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依煜祺
婆媳家庭矛盾,孃家父母可以站在公正的立場和角度出指建議,提供問題解決的方案;畢境他們也是為了女兒的家庭和諧,家以和為貴,婆媳之間各退一步就海闊天空;若是孃家人橫蠻不講道理,就無權干涉,讓他們靠邊站去。
2樓:七臺河李陽平
看了半天也無法理解你所要表達的意思,無法給予回答。看樣你實是思維不清昕了。建議你到當地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所諮詢。
家庭糾紛~~這個案件怎麼處理?
3樓:華律網
離婚、撫育、扶養、贍養、收養、監護權、解除同居關係等家庭糾紛,這些家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不是公安機關的受案範圍。當事人應該協商解決,或者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協調,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但是如果雙方存在肢體上的衝突找公安,公安機關會受理。
4樓:潯昌金
家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類的一種。此類案件怎麼處理要看案件的性質。也就是說案件本身有沒有產生惡劣的後果,有沒有觸犯到刑事法律。
普通的民事案件通常是通過社群街道、公安派出所進行調解,促使當事雙方對事件進行協商,達成一致。如果調解不成功,則由一方作為原告起訴到法院,法院受理後仍然是組織雙方從法律的角度再次進行調解。如果再次調解還不成功,那就由法庭依照相關法律作出判決。
總之,處理家庭糾紛案件,在不觸犯刑法的條件下,以調解為主。
5樓:嚴青青
1、輕傷與輕微傷不同。夠輕傷的話,你姑姑就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了,也就是說可能判刑;而輕微傷只是受治安處罰,也就是警察說的拘留、教養什麼的。不過,家庭糾紛警察一般不會處罰,會調解調解,讓你姑姑出個醫療費算了。
2、你說的是房本而不是戶口本嗎?要拿房本幹嘛?
打官司的話,只能打分割遺產。
如果只要出氣,找找派出所拘留她兩天。不過那樣可結仇了,看守所可不好待,一家人這就算了吧
6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7樓:輕候千柳
清官難斷家務事,調節最好,不行就上法院
8樓:哥們要盤麼
一般就是以協調為主`
家庭糾紛一般不會立案!
除非事件比較大!
9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調解,做好你姑姑的思想工作。實在不行的話只有去法庭解決。
10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說得不錯,清官難斷家務事啊.我也有同感.但是我希望你們可以都靜下來好好想想,然後再好好聊聊.家庭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啊!
家庭的事如果上了法庭就很難再是家庭的事了,如果沒上過法院就永遠不會明白上過法院會是怎麼樣的後果.
也就是說你的姑姑以後可能再也不是你的姑姑了.
我希望你想清楚再做決定.怎麼說都是一個家嘛!
後面是怎麼樣可以發個結果出來讓大家也知道一下.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家事,最好不要上法庭!可以找仲裁所幫忙
家庭糾紛小案例
12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糾紛案例】10平方米小房斬斷手足情?
隨著全市各區市的舊城改造,拆掉了一處處「趴趴屋」,有不少人因為拆遷一躍躋身「富人」行列,然而房子大了,錢包鼓了,原先一家人擠在小屋裡其樂融融的日子卻不見了,更有人因而失去了自己的家。母與子的親情割裂、兄與弟的斷絕交往、夫與妻的東別西離,一樁又一樁的親情官司擺上桌面,一件又一件的房產糾紛讓一家人對簿公堂。
【場景】法院門前
10平方米小房斬斷手足情
在法院大門口,孫老大瞥了孫老二一眼,從嘴邊擠出一句話:「過戶,等著吧……」
這種情景在徐斌眼裡已見怪不怪,看著兩兄弟的背影徐斌感慨萬千。
60歲弟弟狀告70歲哥哥
「老孫家就這麼兩個弟兄,一位60歲,一位70歲,好了一輩子,可這次卻對簿公堂。」今年年初的一天,孫老二感到「實在沒處說理去了」,便跑到法院諮詢,法官指導他寫了一張「起訴狀」。他的請求只有一條:
請法院判決,將屬於我的房產還給我。
孫老二所說的房產是一間父母留下的小房,面積不到10平方米。父母早在兩年前先後去世,兩兄弟也沒有因為這處房產打唧唧,可如今舊城改造的觸角伸到了這處偏僻的路段,按照規定,小房可以拿到幾十萬元的補償金,政策下來了,兄弟之間的矛盾也開始了。
一家人曾經很和睦
徐斌說,孫老大常年在外地工作,父母平日都靠孫老二照顧,孫老二每天早晨上班前,都先到父母家做好早飯,自己吃上幾口趕緊往單位趕,下了班也得去父母家熱好了飯再回自己家。當然孫老大也沒袖手旁觀,每到年節都會找人往家捎東西,每次都有孫老二的份。到了春節,孫老大會風雨無阻地回青島陪父母過年,還特意把孫老二夫妻倆也叫到一起團圓。
過去鄰居都說,孫家兩兄弟孝順、團結,別看老孫家孩子少,也沒有閨女,老兩口享的福一點也不比別家少。
2023年,孫老大的兒子要結婚,老人把兩兄弟叫到身邊說,只有這麼一個孫子,要把一間稍大的房子給孫子成家。老人怕老二心裡不舒服,特意承諾以後不會虧待他,老二沒有任何怨言,一口答應下來。
父母去世矛盾爆發
孫家老人生前將名下的兩套房產,一處給了孫子,另一處給了小兒子。父母去世四五年後,拆遷的風聲刮到兩兄弟的耳朵邊,孫家兄弟倆這份為人稱道的手足親情,比這棟破敗的老房垮得還快。
父母生前有遺囑,案子非常清楚,孫老二贏了官司。然而親眼看到老二手裡拿著父母簽名的文書,老大還是不肯接受,從立案到鑑定,再到鑑定結果拿出來,幾個月過去,兩兄弟除了在法庭上幾句爭辯,沒有說過半句多餘的話。離開法院時,兩兄弟各自都是一臉的冷漠。
一件家庭糾紛,我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家庭糾紛,但是也不是無法完全解決,只是短時間內比較難而已。有以下幾點你需要認清和努力的:
1、你姥爺留下的房子,如果當時是屬於單位的租住房,並且沒有經過房改將房子落實到住戶,那麼這個房子是不能作為你姥爺的遺產給他的後代繼承的,但是因為形成事實的居住關係並且現在仍然租住的人可以在拆遷時獲得一定的補償,也就是那個房子的補償僅限於現在仍在居住的人。當然,如果那個房子已經經過房改,那就是你所說的大家有份繼承的情況,但從你的述說看這個房子的物權仍是那個單位的,但是因為單位不在了,所以補償不能以到單位的形式再分到原職工再以遺產的形式繼承下來。像這種情況你可以到當地有關部門去諮詢是否能補辦房產證,如果能補辦的話,當然可以辦成姐弟四人共有的房屋。
2、你可以找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出面協調解決你大姨的困難,既然你在北京地區,那麼北京的基層單位還是比較有力的,可以尋求他們出面解決。
3、從你大姨的家庭狀況來看,你可以幫著尋求法律援助,一般很多地區都有律師事務所或者司法局的相關部門設立這種機構的,法律援助是免費的。也可以尋求當地基層調解員(如果有的話)幫助。
4、說到底,根本原因還是因為家庭狀況不好,如果大家都有得房舒適的住這個問題就能根本解決了。你作為一個晚輩,自然不好對你大姨說什麼,但是你的生活已經受到影響了,像這種狀況,如果有能力的話還是從自身解決最好,你說你28歲了,如果你是女的,儘快找個好歸宿就是了,如果你是男的,那麼更不要有怨言,自己努力掙錢吧,掙到錢買個大房子,什麼問題都解決了。
5、我不知道像你家或者你大姨家的情況是否能夠得著申請公租房或者經適房,你可以去了解下,如果能夠,從別的途徑解決住房問題也未嘗不可。
6、如果房子不是單位的,那麼一定是有戶主的,這個可以在戶口本上查出來。同樣,如果房子要拆遷,戶口仍然在這個房子的人都能得到補償的。所以關鍵仍然要看房產證和戶口簿。
我們家的家庭糾紛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通常都由兒子繼承吧?農村不都是這樣?如果你兩個姑姑要分,得讓她們先交養老費用和醫療喪葬費
15樓:匿名使用者
按國家有關法律,兒女都有平等繼承權,你媽可以繼承,具體可查查有關法律
16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繼承順序:第一是子女。所以她們分是理所當然的。建議你現在馬上舉證,包括你爺爺和奶奶生活費 醫療費 喪葬費 等,並舉證她們兩個沒有盡說贍養義務。
這樣的話,如果她們想分,也要除了給醫療費 喪葬費以外,還要補償你們這幾年下來撫養老人的費用,然後才能分家產
這是一個家庭糾紛的案件,是關於我我叔叔想分割我家房子的事。 130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觀點,完全是站在你自己的立場,你四叔的觀點,也是完全考慮他自己,其實人的本性都是自私自利的,可以理解,如果你們換位思考,也就不會水火不容,因為你四叔他沒有自己的房子,他住你家十幾年了,你家就是他家,你不要他住這裡,他能去**?他在你爹造房和看病的時候,都出錢,說明還是仗義,幫助過你們,你為什麼現在非要把你四叔趕走呢?
你父親當初讓你四叔進來,說明也是有兄弟情義的,**會分你的我的,既然你父親已經去世,你四叔也在家中撐了男人,家長這個門面,肯定他對你們母子,也有照顧,現在你父親未造完的房子,是你四叔要完成的事業,你就接受現實吧,他不叫搶,是名正言順。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跟他聊下天 把錄音開好 你們要重點說當時錢的問題房子的問題 讓他自己說出來是怎麼回事 再找律師 應該有勝算的機會
19樓:祝辭
關鍵是你欠錢了嗎,欠了就還,沒錢還,就先拖,現在就算還錢了,你四叔也不會走的。你還是拿刀,逼他把名字改回來,不改就砍,嚇的他不敢住,就沒心思分你家房子了。要麼你裝神經病,每天罵他。
20樓:合凝夢
土地證上已經有他的名字,這個很難逆轉。去問一下專業的律師更好點。
21樓:匿名使用者
請向親戚借錢先還給他。
請問像我家這樣的家庭糾紛該如何處理?
22樓:風の汐
呵呵我沒辦法
我根本不覺得怎麼的
你們就當還債吧
畢竟沒有爺爺他們也就沒有你們啊
看開點至於你的親戚們
他們如果真的那麼壞 就當不認識他們得了
錢財都讓給他們吧 就當和他們的脫離費
自己好好生活
人生不是用錢來衡量的
夠用就行了
多了也只會成天擔心
一件家庭煩惱,一件家庭煩惱的事我好累 請網友幫
卯順 大人的世界很複雜,有我們理解不了的壓力,我的媽媽也愛這樣,還愛發脾氣,希望我能理解她並且做到她所希望的一切,對此我也無可奈何,只有心放寬,聽著,讓她自己安靜下來。作為子女能做到的有限,一旦離開她,連聽她嘮叨的機會也沒有。親人之間,互相理解就好,多付出與少付出又有什麼關係 其實 你媽媽確實有點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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