在一起,又是一起出的錢,你前夫是有權利要房子或者錢的。肯定有他出錢的依據吧,事實也是人家有付出,法律還是會保護的
2樓:悄悄美
有權利要的,因為他畢竟出錢了這是事實,雖然寫的是你的名字,但是沒有證據想要回錢和房子也不是容易的,這個要看你的態度了,你如果想還他的錢很容易,你不想還他拿你也沒轍,就是這個這個道理。
3樓:顏值
你好,至少可以要求歸還出資的,至於房子還是看證據。
4樓:
這個是有權力的,但是他的有證據證明他出錢了,否則他是要不出的。
5樓:崔先生
若有證據出資當然有這個權利。
6樓:易書科技
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規定住房產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所有。
房產證登記人是離婚的夫妻倆。兩位就是住房共有人。房產想辦理過戶手續,需要房主首先取得住房的產權,有住房的房產證,契稅證明,和出讓性質土地證。
貸款還清,無抵押。然後買賣雙方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如果住房是共有性質住房,需要房產證登記人和共育人一起簽字辦理過戶。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離婚後,前夫出錢用我的名字買的房子,房產證是我個人所有 5
7樓:愛喝粥
產權人屬於你,法律上對方沒有權利干涉!
可以私下委託房產中介,一氣呵成交易完畢。
籤協議如果對方不同意配合反倒麻煩。
8樓:虎畫美學研究
如果離婚時對財產析分已經明確
那麼一切都由你做主
9樓:幻夜思
可以公證,有法律效力。
離婚後我給前夫買了一套房子,寫了他的名字,分手後怎樣要回屬於我的房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住房權益屬於誰,是看房產證登記人名字,不看別的。
住房是離婚後,以男方名義購買,房產證也只有男方一人名字,那麼該住房產權屬於男方個人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女方沒有權利主張住房產權。
女方有實際出資證明,可以憑出資證明要求男方歸還自己的出資款,主張債權。這個法律支援。如果男方拒絕,女方可以憑出資憑據上法院起訴維權。
11樓:sjl使勁弄
你有點扯耶i離婚後還給他買房子,你腦殼有毛病呀!買了又要要回來,
12樓:勝航金屬絲網
離婚了還買房子給前夫 還寫他的名字 你這不是明擺著這房子的所屬權歸你前夫啊 有買房子那會的票據嗎
13樓:任性雜碎草
那肯定要不回來的了。
14樓:seventy壘秣茈
寫他的名字,要不回來了
離婚後我自己買的房子,前夫還有權來爭嗎?
15樓:維權律師
這個屬於你個人財產,前夫沒有權利來爭奪。
16樓:思緒紛飛
這樣的情況
完全沒有權利
這是你的財產
所以不要擔心
1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女方購買的房產屬於女方的財產,前夫無權要求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後又與前夫同居,但由於沒有感情,所以又有了異性朋友,算違法嗎
不算違法,只是道德上有點問題。離婚後又同居,那麼是為了錢還是為了其他呢。如果為了孩子,那就沒啥可說,畢竟都已經離婚了,都是單身可以找尋自己的幸福生活。不算啊,首先你們已經離婚了,也沒有啥感情,再與前夫同居,這也是你自己的意願,在雙方都不排斥的情況下,屬於自願,然後你也可以選擇不和他再有關係,哪怕是你...
為什麼女人離婚後不願意跟前夫復婚?因為害怕重蹈覆轍麼
我不是香菱 是的。離婚和復婚都不是一個簡單的決定,一時的不習慣總會過去的,如果雙方沒有任何好的改變,還是會有不好的結局。 貪睡的風風 因為這個人不值得啊,肯定會害怕重蹈覆轍啊,而且為什麼要復婚呢,離婚之前已經想清楚了呀。 life南念 對啊 都離婚了 再來一次傷害就是加倍的 感情最怕的就是重蹈覆轍 ...
離婚後前夫不給戶口本遷移怎麼辦,離婚後前夫不給戶口本怎麼辦戶口遷
都律師講案件 您好!你與前夫的婚姻關係由法院判決解除,你與前妻之間的配偶權既已喪失,作為配偶權內容之一 要求對方與己共同生活的權利也隨之消失。假如法院明確判決你前夫離婚後應居住在別處,其戶口有落腳點的,她沒有理由把戶口繼續留在你處。現在的問題是,對方不肯把戶口遷走。對此,不妨參照198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