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別古看法
根據《刑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這就是說,「受害方告到法院,如果在未**前原告失蹤或是逃跑,」是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的。「過個三五年後又回來了,」一定會再追究他的責任的。
附:《刑法》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這樣,刑事訴訟部分肯定回繼續判決,刑事責任是一定會負的。
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中附帶民事訴訟要依據刑事訴訟來決定。
這裡附帶民事訴訟時,原告的缺席,可能會導致按撤訴處理,法院可能裁定原告撤訴。
如果幾年之後又回來了,如果再次起訴,應該開始要追究其民事責任
3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這個民事部分,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的
刑事部分可以追訴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是被告沒能力賠償吧?
首先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法定刑最高三年,法律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但公安機關已經刑事立案後,不受追訴期限制。
把人打成輕傷,法院判決時,只要打人者賠償判決的經濟損失,就只判緩刑嗎?
5樓:
可以這抄麼理解,輕傷是屬於較輕的襲刑事自訴案bai件,也就
du是說,輕傷本來在刑事犯罪zhi中,就是比較輕的。dao在現實執行的案件中,輕傷一般也就是在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多數情況下是會同時適用緩刑,但這並不等於賠錢後就可以免於刑事處罰,只是說這樣可以從輕處罰,具體的還得看認罪態度、是否自首、作案情節等來綜合考慮,其實法院的這種判決是正當合法的,也體現了法律寬嚴相濟的原則。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6樓:匿名使用者
把人打成輕傷,法院判決時,打人者賠償判決的經濟損失後,也不是隻判內緩刑的。
根據《刑法容》的規定,法院判決適用緩刑的前提是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但並不是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就必須適用緩刑;而且如果被告人是屬於累犯的,不能適用緩刑。
同理,在打人者賠償受害者的經濟損失後,法院會在量刑時予以從輕處罰,但不是賠償了損失就必須判緩刑。具體是否能夠適用緩刑,要由法院根據法律和案件的具體情況來依法判決。
7樓:中顧法律網解答
不是的,如果你積極賠償,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可以減輕處罰的。 但未必判決緩刑。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隻能判緩刑,而是可以判緩刑。實務中一般判緩刑或免於刑事處罰。
縱橫法律網 宋曄明律師
9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理論上是不能這樣的,等於是花錢買刑,不過這是實踐中法院通行的做法,和諧社會嘛
10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賠償損失,取得刑事諒解書,可以輕判,但是不一定就可以出來,不坐牢
我把別人打成為輕傷,賠償錢嗎,被人打成輕傷,要對方賠償多少錢
賠錢,如果構成輕傷或重傷,承擔刑事責任。並賠償他人損失。x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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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go華 不賠的後果很嚴重,坐牢不說,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下來後,受害方會拿判決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你坐牢期間,會凍結你的個人財產,等你服刑出來後繼續要求強制執行,法院執行局會時不時傳召你,如果你名下有銀行卡收入等,也會被凍結 怡鑫商務 那就讓他去做,做不了幾天就受不了的 我父親被人打成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