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取保候審都月了沒有訊息怎麼回事

時間 2021-06-12 13:12:02

1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取保候審後沒訊息,可以自己到辦案單位打探訊息,或者等待訊息,辦案單位會通知的,做到隨叫隨到即可,取保候審後,一般是6個月左右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四條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2樓:商標註冊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司法機關不會停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接下來會提起公訴,等待判刑,耐心等待即可。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取保候審一個月了,還沒收到任何通知是怎麼回事?

3樓:嘆笑一世傾城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是一年,超過這個限期的應當視為自動解除。當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諮詢或者聽候訊息。如果長時間沒有訊息的話,應當是撤案了。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零三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第一百零四條 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公安主動取保候審一個月了,沒音訊是咋回事?

4樓:法之道

取保候審一年呢,應該沒啥事了

5樓:法醫鑑定人

取保候審的期限是一年,不要著急,看看取保候審的理由是什麼,在根據案情,可以找專業人士分析一下,看看以後的案件會怎麼進展。

6樓:心想事成

得逐級審批蓋章,沒音訊是還沒審批完畢,再等等吧,如果著急可去公安問詢一下

我取保候審出來一個月了,派出所怎麼也不來找我?

7樓:刑事辯護律師胡俊

取保候審,保持**暢通,遵守取保候審規定即可。

8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案件暫時沒有進展,不需要找你。

取保候審會有幾種結果:

一是案件交檢察院後準備提起公訴,檢察院會找你去錄口供、告知權利等。準備讓法院審理。

二是案件繼續偵查,公安繼續找你去調查。

三是案件沒有任何進展,最後撤案不了了之。

你喜歡哪種呢?

9樓:一隻小小怪

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取保候審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一項強制措施,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取保候審都由公安機關具體執行。公安機關在你期限屆滿後兩年,仍未解除取保候審,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法事由,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應當由縣級以上的執行機關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你親戚的保證金是能夠退還的,應當儘快的與公安機關聯絡,由公安機關解除對你親戚的取保候審。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持公安機關的《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連同代收取保候審保證金交款憑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辦理退還保證金的手續。

取保候審後一個月後通知回當地派出所報道是什麼情況

10樓:乙小甲

這是取保候審的規定,根據案件進展,可能拘留,也可能是詢問。

《刑法》

第七十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訊;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擴充套件資料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在宣佈取保候審決定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一)不得進入與其犯罪活動等相關聯的特定場所;

(二)不得與證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同案犯以及與案件有關聯的其他特定人員會見或者以任何方式通訊;

(三)不得從事與其犯罪行為等相關聯的特定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公安機關應當綜合考慮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影響、犯罪嫌疑人的社會關係等因素,確定特定場所、特定人員和特定活動的範圍。

11樓:屈冷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解除或者撤銷取保候審。第二十條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第二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取保候審一個月多月了,問檢察院說沒有收到案子,案子在法制科停留多久? 50

12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之後,公安機關有一年的偵查期限,也就是公安機關可以在取保之日起一年之內的任何時間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另外,法制科只是對案卷進行把關稽核,案件不會在法制科停留很久。案件在移送起訴前一直都在辦案單位(派出所,刑偵隊,治安隊等等)。

13樓:張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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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取保候審,什麼叫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 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

累犯可以取保候審嗎,累犯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分析 原則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審,很難保證 不致危害社會 所以對有累犯嫌疑的人不應該適用取保候審。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累犯取保候審的難度較大,一般是不會辦理取保候審的。累犯 是指受到過 刑罰 處罰,刑法 處罰完畢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刑法之罪的罪犯。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取保候審啥意思,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取保候審是指 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偵查 起訴 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刑事訴訟法 在第五十條 第五十一條 第六十條第二款 第六十五條 第六十九條第三款對取保候審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並對其適用的條件作了嚴格的限制。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