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5歲女兒2歲,女方起訴離婚爭撫養權,男方有證據說女方有出軌,這樣男方爭兩孩子的撫養權有多大機

時間 2021-06-17 03:30:00

1樓:山東老八路

可以自行協商。

協商不成法院判的話,一般這麼判:

一、孩子2週歲內,判給母親。

二、2-8歲,哪一方有利於孩子成長,判給哪一方。

三、8週歲以上,孩子願意跟哪一方,判給哪一方。

因為你的小孩在2-8歲之間,如果協商不成,只要你能證明孩子跟你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就會都判給你。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妻子起訴離婚,丈夫有證據說妻子出軌。

(二)出軌到什麼程度?要是沒有到達婚姻法第46條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丈夫不能向法院證明妻子出軌。

(三)夫妻離婚,兩個孩子扶養問題協商解決。

協商不了,由法院判決。一般女兒兩歲會與媽媽一起生活,兒子和爸爸一起生活。

3樓:守候

你好,夫妻離婚,如果對撫養權問題協商不成,雖然說都是孩子的親生父母,理論上給誰都可以,但法院總要依據一定的規則來作出判斷。

法院作判決總的原則就是一個,即“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當然,這個原則在法院判決時要通過很多具體情況來衡量。下面就介紹一下可能影響撫養權歸屬的一些因素。

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列明瞭以下規則: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樓:匿名使用者

撫養權和出軌不存在必然聯絡,對撫養權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話,一般是一人一個。女孩才兩歲,應該判給女方的。

5樓:杞靖靖

既然男方有證據證明女方出軌,男方是非過錯方,協議離婚如女方同意,兩個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可能性較大,如果訴訟離婚因女兒兩歲其撫養權歸女方的可能性很大,因婚姻規定,不滿兩週歲的子女離婚時一般撫養權歸女方。

6樓:戈爾迪

一般來說,年齡較小的孩子的撫養權多數會判給女方,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女方確有過錯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法院也會考慮由南方撫養

7樓:澄教

撫養權跟出不出軌沒直接關係,一般兩個孩子的話都是一人一個,小的女兒才2歲一般會判給媽媽

8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孩子的話基本就是一人一個。除非你能證明女方撫養不了孩子,出軌不影響撫養權。

9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出軌對孩子的撫養權幫助不大的,一般孩子太小女母如果有能力撫養並願意撫養一般都是給女方因為女的帶孩子比男的好這是統一認知。你對孩子有看望權的如果孩子在女方那邊並沒有受到因有的待遇你可以收集證據在起訴的,你們在協商吧。

10樓:冷姍藍

問題不是在出軌,而是說誰有能力撫養孩子,一般法官看誰的撫養能力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孩子一般是一人一個

和出軌沒有關係

所以不要擔心了

安心的等待法院判決吧

12樓:浩如煙海洪莊

出軌五撫養權沒有多大關係,法院判決會從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切身利益考慮。必定孩子還小要看哪一方對扶養和教育孩子更有利,會把孩子判決給哪一方!

13樓:翠鳥愛睡蓮

想開點吧,看看王寶強。。,女孩太小,九成歸女方撫養,有木有出軌,孩子們都是無辜的。。。。

女方起訴離婚時,男方到底怎麼做對爭取孩子撫養權比較有利?

14樓:紙殼子

要看工作、看家庭、看實力,但是最重要的一點是看孩子想跟誰,一個從來沒有付出的爸爸,在離婚的時候想爭取撫養權,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孩子若是愛你,你對孩子付出得多,我想孩子願意跟著你,若是在孩子的印象裡爸爸的概念很少,幾乎沒有,那你不要再爭撫養權了,放過孩子,放過孩子的媽媽吧。

第一意願是孩子,法官會徵求孩子自己的意願,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有自己選擇的權利,你可以問一下孩子,或者把利害關係跟孩子講一下,你能給孩子怎樣的生活,不過千萬別說了,未來不去做,那對孩子的傷害就更大了,也請尊重孩子,這些年若是媽媽的陪伴更多,孩子傾向媽媽,那請你高抬貴手放過他們。

第二就是工作,要看夫妻兩個人的工作誰更適合撫養孩子,如果女方一月只能賺兩千多,男的一月一萬左右,那法官會傾向男方,賺的多的一方能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孩子媽媽養自己都難,在養孩子就是難上加難。

第三是家庭,男方父母的條件跟女方父母的條件都會在法官考慮範圍內,爺爺奶奶是否在城市,有沒有退休工資,孩子跟著你是不是有人能幫忙照顧,若是你父母的條件也好,那孩子的撫養權不用爭取也是你的。

每當說到離婚爭撫養權的時候,我覺得對媽媽是最不公平的,她放棄了工作,懷胎生子,放棄了自己,養育孩子,最後到離婚的時候既然一無所有,這些年一心培養的孩子都要跟她搶,我是媽媽,我愛我的孩子,若能不爭搶,儘量讓孩子自己選擇我覺得更好。

15樓:超級愛妮

可以說自己的有利條件,比如賺取很多很多的錢,自己也是有大把時間。

16樓:不喜歡吃烤包子

如果男方沒做錯什麼大的事情,自己又有穩定的收入,這樣來爭取撫養權是畢竟有利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可以給孩子更好的生活條件,這樣基本就可以拿到撫養權了。

18樓:芯芯向榮

就能夠保證給孩子一定的教育,以及在物質和精神上都有保障

有兩個孩子女方起訴離婚要爭取兩個小孩的撫養權機律多大,

19樓:草民學法

你所表達的問題意思為,女方起訴離婚,有兩個孩子,女方想取得所有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那麼我認為,在司法實踐之中,法院一直秉承著孩子和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其健康成長為原則。

但是對於某些特殊情況,例如 男方並非存在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賭博、吸毒、酗酒或者暴力傾向。

且男方的綜合條件和女方不相上下,雙方都有穩定的住所、穩定的工作收入、直系親屬都有充足的時間幫助照顧孩子,

那麼 雙方不得不離婚的情形之下,法院必定會考慮男方的情感訴求,而將兩個孩子判令一人撫養一個。

並且可能還會考慮雙方孩子的親子關係,要求雙方每月探視另外一個孩子的時候 都必須帶上自己撫養的一個孩子。

在男方不存在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行為 且男方綜合條件和女方不相上下,

女方想取得兩個孩子的撫養權,絲毫不考慮男方的情感訴求,有些太過不人道!

如果我說的情形符合上面的假設 那麼法院應當會判決雙方各自撫養一個孩子的

20樓:上海笙銘律師

法院會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結合父母雙方的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21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案件一般是誰主張誰舉證,就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並加以證明。所以,你要儘量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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