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責任要看摔傷的原因,不過幼兒園肯定要承擔責任的,只不過是承擔責任的大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實踐中,這種事一般都先由幼兒園承擔責任,然後它再追償別人。
具體賠償範圍: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到孩子接受救治的醫院瞭解情況,能調取相關證據的話調取證據.幼兒園對孩子在幼兒園活動期間負有監護職責,你可以先聯絡校方協商解決,順便也是一個瞭解情況的過程.如果無法解決需要起訴的話,只要手頭有證據(比如孩子在該幼兒園上學的證據,醫院診療的證據,還有孩子的傷情)不過你的起訴請求能得到法律支援的只有孩子的醫療費和你們因為孩子的傷情導致的誤工費,交通費等,因為你的孩子沒有後遺症和過大的傷害,只能就傷害範圍內的責任進行賠償.
同時你可以瞭解做出具體傷害行為的那個孩子,以其為被告或者第三人進行起訴,要求其與幼兒園共同承擔民事責任,除了要錢,還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賠禮道歉.
要注意的有2點:
第一,要有足夠的證據
第二,可以看出來你是因為校方的不負責任而感到氣憤,但是你只能針對對方的不負責任導致的直接和部分間接後果提出訴訟請求.如果你想加入精神損害賠償的話,據我看是不會得到支援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幼兒園要負擔全部責任。
1、因為是“全託”時間發生的,幼兒園負全部責任。
2、可以賠償醫藥費、住院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護理費、家長因此造成的誤工費等等。
3、如果因此造成有後遺症的後期**費可以一次性算斷,也可以根據以後實際發生的情況另行起訴。
4樓:
說話要付責任哦!難道幼兒園是慈善機構,孩子磕傷的情況是很多種的,要看情況而定責任的。如果孩子不管什麼情況都是幼兒園的責任那以後誰還敢做幼兒園老師。公平說話啊!
孩子在幼兒園裡摔倒受傷該誰負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在幼兒園裡摔倒受傷,幼兒園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幼兒園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6樓:it圈新鮮事
像這種情況,幼兒園負有一定的責任,家長是可以提出賠償請求的,但是具體責任佔比這個需要諮詢專業的律師。因為幼兒園對幼兒在園的活動監管負有責任,而不是像幼兒園說的小孩想玩就玩。這個可以和幼兒園進一步溝通賠償,如果還不滿意,可以法院向法院申請訴訟。
7樓:
孩子在幼兒園裡摔倒受傷,一般幼兒都入了意外傷害保險,醫藥費,保險公司負責,孩子傷病期間,老師會買些營養品,去看孩孑,至於在學校受傷,小孩孑斷不了,老師也不願意傷著孩子,家長就不要追究了,畢竟孩子摔倒,也是在所難免的。
8樓:edison大哥
幼兒園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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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誰負責
9樓:人教版初中生物檔案庫
沒出幼兒園,幼兒園是有責任的,那個孩子也有責任,應該先找幼兒園,讓幼兒園的領導去解決,幼兒園的領導肯定會找那個男孩的家長的。
這種事情最好協商解決,我覺得幼兒園領導會處理好的。
孩子的傷重要,照顧好孩子,祝孩子早日**!
10樓:隆鬱
幼兒園肯定要承擔責任,但是隻在沒有盡到義務的範圍內承擔,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如果未成年人在幼兒園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是由於幼兒園本身的人員的行為造成的,幼兒園未盡到教育、管理責任時,就要承擔責任。比如,因幼兒園的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管理、維護不當引起的學生人身損害;因幼兒園提供的食品、藥品、飲用水、教學用具或者其他物品不合格引起的學生人身損害;因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其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引起的學生人身損害;學生之間互相嬉戲、玩耍;老師管理不當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等。如幼兒園以外的人員進入校園內或者在幼兒園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期間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又如社會人員進入學校毆打學生,校外車輛在校園內撞傷學生等。
在這種情況下,該幼兒園以外的人員的侵權行為直接造**身損害後果的發生,其作為侵權人就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小孩在幼兒園受傷,責任算誰的,我該怎麼做
11樓:天蟾如月
幼兒園內幼兒的活來動,老師有監護的自責任。現在發生了傷害老師卻不知道怎麼回事,很顯然老師沒有盡到監護的責任,存在過錯或過失(至於何種過錯或過失,應由幼兒園方進行調查確定並向家長通報)。但家長沒有必要找老師或對方家長協商善後問題,而應該找老師所屬的單位(幼兒園)進行協商,因為他們有法定責任對孩子進行監護。
如果幼兒園推卸應承擔的責任,則家長可以起訴該幼兒園進行索賠。
至於索賠哪些內容,只需要記住一點:所有因事故而產生的直接損失(包括家長陪護損失)都在索賠之列。還有,要醫學確定留疤毀容的可能性,如果夠殘疾標準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不夠殘疾標準的,但有必要進行整容消除疤痕的,可以主張手術費。
12樓:愛穿拖鞋
最高人民法院關抄於審襲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看了這條您應該明白可以去跟幼兒園索取賠償了。
13樓:誠心為您諮詢
小孩在幼兒園受傷,無論什麼情況下受傷的,責任都應該屬於幼兒園的。
《侵權責回任法》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答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14樓:
你的題目很難bai哦!有點du強詞奪理嘛!按照相
zhi關的法規,幼兒在dao幼兒園受了傷,專幼兒園應該負全責的,屬這道題目主要是看孩子受傷是在家長接之前還是接之後,如果家長接之前,幼兒園是全部責任;如果在家長接走孩子之後,就是家長的責任。所以,你應該把重點放在接孩子時間和監護人的轉移兩方面。孩子已經被家長帶走了,那麼幼兒的監護責任已經轉移回到了家長那裡,當孩子被別的幼兒抓傷後,抓人孩子的幼兒家長負主要責任,而這個幼兒家長負次要責任。
幼兒園負有管理責任。
孩子在幼兒園摔傷是誰的責任
小孩子本來就好動 在幼兒園摔傷 擦傷 或者相互打鬧的抓傷 如果應為孩子 自己 不小心受傷 傷勢輕微 並且校方應對得當 及時處理傷口 墊付費用 及時通知家長等 我覺得您也沒必要太過追究 如果是他人行為導致孩子受傷 那麼可以追究責任 比如說是 別的孩子打了您的孩子 您可以要求對方家長賠償醫藥費用 並且要...
孩子在幼兒園摔傷(鎖骨骨折),幼兒園該不該承擔責任
正氣長春 該幼兒園的說法明顯不對,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規定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 管理 保護義務的學校 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
孩子在幼兒園自己摔骨折幼兒園有責任嗎
黃意誠 中午放學排隊時,我班幼兒都是有次序的一個一個的走出門,突然一幼兒將其前面幼兒推倒在地,雙雙都落地了,我發現後,立即將其扶起來,並檢查幼兒手腳是否有損傷,我叫幼兒自己抬了抬手,可以抬起來,我還將幼兒手臂的衣服掀開檢檢視了看,並沒有任何異常,當時事情發生的時候,班上的孩子並沒有出現任何打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