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生前在銀行給我留了2萬元的無密存款,可當時存我爸的名字,現在我爸爸不在了我想把那錢取出需要

時間 2021-06-07 18:58:02

1樓:匿名使用者

按正常手續要按繼承來處理,繼承需攜帶的材料有:

1.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法律文書(如:判決書 、公證書);

2.取款人與你父親的關係證明(如:戶口本);

3.你父親的死亡證明;

4.取款人的身份證。

注:若繼承人不止一人,則取款時全部繼承人都要到場,且必須各自攜帶以上證明。

如果存的是活期,你憑存摺或者卡到銀行視窗可以取出來的。如果存的是定期,並且加了自動轉存,則只有到期的那一天不需要提供身份證就可取款,其餘時間取款按提前支取,必須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證明,所以除到期日外,如果想取款只能按繼承手續辦了。

2樓:

這個情況比較特珠,最好還是到相應的銀行網點諮詢,應該不會太困難,畢竟是親人留給你的!

3樓:80後小水壺

去銀行問一下就知道了唄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請你節哀順便,你現在要取那個錢也是可以的,銀行規定要開一個死亡證明,同時你是你父親的財產繼承人。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是獨生之女,如果是可以拿死亡證明到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到銀行辦理。

如是多子女的,需全部子女帶死亡證明到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到銀行辦理。

我爸爸生前給我留了2萬元的無密存款單,現在人不在了家裡急需這錢,怎樣才能快速取出 40

6樓:小奧斯卡

以下是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如果存款已到期,2萬以下可隨時拿存單支取,但如果提前支取的話,就要遵守以下規定。

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

通知各省、市、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中國人民銀行各省、市、自治區分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 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資料的所有權。個人將合法收入存入銀行的存款,歸個人所有,不得侵犯;銀行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銀行工作人員對儲戶的存款情況,應嚴守祕密,不得洩露,違反

者視其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依法保護公民儲蓄,對法院、檢察、公安部門向銀行查詢、要求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問題,現作如下規定:

一、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存款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因偵查、起訴、審理案件,需要向銀行查詢與案件直接有關的個人存款時,必須向銀行提出縣級和縣級以上法院、檢察院或公安機關正式查詢公函,並提供存款人的有關線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存款日期、金額等情況;經銀行縣、市支行或市分

行區辦一級核對,指定所屬儲蓄所提供資料。查詢單位不能逕自到儲蓄所查閱帳冊;對銀行提供的存款情況,應保守祕密。

(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偵查、審理案件中,發現當事人存款與案件直接有關,要求停止支付存款時,必須向銀行提出縣級和縣級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正式通知,經銀行縣、市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一級核對後,通知所屬儲蓄所辦理暫停支付手續。

停止支付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逾期自動撤銷。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應重新辦理停止支付手續。

如存款戶在停止支付期間因生活必需而須要提取用款時,銀行應及時主動與要求停止支付的單位聯絡,並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處理。

(三)人民法院判決沒收罪犯儲蓄存款時,銀行依據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判處民事案件中有關儲蓄存款的處理,執行時應由當事人交出存款單(折),銀行、儲蓄所憑存款單(折)辦理;如當事人拒不交出存款單(折),須強制執行時,由人民法院通知人民銀行,人民銀行

憑判決書或裁定書,由縣、市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一級核對後辦理,當事人的原存款單(折)作廢,將判決書或裁定書收入檔案儲存。

(四)查詢、暫停支付華僑儲蓄存款時,公安機關由地(市)以上的公安廳(局)、處依照上述規定手續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由對案件有法定管轄權的法院、檢察院依照上述規定手續辦理。

(五)為了嚴密制度、手續,特制定有關查詢、停止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幾種文書格式,隨文附發。使用這些法律文書時,應統一編號,妥慎保管。

二、關於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提取、過戶手續問題涉及的內容比較複雜,應慎重處理。

(一)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處。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

定書或調解***過戶或支付手續。

(二)在國外的華僑、中國血統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國內銀行的存款或委託銀行代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者,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或其他可以證明存款人確實死亡的證明)向當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以辦理存款的過戶或支付手續。

(三)在我國定居的外僑(包括無國籍者)在我國銀行的存款,其存款過戶或提取手續,與我國公民存款處理手續相同,應按照上述規定辦理。與我國訂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僑民應按協定的具體規定辦理。

(四)繼承人在國外者,可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和經我駐在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以辦理存款的過戶或支付手續。

繼承人所在國如系禁匯國家,按上述規定辦理有困難時,可由當地僑團、友好社團和愛國僑領、友好人士提供證明,並由我駐所在國使領館認證後,向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再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繼承人所在國如未建交,應根據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居住國外的繼承人繼承在我國內銀行的存款,能否匯出國外,應按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公證部門的證明,暫按財政部規定: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財政部門入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可轉歸集體所有。

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以上各項希研究執行,望將執行中的問題及時反映。

過去有關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的過戶或支付手續如與此規定相牴觸時,以此檔案為準。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到銀行去問需要什麼手續,很簡答的。

我媽一直用我爸爸的銀行卡存錢,可我爸不在了,卡現在突然丟了,密碼知道,這個錢怎麼取啊?郵政儲蓄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去郵政,可以通過人名查,需要身份證。你說“不在了”是什麼意思?如果是去世的話,需要派出所證明

9樓:板亦玉

拿著你爸爸的身份證去掛失

10樓:

不在了是指死亡嘛?如果言語不到請海涵,你爸身份證或者和你爸媽結婚證證明出來就可以了

11樓:望若南

拿著你爸的身份證或以前有沒有存摺

為什麼我爸爸不給我買電腦呢,我想讓我爸爸給我買個手機

夜神亟 家長說的也有道理,你現在沒有電腦可以保證,但有了之後就不見得能像你所說的那樣了,而且你說你爸爸2000多工資,他可是要照顧一家人的生活所需呀!身上的負擔還是很重的,你也應該體諒體諒他。我也知道從電腦上能學到很多知識,也許家長用電腦不是很多,甚至不會用,因此不知道電腦的重要性,所以他不會贊成你...

請問,我爸爸用房子在銀行幫人擔保,借了錢,他如果現在房產證名字轉給我,可以轉麼,還是要等那人還了錢

如果當初履行正規的擔保手續,應該是轉不了的,因為在房產局已經做了抵押登記備案,你去辦過戶,房產局不會讓你辦的 杞靖靖 你爸爸用房產做抵押擔保替別人在銀行貸款,那一定在銀行進行了抵押擔保登記並從登記之日起生效 你爸爸要把房產過戶給你 即把房產證名字轉給你 根本無法過戶,過戶時必須帶上有效證件到當地房管...

我爸爸在郵政儲蓄銀行買的保險,已經過期了,沒取,今天發現保單丟了

1 他人撿到不可以取錢。可以補辦 2 您先要確定在郵儲買的那家保險公司的產品。3 通過郵儲 查詢查詢到該公司的 諮詢辦理手續4 通常需要投保人的有效證件和銀行活期存摺或銀行卡,如 身份證 軍官證或港澳通行證等到保險公司辦理掛失和滿期給付手續。僅供參考 你好,保單丟了別人撿到是取不錢的。它必須是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