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和擔保人簽字先後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8-11 17:13:24

1樓:向日葵

1、位置不同:在借款人落款處簽名的,認定為借款人,落款人與實際借款人不一致的,必須要有相關的反證證明,否則要承擔還款責任;在該簽名同一行後面簽名、正下方簽名,可以認定為共同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

2、字樣不同:在借條上,離借款人簽名處距離較遠的空白處簽名的,一般認定為見證人,不承擔還款責任,但最好標註見證人字樣,否則極有可能被認定為共同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

3、責任不同:對借款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在落款處標註保證人字樣,否則在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不承擔保證責任。

一個小小的簽名關係到責任承擔與否的問題,應當謹慎對待。無論是向他人借款,還是借款給他人,書寫借條內容應清晰、明確,沒有歧義;簽名者應明確註明身份,切不可隨意給人出具借條,或者隨意在他人的借條上簽字。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擔儲存兩個合同關係:

1.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係.

2. 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擔保合同關係

二. 擔保合同是對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擔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

從合同從屬於主合同.

三. 綜上: 擔保人應當在擔保合同上簽字.

借款人自己提供擔保的, 由借款人在擔保合同上簽字

3樓:福東裝修

沒簽字就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與約束。簽字後借款人換不上的款項,就有擔保人去換,也就是法律上的連帶責任

4樓:小魚奇蹟之歌

1、 擔儲存兩個合同關係:一是: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係.

2、 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擔保合同關係

3、 擔保合同是對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擔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 從合同從屬於主合同.

4、先有簽名後有合同正文的法律風險對三方來說都很大,建議不要這樣做。

簽訂借款合同時借款人與擔保人應該誰先簽字

5樓:廖律師

. 1、 擔儲存兩個合bai同關係du:一是: 債權人與債zhi務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dao系.二是: 擔保版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擔權保合同關係

2、 擔保合同是對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擔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 從合同從屬於主合同.

3、先有簽名後有合同正文的法律風險對三方來說都很大,建議不要這樣做。

借條上,借款人,擔保人都是一人簽字,借款人和一方擔保人不知情,是詐騙嗎

6樓:崔戎戎

算詐騙。借條,今借李某現金10萬圓整,一個月還清。擔保人王某2011.

3.11沒有借款人簽名,時隔2.5年後李某找王某要錢,借款人也沒跑,還開一副食門頭,李某就不找他要,李某和借款人熟悉,王某和借款人是姨兄弟,李某王某互不認識,王某因親戚關係把事大意了也沒問1、這個簽名人沒有責任,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2、這種情況,不屬於擔保,或者說沒有形成擔保的行為。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擔保是一種承諾,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

擔保一般有口頭擔保和書面擔保。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 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這是法律規定的連帶擔保責任,就是在借款人到期不還錢的話,出借方可以任意向擔保人和借款人要求還款,你可以在借條上寫清楚,要求擔保人負連帶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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