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強制執行問題

時間 2021-08-11 16:15:25

1樓:徐其山

離婚不需要強制執行,只有離婚後的財產或補償,若支付方抵賴,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衣服、傢俱、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在強制執行範圍之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俱、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2樓:嘉輝設計

1.既然法院判了,好合好散,散買賣不散交情,和前夫交流一下,希望能分期付錢

2.如果不行的話,就把房子作抵押去銀行貸款。房證上是你的名字吧?用銀行貸來的錢給前夫,自己再掙錢慢慢還銀行

3.其實法院不會主動強制執行的。必須你前夫逼要10萬元,他去法院提起,法院才能開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的程式,應該是先向你發個通知,告訴你個期限自己履行。如果到期法院就會去查封你的房子,拍賣後把10萬元給你前夫,剩下的錢給你。但是法院會收執行費的。

4.也可以自己主動去賣房子,肯定是多於20萬元吧。賣出後給你丈夫10萬元,剩下的自己去別的地方重新買個房子不是更好

3樓:

可以和前夫協商看能否分期付款;找家人親戚朋友借;男方要求強制執行的話,法院會考慮拍賣房子,然後分

4樓:渡人者_先渡己

我個人理解啊!如果另一方不著急催促的話,可以來個歸屬暫時保全,你有錢的時候隨時給10萬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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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還款,法院強制執行,被告還是不還錢,怎麼辦?

尾號3887的朋友 1 原告能打贏這官司嗎?如果沒有超過訴訟時效,打贏官司應該是沒有問題的。2 訴訟費是由原告還是被告出呢?原告起訴首先得繳納案件受理費 如果有財產保全,還要繳納財產保全費。如果原告生活困難,還可以申請緩交訴訟費。如果原告通過訴訟贏了官司,上述費用由被告承擔 如果被駁回,訴訟費由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