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規定:2023年2月之後就不在承認「事實婚姻」。你們既然沒領結婚證(擺酒席,法律不承認的),就不算結婚。
沒結婚談什麼離婚。至於補償,如果,你覺得良心不安,可以給一點。
2樓:朗義電子
中國法律承認 擺宴席就算結婚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從感情上,還是給補償吧,如果她獅子大開口,就另當別論
沒領結婚證但擺酒席了,這算結婚嗎
4樓:戴飛雙梅蔚
酒席是一種民間的慶典儀式,法律不承認酒席。對於事實婚姻,法律上有法律上的界定,目前我國對事實婚姻的界
定要具備幾個要素:1、有事實上的夫妻關係;2、有事實上的夫妻家庭生活;3、這種夫妻關係和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連續持續3年以上。你們這種情況充其量屬於明目張膽的未婚同居,而且還「廣而告之」了。
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也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結婚,更不存在離婚的問題。而且現在已經取消了一般情況下對事實婚姻的認定。你現在既然想分手,就千萬不要再去和前任男友去辦什麼結婚證,一旦辦了結婚證可就真正的結婚了,就受到法律限制了。
現在你在法律上來講任然屬於「未婚」。只是你現在分手,男方恐怕會提出向你索賠一些費用。不和前任男友去領結婚證,就不影響你和下任男友辦理結婚手續。
5樓:聲飛語聖棠
不用·因為你們現在不受法律保護
就是分手了
你也不用跟他辦結婚證
在離婚想分手
啥也不用辦
只要你們商量好就行
和平分手嘛
要是在結婚的話
你們可以去領個結婚證
6樓:法邦網專家
你好!屬於同居關係,同居關係不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除,即使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果男方婚前給付了大額的彩禮,由於符合上述第一種情形,因此只要時間不是太長,一般會支援男方要求返還的要求的,但一般是酌情適當返還,不大可能全部返還,不是直接給付女方而是舉行婚禮用掉的錢,女方沒有賠償的義務。
你好,他倆不是合法夫妻,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請求的,如果男方想要結婚費用,要看這2萬4千4是給你姐的錢還是結婚所花的費用,給你姐的錢法律稱彩禮款要看都怎麼支配了,如果有剩餘是應當酌情返還的,結婚擺宴席費用和他家買東西的費用,你姐是不需要給付的。
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相互的彩禮應返還.
請問,舉行過訂婚儀式但是沒有領結婚證,也沒有舉行過婚禮,在法律意義上算不算夫妻
當然不屬於夫妻,在我國只有領取結婚證進行結婚登記才屬於夫妻 問法網姜律師 不屬於,只有進行了結婚登記才屬於夫妻,目前不存在事實婚姻的說法。 漸飄漸遠 只認結婚證。另外如果事實婚姻年紀到了規定上限就不管有沒有證了。不記得是多少年了。 咖啡加鹽 這要分情況 主要看你是那年舉行的儀式啊 你們兩個人共同生活...
沒領結婚證但是有小孩算重婚嗎,沒有領結婚證算不算重婚
1 是否屬於重婚,需要考察行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構成。不以有沒有結婚,有沒有小孩為判斷根據。2 夫妻一方在離婚前,與他人生育子女的,屬於違背夫妻義務的違法行為,但並不必然屬於重婚行為,不必然構成重婚罪。3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 或者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我結婚快五年了,但還沒領結婚證,請問我結婚快五年了,結婚證也沒領,現在她不想跟我過了,我現在怎麼辦
大匿說 結婚以後最好要領結婚證,因為不領證的話,在法律上是不承認你們兩人的夫妻關係的。往後後孩子了,也需要用到結婚證辦理其他證明。還有,有了結婚證,法律才會保護你的權利。 你的意思應該是你們兩個結婚的宴席已經辦了五年了,但是還沒有領結婚證吧,我覺得這如果你們兩個人都是真心想要過日子的話,這不是什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