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女孩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週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第
二、根據最新的《民法總則》規定,八歲以上就視為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了,所以八週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八週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第
三、對於兩週歲以上八週歲以下的女孩,主要根據雙方的撫養情況、經濟狀況、雙方老人幫助撫養的情況等綜合考慮。如果女方有年齡偏大等因素不能再生育子女的,都是有利於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當然同等情況下有不成文的規定,雙方都爭取孩子的情況下,男孩會判決給男方,女方會判決給女方。
有的地方女孩在四歲以內一般都會判決給母親的。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2樓:初中生作為指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撫養權爭議問題。
一、如何解決撫養權歸屬問題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二、父母不盡撫養義務怎麼辦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必須承擔。這裡的“子女”包括養子女。
當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時候,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用。父母拒不負擔的,子女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撫養費的訴訟。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需要了解的,可以隨時聯絡我。
3樓:貫之焦魁
我是這樣認為,如果看在孩子的份上,我希望你們不要離婚,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你們2個孩子,一男一女多麼完美,應該是通過協商
一個人撫養一個應該不需要支付撫養費吧,如果你需要賠償給女方多少錢?這個問題應該也是不存在的,完全是憑你本人意願,如果
你覺得對你妻子不公平,你給予她補償也是一個男人的責任,給撫養費同樣也是一種責任
夫妻離婚孩子歸誰
4樓:華律網
離婚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身心健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另一方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對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孩子的意願。
5樓:匿名使用者
1、“離婚孩子歸誰?”:法院判決時,2周以上的孩子歸誰,一般要看父或母雙方的身體情況、經濟水平、收入狀況、生活教育環境等條件來綜合考慮,將孩子判給撫養 條件更好的一方。
2、你的情況:
(1)女方無穩定工作、無住房,是女方的不利條件;但孩子自幼與母親及外婆家人共同生活、與母親及母親家人感情較好是有利條件;
(2)男方弟弟的情況、女方妹妹的情況不作為考慮之列。
(3)男方的不利條件還有:男方家庭重男輕女、男方性格粗暴,但這要由女方提供 證據證明。
(4)相比之下,女方取得撫養權還是有一定優勢的。
3、“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會判給誰?”:因為是女孩,如果女方對以上自己所說的情況都有證據證明,判歸女方的可能性很大。
4“女方在提起訴訟時需要提供什麼樣的材料證明孩子跟隨自己生活會更好些呢?”:
(1)男女“脾氣不好,出口成髒,動則打罵孩子”的證據;
(2)男方父母“重男輕女思想重”、“三家住同一樓的同一單元,男方父母卻從不接送8歲的孫女上、放學,也曾多次表示,支援兒子離婚再娶,好為他們生孫子”的證據;
(3)女孩經常隨母親及外婆共同生活、且孩子自己說明願隨母親生活的證據;
(4)女方“有零星小買賣收入,無重大傳染疾病或惡性病,無殘疾,無不良嗜好”的證據。
以上證據,可以是錄音錄影資料、**、證人證言、居委會的證明、孩子的錄音或孩子自己寫的書面證明等。
5、“孩子需要多大,她的意願才會在判決中成為很重要的考慮因素呢?”:司法解釋的規定是“10週歲以上”,但現在《未成年人保**》修訂後與司法解釋有所不同,應是能明確表達自己意思的孩子意見就應考慮,曾經有一例7歲的孩子意見法院給予參考的先例。
6、“如果孩子跟了女方,男方要是拒付撫養費的話,女方應做哪些應對呢? ”:
(1)在起訴離婚前,查清男方收入確切是多少,並拿到證據。
(2)起訴離婚的同時請求確定孩子的撫養費和撫養費、並提供他收入情況的證明。
(3)法院判決生效後、他不給撫養費的:立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通知他單位扣下他的部分工資來給你做撫養費的。
(4)撫養費的數額:他收入的20%-30%。
7、“男方不知道是出於什麼樣的心理,想要孩子”:他不是出於本心的想“要”孩子,可能一是為讓你爭孩子而心亂,二是以孩子的撫養權為條件和你在分割共同財產和是否給孩子撫養費上討價還價。
8、建議:
(1)既然已經這樣過了這麼多年,也不在乎一二年了,建議你等孩子滿10週歲後再起訴離婚,這樣的情況 ,法院考慮孩子意見有明確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你爭撫養 權更有利。
(2)這2年裡:不必和他和他家人爭什麼,留心他這2年的工資有多少,收集好證據;另外收集好你和他因為感情不和已經分居2年的證據,可以爭取你第一次起訴時就能判離。
男女雙方離婚的話,孩子撫養權該歸誰?如何判孩子撫養權?
6樓:美麗心情
可以先雙方協商,或者尊重
孩子的意見,如果協商不成
可以去法院判決,正常會給
經濟條件較好 的一方。
7樓:唯愛帥
一般來說會給男方,要看女方的情況。孩子的撫養要看女方是否極力爭取了。
夫妻離婚後,孩子歸誰比較好,夫妻離婚孩子歸誰
今天也沒睡醒有點困 父母離婚,孩子跟著母親會比跟著父親還要好,因為母親能夠全身心的去照顧孩子,哪怕將來要結婚了也會優先考慮這個男人會不會對自己的孩子好。而很多父親就無法做到這樣,他們會更多的考慮到自己的未來,哪怕是結婚了也不會想著這個女人對自己的孩子會不會好,所謂的有了後媽就會有了後爸,這句話是真的...
若離婚,孩子歸誰,父母離婚 孩子歸誰
判給誰主要看誰對孩子好,有能力撫養,還要結合孩子的意願 不是單方面可以決定的 為了孩子的將來慎重考慮,綜合考慮,如果你給不了孩子好的條件,還是將孩子放在好的條件下比較好。前提是對方對孩子要好,不要讓孩子受委屈,成才才是關鍵。也不要給孩子造成心理陰影。一般來說會判給父親。如果母親想要孩紙的話,很難,除...
離婚,孩子應該歸誰,離婚後孩子歸屬於誰?
那你要看是什麼原因導制你想離婚呢?如果只是因為兩地分居造成的,沒有其它原因,那勸你帶起寶寶到他那裡去一起生活,他也安心你也放心不好嗎,同時也給寶寶一個完整的家。如果有其它事,不得不離,那就要慎重考慮了。那孩子一定是判給對小孩成長有利的一方,如果給你你一個沒有經濟 的母親帶一個小孩指著他那一點扶養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