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發生口角併發生爭執被打傷責任分析

時間 2021-06-11 15:23:07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如果是他先動手的你爸爸當然構成正當防衛,以你說的這種情況,3處骨折,傷情比較嚴重,就是重傷了,也肯定構成故意傷害罪,也最少會是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這已經不是簡單的由矛盾引起的打架鬥毆的治安案件,而是一刑事案件,作為一個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他應該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民事方面的責任(也就是賠償你的醫藥費方面的錢,你爸在這件事方面也有些過錯,肯定會相應減少對方的賠償金)

3 如果對方做偽裝,你爸先動手的,那對方也就是防衛過當,造成這樣的後果,我覺得可以認定為防衛過當,防衛過當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你必須冷靜,衝動會陷入深淵,要相信法律。

2樓:瞬深

1.如果是他先動的手爸爸是否為正當防衛?他是否構成了傷害罪?

《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要件:

1、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這種不法侵害可能是針對國家、集體的,也可能是針對自然人的;可能是對本人的,也可能是針對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權利,也可能是侵害財產或其他權利,只要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行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須有不法侵害行為發生。所謂「不法侵害」,指對某種權利或利益的侵害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其違法的侵害行為。

3、必須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結果發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而不是尚未開始,或者已實施完畢,或者實施者確已自動停止。否則,就是防衛不適時,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4、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即正當防衛行為不能對沒有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屬)造成損害。

5、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正當防衛是有益於社會的合法行為,應受一定限度的制約,即正當防衛應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襲擊,防衛人往往沒有防備,驟然臨之,情況緊急,精神高度緊張。

一般在實施防衛行為的當時很難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確實意圖的危險程度,也沒有條件準確選擇一種恰當的防衛方式、工具和強度來進行防衛。因此,只要不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都應當屬於正當防衛。

《刑法》的規定,實施正當防衛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第一、只有在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時;

第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第三、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防衛,而不能對無關的第三者實施;

第四、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如果你的父親進行防衛時,如果符合上述四個條件,就不必擔心他會負刑事責任了

應該構成傷害罪

3樓:

無論誰先動手,互相鬥毆不構成正當防衛。

如你父親傷勢嚴重,則構成傷害罪。在有關部門進行刑事指控的同時,你們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請求,但由於你父親也有法律上的過失,你父親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不會得到全額賠償。

你保持冷靜是正確的,關鍵是解決問題。如果你傷害了對方,反而置自己與家人於不利境地。

4樓:濤聲海韻

與人發生口角併發生爭執被打傷責任分析如下:

雙方爭執,最後激化矛盾,升級為鬥歐事件,屬於雙方均有責任,違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按照該法有關規定接受治安處罰;

雙方打架後,按照互相**的原則給予賠償經濟損失;

如一方經傷情鑑定屬於輕傷以上,則應當由偵查機關立案,檢察機關進行公訴。這時候施害一方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1.正當防衛通常是隻能避讓或者阻止對方對自身的傷害 但不是傷害對方 現在你老爸在阻止對方傷害時如果有傷害對方的意願並夠成傷害 那就不是正當防衛

但你老爸打架不及年輕人 沒重傷到人家 反而自己重傷 算你老爸走運 可以受到法律保護 屬於正當防衛

2.是否能夠確定誰先動手在法律上不追究,法律只追究事件發生的動機和事件所產生的效果,事件的過程就是相互鬥歐了 法院是不會太追究的清楚一下就行 所以事件效果對你老爸有利,故意傷害罪,那人跑不掉 如果是我就這麼判

3.根據上面所說,事件發生的動機是什麼得清楚 因口角產生歐鬥 再看結果 結果是你老爸重傷入院 而另一方安全無事 現在再來追究誰先動的手是無意義的

4.小弟弟 把分給我吧 給我分我教你要更多的精神損失費

5.樓上的抄了一大堆給你 你肯定懶得看 看了也沒用 你又不是律師

6.我給你的意見通俗易懂

6樓:

互相鬥毆,不是正當防衛

先要做司法鑑定驗傷,雙方互相承擔賠償責任

我的朋友因為和人發生口角,把人打傷,構成輕傷,以賠償和解,並不再追究刑事和民事責任,公安機關是否該結案

7樓:匿名使用者

那得看你那公安機關負不負責了~~~

因為在法律上,只要構成輕傷,就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版罪,已經屬於公訴權案件了。公訴案件不能私了。你們關於不再追究刑事責任的條款毫無疑問是無效的。

但是在公訴後可以認為是積極賠償受害人,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如果你們那公安局不負責或者偷懶,想順便把事情了了算了,那就有可能了。不過法律上和理論上原則上程式上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刑事案件,一般不立案。因為你們是調解糾紛。只是小事而已 。正常情況下,這樣的事情不會立案。

9樓:毛病版凌帥

人家沒收你就是給你朋友機會 希望他能和受害人和解 公安機關沒資格追究你朋友責任 訴訟原告必須得是受害人 人家都不追究 公安機關管不著的 這種行為又不危害公共安全 國家利益

10樓:匿名使用者

在派出所和解,相當於派出所主持調解,已經結案,不會再提起公訴。

跟人打架,把人打傷了,負什麼責任?

11樓:北葵向暖與風相擁

這種行為屬於毆打他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規定:

(一)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七)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1、你只是偶爾因為糾紛與人發生口角而與人動手打架,沒有如召集或組織朋友幫你打,即使是三人以上,也不能算是聚眾。

你的行為,應以打架鬥毆論,具體應負什麼責任,要看你將對方打傷後的傷害後果:如果對方是輕傷及以上,你要負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只是輕微傷,你就應負的是治安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積極賠償後,行政責任可以不追究。

2、「如果有事的話,我應該負什麼責任?算不算是帶頭打架的一類的?

是賠償一類的,還是要負刑事責任」:

(1)如果你確實是沒有召集朋友幫你打架,朋友來後你也沒有指使他們繼續打、而是朋友要打的、你只是最初「推了他一下,踹了他一腳」:那麼,你就只對你「推了他一下,踹了他一腳」的傷害後果負責任,對其後你朋友打他造成的傷害後果不負責任,也就說:你不算「帶著打架」一類的,不用負刑事責任,但可能與朋友分擔一下因你推踹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2)你朋友把人打傷、不是你指使的:由你朋友負責,構成輕傷及以上的應負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輕微傷的應負治安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3)但你說「我和我幾個朋友並不是說好了打他的,純粹是我自己的事情,並沒有商量好他們來一起打的」最好是有證據證明,比如對方承認、或是你朋友自己承認,如果這兩方都指認是你召來的朋友幫你打架,就麻煩了:

13樓:四哥有法說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傷,經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達不到輕傷標準的,按治安案件處理。不管對方承擔刑事責任還是行政責任,都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14樓:

雙方打架責任如何劃分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就調解賠錢.昏迷不醒的話你就完蛋了..群毆你朋友也得被抓

16樓:

是否負刑事責任主要看傷。法醫學鑑定的傷害結論。

輕微傷,負民事責任;輕傷,三年以下,重傷三年以上。民事責任仍要承擔,否則不考慮緩刑。

上面是指打人或打架。

如果是聚眾鬥毆,不傷人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聚:糾集; 眾:三人或以上; 鬥:雙方對打; 毆:一方打一人或多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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