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的死刑犯都是“立即執行”,為什麼古代死刑犯大多都是“秋後處決”呢為什麼等這麼久啊

時間 2021-06-18 14:16:14

1樓:宋博李博

秋後問斬不是緩刑,我國法制史中唐代有類似於今天的緩刑制度叫做“保辜”具體是甲將乙殺死且乙家有老人沒人贍養或乙沒有死亡只是重傷,那麼官吏就會讓甲贍養乙的父母直至去世或將乙的病完全**,這時就不在對甲實施刑罰。反之對其科刑。

秋後問斬的原因是由於古代人受封建的思想影響,認為春夏萬物生機鬱鬱蔥蔥不適合殺人,若是殺人是對祖先及天的不敬。秋冬萬物凋零一片蕭瑟,人們認為這時殺人正符合萬物之規律。因此,在對死刑犯判處之後,要等到秋後萬物凋零樹木枯黃時對其行刑。

記得給最佳答案啊!

2樓:人嗎嗎嗎

秋後問斬的原因是由於古代人受封建的思想影響,認為春夏萬物生機鬱鬱蔥蔥不適合殺人,若是殺人是對祖先及天的不敬。秋冬萬物凋零一片蕭瑟,人們認為這時殺人正符合萬物之規律。因此,在對死刑犯判處之後,要等到秋後萬物凋零樹木枯黃時對其行刑。

記得給最佳答案啊!

3樓:區妙鬆

現在死刑 也有緩期xx執行啊

古代為什麼都是說秋後處決或者午門斬首?

4樓:巫師

中國古代的土地每年只耕種一次,秋後即收穫之後,百姓已無農事,因此秋後處決有強制民眾**的意思,以起到警示作用。並且因為秋後已至秋末,臨近冬季,有著肅殺之意,此時處決死刑犯更體現了法之威儀。

午門建於明代,有永樂皇帝朱棣所建。明代,只是“廷杖”時在午門處決,但有時也會打死,所以成了殺人的地方;清代只是打仗回來慶祝在午門而已。其實明清皇宮門前極其森嚴,犯人“斬首市曹”決非此地,而是必須押往柴市(今西四)或菜市口等地刑場處決的。

所以“午門處斬”多出自電視劇杜撰。

5樓:

古代被判為死刑的人,除了重要罪犯或在非常時期應立即處決之外,一般經司法部門審理並報請皇帝批准判為死罪的犯人都要在獄中關押,到一定時候才能處決。執行死刑的時間,從古至清都定在秋後。這是中國古代在陰陽五行學說的理論指導下,形成的一種行刑制度。

古代天命思想認為,處決死犯就是執行“天罰”,什麼時候執行“天罰”一定要合乎天意。在陰陽家看來,春季氣候溫和、草木萌生,夏季炎熱,萬物茂盛,最適宜獎賞之類的活動。而秋季以後,天氣轉涼,草木凋零,呈現一派肅殺之氣,此時行刑,正是順應天地肅殺之威,且農事較閒,不誤生產。

歷史上,除了秦朝一年四季都可以執行死刑外,其它各代處決死刑犯都在入秋以後,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秋後處決”。行刑的具體月份,各代不盡相同,西漢時規定***以後至臘月之間,一到立春就決不能再執行死刑。明代規定執行死刑在秋分以後立春以前。

若有在立春以後至秋分前處決死犯者,杖八十。

在可以行刑的日子,行刑的具體時辰也有規定,若白天行刑,必須等到午時;若夜間行刑,須等到天明,這在各代已成通例。

電視劇裡說午門斬首那都是扯淡的,看看故宮,午門外是殺人的地方麼,有午門的就明清兩代,明朝行刑在西市,清朝在菜市口,這倆地方也沒多遠,不至於急到非得在紫禁城裡殺。

6樓:戰神國度

西漢中期儒學春秋公羊派大師董仲舒(前179~104)繼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創造出一套“天人感應”的迷信學說。他認為,“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後刑”的,所以應當春夏行賞,秋冬行刑。

如果違背天意,就會招致災異,受到上天的懲罰。從此,“秋冬行刑”遂被載入律令而制度化。   漢代法津規定,刑殺只能在秋冬進行,立春之後不得刑殺。

唐、宋律規定:從立春到秋分,除犯惡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殺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決死刑。清代規定,經朝審應處決的犯人,也需在秋季處決。

  西漢時期行刑的時間在農曆

九、十、十

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死刑執行的時間定在

十、十一和十二月。唐代這一規定一直為後世採用,直到清末。

午門建於明代,有永樂皇帝朱棣所建。明代,只是“廷杖”時在午門處決,但有時也會打死,所以成了殺人的地方;清代只是打仗回來慶祝在午門而已。其實明清皇宮門前極其森嚴,犯人“斬首市曹”決非此地,而是必須押往柴市(今西四)或菜市口等地刑場處決的。

(例如“六君子血灑菜市口”等證據)

7樓:刁刁

秋後糧食收穫後盜賊什麼的就增多了,在這個時候處決一批死囚起到震懾作用。

8樓:雨嘉

秋後是第二年的秋天 午門是古代皇宮內的城門名

9樓:匿名使用者

春夏萬物欣發,宜生不宜滅,古人行事依時令,秋冬肅殺,方宜重刑。

古代的死刑犯為什麼都在秋後處決

10樓:贊贊威

我國歷史上,有關“秋冬行刑”的記載,最早見於《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而關於刑殺與時令的論述最早見於《禮記·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獄訟”。 古時候,由於科學文化的落後,人們不能正確解釋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某些現象,認為在人類和自然界萬事萬物之外存在著一個能支配萬物的造世主。

災害、瘟疫、祥瑞、豐年都是上天賜予的,因而人們的一切行為都必須符合天意。設官、立制不僅要與天意相和諧,刑殺、赦免也不能與天意相違背。春夏是萬物滋育生長的季節,秋冬是肅殺蟄藏的季節,古人認為,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則,人間的司法也應當適應天意,順乎四時。

西漢中期儒學春秋公羊派大師董仲舒(前179~104)繼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創造出一套“天人感應”的迷信學說。他認為,“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後刑”的,所以應當春夏行賞,秋冬行刑。

如果違背天意,就會招致災異,受到上天的懲罰。從此,“秋冬行刑”遂被載入律令而制度化。 漢代法津規定,刑殺只能在秋冬進行,立春之後不得刑殺。

唐、宋律規定:從立春到秋分,除犯惡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殺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決死刑。清代規定,經朝審應處決的犯人,也需在秋季處決。

西漢時期行刑的時間在農曆

九、十、十

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死刑執行的時間定在

十、十一和十二月。唐代這一規定一直為後世採用,直到清末。 “刑以秋冬”的制度雖然不致耽誤農業生產(秋冬一般為農閒之日),對統治者恣意妄殺起某種緩衝作用,但其政治實質則主要是封建統治者借天意之名,行殺罰之實,表示用刑是天命所定,不得違抗,讓老百姓俯首貼耳地任其宰割,使其統治得以鞏固。

正因如此,一旦形勢處於緊急狀態或危及其根本利益的重大案件,統治階級就不顧一切,而以“斬立決”“決不待時”加以處決。例如,清末,戊戌變法失敗,2023年9月2日,譚嗣同等6名變法維新派人士**。**的慈禧太后,竟未經提審,就將這6位變法志士於9月28日在北京菜市口刑場處以極刑。

在古代要處決死囚犯的時候,為什麼都是秋後問斬?

11樓:可愛芹子丶

官方說法是秋季屬於適合殺人的季節。實際上是因為處決犯人需要多級審理,最後交與皇帝勾決。國家那麼大,各級人員處理起來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只能一年選擇這麼一個時間段來最終處理這種事。

當然以上都是屬於普遍死刑案件。而且秋後問斬,叫斬監候或者絞監候,其實就是相當於今天的死緩,不立即執行,如果運氣好,有較大機率不死。罪行較嚴重就斬立決,管他啥季節。

按照五行的說法,秋風蕭瑟,萬物枯萎,屬金,主刑殺,殺人正好應景。其實我覺得是古代人效率問題,比如某地居民張三殺人了按律判死刑,縣令一封公文寫上去到臬司衙門,臬臺大人一看,這報告寫的太簡單了,為何殺人,凶器血衣有沒有,人證誰誰誰一概沒有,發回重寫。

按照五行的說法,秋風蕭瑟,萬物枯萎,屬金,主刑殺,殺人正好應景。其實我覺得是古代人效率問題,比如某地居民張三殺人了按律判死刑,縣令一封公文寫上去到臬司衙門,臬臺大人一看,這報告寫的太簡單了,為何殺人,凶器血衣有沒有,人證誰誰誰一概沒有,發回重寫。

按照五行的說法,秋風蕭瑟,萬物枯萎,屬金,主刑殺,殺人正好應景。其實我覺得是古代人效率問題,比如某地居民張三殺人了按律判死刑,縣令一封公文寫上去到臬司衙門,臬臺大人一看,這報告寫的太簡單了,為何殺人,凶器血衣有沒有,人證誰誰誰一概沒有,發回重寫。

搞來搞去,也就到了秋天了,最後名單到了皇上那裡。皇上一看,人數有點多啊,上天有好生之德,慎殺,硃筆一勾,殺一半留一半,張三又多活了一年。

1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古人覺得春夏是萬物生長的時候,秋冬則是凋零的季節。

13樓:看社會時事

因為秋天萬木凋零,是生命終結的時候,順應天意吧。

14樓:帽子七

秋後問斬是皇帝覺得這個時候殺掉比較順從天意

15樓:子衿悅史

我覺得應該是因為中國古代是一個農業社會,秋後的話這一段時間都比較閒了。

16樓:

這與古人信封的自然神權有關係,也就是順應天意。

17樓:漸行漸遠漸無晴

是為了順應天時,合秋冬肅殺之氣,因為到了秋天萬物凋零。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時候百姓都忙完了,政事也少,所以會選這個時候

19樓:小蘭說的那些事

在**古代電視劇的時候,我們常常看到朝廷處決死刑犯的時候,往往都是秋後問斬。這就讓人有疑問了,為什麼要秋後問斬,時間為什麼要安排在秋天,而不是其他季節。我認為之所以古代人的死刑犯安排在秋天問斬,主要是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秋天老百姓比較閒

古代的老百姓一般都從事農業生產,他們最忙的時節是春天和夏天,這時候天地裡面的活兒都幹不完,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去幹其他事情。問斬犯人的時候往往會有很多人圍觀,安排在農忙的時候問斬犯人,可能就沒有什麼人有空去看了。這懲罰犯人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懲罰本身,還有教育百姓的作用。

因此,問斬犯人應該要挑一個百姓有空的時候。秋後就是一個好時間,這時候秋收基本完成了,老百姓沒有什麼事情,正好讓百姓親自看看朝廷是怎麼處理犯人的。

二、古人迷信

古代人不懂科學,迷信自然。他們看到秋天,萬物都一片蕭瑟,樹葉也落葉歸根。這個時候,問斬犯人,也比較符合這個季節的特點。

而春天和夏天,植物們都生機勃勃,充滿了生命力,這時候去剝脫人的生命是不符合天命的。於是,古代的官府就將問斬定在秋後。

除了這兩個原因,我個人認為還和秋後天氣比較冷,這時候問斬犯人,他們的屍體沒有那麼容易腐敗,也不容易傳播疾病,所以他們就選擇了秋後問斬。

處決就處決為什麼要秋後處決?

20樓:你不欠錢

古代天命思想認為,處決死犯就是執行“天罰”,代替老天做出刑罰,而秋天執行“天罰”才合乎天意。

秋冬行刑制度最早起源於周朝。《周禮·秋官》中記載刑殺必須選擇適合的日期。而《禮記·月令》中就確定了最理想的刑殺時間,即孟秋、仲秋、季秋三月。這三個月即是農曆的

七、八、九月,是秋天的三個階段。

書中還說,七月是一年之中開始刑殺的時間,不得有絲毫的懈怠;八月可以大興殺戮,但刑殺必須適當;九月是殺戮掃尾的時間,要求司法官吏不得遺漏應該刑殺之囚犯。

“秋冬行刑”的政治實質是統治者用來鞏固其統治的一種手段。他們借天意之名,讓百姓深信他們的這種刑殺手段是上天所賦予的,不能違背天意,進而也不能違背天子的旨意。因此,統治者就可以以天之名,來行使他們的刑殺權力,鞏固統治。

擴充套件資料

秋後處決的來歷:

明確提出“秋後處決”這一理論的是西漢的董仲舒,當時正值漢武帝執政,漢武帝急需一個思想來給“君權神授”披上合法的外衣,而董仲舒的“天人感應”和“五行學說”正好應運而生,從此之後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都採納“秋後處決”這一做法。

秋後處決,在現在看來雖然有點維護統治階級的色彩,但從另一方面看也給犯人申冤提供了時間和機會,這在某種程度上減少了冤假錯案的發生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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