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應當諮詢當地公安機關,以浙江省為例,離婚後,應當將戶口遷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遷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戶口的親友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且無處投靠的,應當遷往所在社群、村(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的社群集體戶。
根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將戶口遷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遷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戶口的親友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且無處投靠的,應當遷往所在社群、村(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的社群集體戶:
(一)因房屋產權轉移、離婚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
(二)因徵地、房屋拆遷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
(三)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現單位不存在、本人離開單位或者本人帶有家庭成員的;
(四)其他按規定應當將戶口遷出現戶口登記住址的情形。
申報義務人不按本條規定遷移戶口的,經縣級公安機關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憑調查取得的材料,將有關公民的戶口遷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處或者本人所屬社群、村(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的社群集體戶。
2樓:把造阿里郎
他要是打官司你不一定行,因為夫妻離婚財產平分
3樓:糯糯
一般情況下留在女方戶口所在地,但也可以遷回原籍,如果原籍接受的話
4樓:
分你一半家產,再把戶口遷走
5樓:匿名使用者
遷回原來他的戶口所在地
6樓:莣鯖森啉
這男的效能力不強麼?
7樓:zm最棒
可以去派出所脫離戶口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不可能,可以把戶口撕掉,然後跑掉^ω^
我跟我前夫結婚的時候,他戶口是遷到我家的,現在離婚了,他戶口遷走了,但是我現在要登記結婚了,怎麼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去當地派出所戶籍科說換個新的戶口簿,人家就給你換了。或者你結婚後,你現任丈夫的戶口是不是也要落戶到你家,那個時候一起辦也可以吧,重新換一個新的就行了。
10樓:我是滅鬼神
你前夫戶口遷走,他的戶口頁那裡是會蓋一個遷出的章的,有那個就足以證明戶口本上沒他這個人了。
做上門女婿真的很難嗎,男方去做上門女婿,難嗎?
我見過類似情況,我還小,眼光短淺,也不知道說的合不合情理,隨便說兩句吧!首先,掙吵是每個家庭裡常有的事,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你可以換其他方式緩解掙吵中的尷尬。樓主好象是個文鄒鄒不太會開玩笑的人吧?你可以試著用頑皮的語言來反駁,點到為止,別太過了。每個人都有自尊心,當她太過分時你也可以生氣,過個三五天...
做上門女婿會不會被人看不起,去做上門女婿是不是會被別人看不起
徵婚找女朋友 只要進行以下的約定,就不會被人看不起了。第一 妻子必須有婚房,房產證必須有妻子名字,也必須補上丈夫的名字,必須把丈夫的名字填在妻子名字前面。不得有岳父岳母和其他人的名字。房產實際出資者必須給夫妻一份房產贈予證明,並且女婿的名字必須寫在女兒名字的前面。第二 如果男方把戶口遷到女方,戶口本...
女生嫁到男方和男方做上門女婿有什麼區別!!我是家裡獨苗!女朋友的媽媽讓我做上門女婿!怎麼辦
問題是 分別很大,有的上門女婿只是掛個名頭,孩子有個隨媽媽姓就好,隨便你們去哪生活,還有一種你住女方家,姓也要改為她們的姓,沒啥人權,肯定各種受氣。 首先是孩子的姓,女方嫁過去孩子是姓男方的,做上門女婿孩子是姓女方的。彩禮的話做上門女婿男方不不需要出的,而是女方家出的。你是獨苗,你父母應該不會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