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薔念真
實踐中,很多離婚案件往往是因為另一半有婚外情而引起的,婚外情已經成為婚姻的第一殺手,然而在司法判決中很多是因婚外情而離婚的,其主要原因在於司法實踐中,對於婚外情的認定較為嚴謹,而婚外情的舉證卻因為種種原因,難以形成有效合法的證據鏈條,無法證明婚外情的事實。那麼作為當事人應該如何取證呢?下面就為大家簡單談一談。
1、儘量多地準備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發生婚外情的一方為避人耳目,通常都比較謹慎小心,因此要取得“捉姦在床”的證據幾乎不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注意收集雙方來往的通訊記錄,包括手機簡訊、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等等,儘可能多地蒐集間接證據。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當事人可以注意蒐集房產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
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
以上每種證據單獨出現其證明力有限,而如果同時具有以上幾種證據,並且不存在合法性瑕疵,對方又不能提交相反證據,能夠在訴訟中針對婚外情組成證據鏈條,形成證據優勢,婚外情的認定是有可能實現的。
2、錄影拍照要掌握技巧
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係的各種錄影可以說是最具說服力的,然而一些當事人通過在家偷偷安裝攝像頭或是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錄製,這樣即使取得證據也可能因侵犯隱私權而不被法庭採信,甚至反而有可能要承擔侵權責任。一般而言如果是在自己家裡現場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這樣既不侵犯他人隱私,同時法院採信的可能性較大。另外在一些公共場所,比如公園、電影院等進行拍照取證,一般不會侵犯隱私。
3、獲得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材料
這類證據包括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係、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這種證據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也比較大。
法律規定作為訴訟的證據的基本原則是符合“三性”,即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證據本身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有些當事人發現另一半出軌以後可能特別氣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而不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往往得不償失。
因此在此提醒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合法合理。
2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對於婚外情取證應,要注意以下幾點: 1、自家床上“捉姦”拍照合法有效。如果破門進入自家,舉起攝像機拍下床上情況,被法院認定的可能性較大。
2、“別人家”床上“捉姦”,拍照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如果在他人住宅或賓館收集證據,不但取的證據不被法院採納,還有可能會吃“侵權”官司。因為取證的方式要合法,否則,取證即使反映了事實真相,結果也不能被法院採用。 3、在公園等公共場所取證被法院採信可能性大。
雖然在大眾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於親密接觸的少,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園發生性行為的現象。如果發生的行為進入公共場所範疇,行為人的行為就失去了狹義的私密性,並且,一般認為,這是行為人自己放棄了隱私的權利,因此,取的證據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較大。
如果破門而入,在自家床邊,舉起照相機、攝像機“咔嚓”攝下床上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係的**,被法院採信的可能性較大。目前很多法官對這樣的取證是採用的,他們會據此判決離婚並要求過錯方向配偶支付過錯賠償金。因為在自己家裡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所以,構不成刑事責任。
但是在自家床上捉姦,行為不要過激,**不要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為,證據僅用於庭審舉證,證據有效的可能性較大。反之,如果當事人拿著**四處張貼、散發,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即便是在自己家捉姦取證,也不應該大力鼓勵,因為這樣取證在雙方情緒都很激動的情況下,極易引發家庭惡性案件,稍不冷靜就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如果在他人(包括第三者)住宅或賓館內收取證據,不但取的證據不被法院採納,反而可能會吃“侵權”官司。
在公園、劇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利,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也較大。因為在公共場所發生的行為失去了狹義的私密性,一般認為,這是行為人自己放棄了隱私的權利。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於親密接觸的少。
這些親暱行為的**很難說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定同居的行為,只能從一個側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的異性關係,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妻子看見丈夫和異性進了對方的住所或是到賓館開了房間一晚未出,這樣的證據在法律上能不能說明婚外情問題?這些只能是部分證據,還需要其他更有力的證據綜合起來認定。因此受害方應儘可能多的收集間接證據,如與第三者交往的一些書信、互贈的一些禮物、**記錄、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村民(居民)委員會的證明、派出所的證明、買房或租房合同等,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鎖鏈,來證實同居事實,對打贏官司可能更有幫助。
雖然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為的證據也未必能提起精神損害賠償,但在離婚訴訟中,這些證據對申請“無過錯方多分財產”是至關重要的。
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會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雖然這個“照顧”只是“量”的變化,而不是“質”的區別,但仍然是有利於無過錯方多分財產的。
3樓:伊蕊那拉若騫
本文介紹婚外情取證辦法,婚外情如何取證,找法網婚姻法頻道為您整理婚外情的基本表現形式以及婚外情的取證辦法。在處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很多無過錯方苦於掌握不了對方越軌的確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因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甚至請“偵探公司”去調查,而忽視了對於共同財產的調查取證及保全工作。因此,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則會得不償失。
婚外情基本表現形式有三種
一、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的通姦形式;
二、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三、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這三種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處罰;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只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無過錯方可以據此要求損害賠償;如果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一般不承擔民事責任。因通姦而引起離婚,如果無過錯方有充分證據,則對方要承擔過錯責任,無過錯方可適當多分財產。
婚外情取證辦法:
第一、廣泛收集間接證據形成證據鏈
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姦在床”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儘可能多地蒐集間接證據,如檢視**通話記¼、簡訊內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
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當事人可以注意蒐集房產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能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鎖鏈,對打贏官司至關重要。
第二、自己取證被法院採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係的**,被法院採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裡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
但是,當事人不能將自家“捉姦”的**在公眾中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對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
第三、異地“捉姦”可求助“110”
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後進行詢問筆¼,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採納。
第四、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採納
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於親密接觸的少。這些親暱行為的**很難說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定同居的行為,只能從一個側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的異性關係,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第五、無過錯方取證要量力而行
在處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很多無過錯方苦於掌握不了對方越軌的確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因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甚至請“偵探公司”去調查,而忽視了對於共同財產的調查取證及保全工作。因此,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則會得不償失。
4樓:婚探
方法有很多,但是我覺得最有效的還是:首先確認目標身份、然後跟拍取證,最後還可以抓現場進行取證、因為經常受理這樣的委託案件,所以都是經驗之談!
如何對婚外情進行取證,一方有婚外情怎麼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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