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離婚了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如果孩子沒經男方同意給女方帶走

時間 2021-07-22 09:11:14

1樓:深圳律師張繼生

違法,協商解決。因網路交流條件所限,律師無法全面瞭解案情,為了您的利益,建議您帶齊相關材料,就近向當地律師進行【面談諮詢】。依據法律,律師解答只對形成委託關係或者付費諮詢的當事人負責,以上回答僅供參考,不可直接作為實際案件的操作依據

離婚後,孩子判給女方,但女方沒有經過男方的允許私自帶走孩子,這樣觸犯法律規定嗎?

2樓:善變的人生

經過法院生效的判決,孩子的扶養權歸女方,那麼女方便是孩子合法的監護人。監護人自然有權利帶孩子脫離不屬於合法監護人的非法監護。

3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的扶養權判歸女方,女方就是孩子的合法監護人,女方將孩子帶走的做法不違反現行的任何法律。其他人都不是孩子的合法監護人,因此,無需掙得他人同意。

協議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女方私自帶走孩子犯了那法律那條?

4樓:硫化鋁的世界

1、只能說違反當初的離婚協議約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二)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變更撫養權,讓女方支付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一)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形式

1、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2、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二)變更孩子撫養權要再起訴

1、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

因為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2、具有法定事由的,應予支援變更撫養關係。 具體的法定事由即上述的那四點,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3、准許協議變更撫養關係。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

5樓:科技情報咖

不算觸犯法律,其中一方可以進行起訴。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起訴。

這是因為:這一在新情況下提出的訴訟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的離婚問題和夫妻財產的處理問題,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之時不存在(或已解決)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

因此,它不是原離婚案件訴訟程式的繼續,也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錯誤的糾正,所以,應當作為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另外,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管轄為:

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說違反當初的離婚協議約定。

離婚了撫養權給男方了女方把孩子帶走了犯法嗎

7樓:雨夜

實際上犯法,但是你們是直近的家庭關係,離婚了判給男方,你應該在男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領走

如果孩子撫養權歸於男方,女方在不經過男方的同意下帶帶走孩子,女方需要坐牢嗎?

8樓:來自九畹溪眉開眼笑的錦鯉

不會坐牢,母親也有權利看護自己的孩子

9樓:

請問,你是孩子的媽媽嗎

離婚後,孩子歸男方,看孩子時不經男方同意女方有沒有權利帶走孩子。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只有探視權利,沒有權利帶走!除非得到對方的允許。回答完畢滿意請採納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是長期帶走還是臨時的了

雙方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女方現在偷偷把孩子帶走,找不到人了,違法嗎?我該怎麼辦?

12樓:黃鴻昌

不違法,小孩是雙方的,即使你去法院起訴更改撫養成功了,對方不給小孩你,也沒有用,強制執行很難,法院不能強搶小孩,只能協議

13樓:

報警又不能強制幫你把孩子搶回來,如果能找到可以先溝通,越是這樣女方越不會出現,沒必要鬧那麼僵

14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不合法,但是合乎情理,婦女更想孩子。過幾天就會送回來,等一等吧,孩子他娘,又不是別人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經過同意就偷偷把孩子帶走藏起來,這是屬於犯法的,你可以選擇報警或者能不能找到她跟她協商看看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

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解決不了的可以訴訟解決

縱橫法律網-湖北成和誠律師事務所-詹定東律師

17樓:走位**的人

這當然屬於違法行為,報警可以,但是這一般屬於家庭糾紛,即使報警,**也會按民事糾紛處理,會幫忙調解的,

18樓:31好友

報警基本沒用,還不夠跟警置氣的呢

19樓:墨白正年少

屬於違法的,可以直接去當地法院起訴,根據國家(婚姻法)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規定如下:

1、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在一方不履行生效離婚協議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3、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0樓:忻賀撥朋

這是違法的,建議報警處理

21樓:律師

報警沒用,找到人最重要。

離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跟隨女方生活,男方不遠意我可以偷偷帶走孩子嗎?犯法嗎?

22樓:盡在梧桐葉落時

屬於違法的,可以直接去當地法院起訴,根據國家(婚姻法)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規定如下: 1、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在一方不履行生效離婚協議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 3、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男方,男方男方未經協商把孩子丟給女方後故意

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由男方支付子女撫養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男方有權力把孩子帶走嗎

隔河看柳 男方沒有權,最多隻能是帶孩子出去玩幾天。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問題歸女方,如果男方強行帶走怎麼辦 那得看什麼情況了 如果男方有能力給孩子一個相對舒適安全的環境 給男方帶一段時間也好 畢竟人心是肉做的 如果他不能給孩子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 那就報警 離婚後撫養權歸男方,男方有權拒絕女方把孩子帶走嗎?...

協議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女方私自帶走孩子犯了那法律那條

硫化鋁的世界 1 只能說違反當初的離婚協議約定。一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 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 中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