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搏古通今
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
他與你雖然有血緣關係
但無實際上的親屬關係
這樣說你可能不理解
舉個例吧:
假如一個人被親生父母遺棄
後被人養父母撫養長大;這樣
他與親生父母有血緣關係,但
沒有任何權利義務,因為他們
之間沒有養育關係。
你的也一樣,你不必擔心這些事情
2樓:文文滴
你沒有任何義務贍養他. 如果你以外死亡,他沒有任何權利與你母親爭奪繼承權.
或者你可以先訂立一份遺囑直接給你母親.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你沒有任何義務贍養他.
如果你意外死亡,他沒有任何權利與你母親爭奪繼承權(實際上不叫繼承權)。
4樓:敏曲靜
不知道樓上的同志們這麼說有沒有法律依據,還是僅僅憑感覺。
我國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30條,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可見,你們的父子關係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而改變,你應當贍養你的生父,即使他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他沒有履行義務不能成為你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繼承法第10條,遺產按下利順序繼承:1、配偶、子女、父母……本法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因此,如果沒有遺囑存在的情況下,你的生父有權繼承你的財產。
二樓說的實際上無親屬關係,還舉例說明 不知道是**的說法。
三樓說的“實際上不叫繼承權”,不叫繼承權叫什麼。
生物學父親是什麼意思
5樓:友雲睿
相對於法律意義上的父親而言的!
生物學父親與他有血緣關係,法律上的父親則是要盡義務撫養他!
個人見解!
6樓:楓之戀精靈
就是先驅。。。做貢獻最大的人。。
就好象袁隆平是雜交水稻之父。
7樓:思想
生父!也就是給你一半遺傳基因的那個人。
生物學父親要承擔撫養義務嗎
8樓:房晨鐘
不是所有的生物學父親都要承擔撫養義務。所謂生物學父親,就是與小孩具有直接的血緣聯絡的男人。譬如:
婚生子女的父親,非婚生子女的父親。還有兩種情況下的生物學父親,第一種是:在合法夫妻中,男方患不育症,通過合法隧道利用陌生的健康男人的精子進行人工授精,這個提供精子的男人,就是所生子女的生物學父親。
還有,收養別人的子女經過民政部門登記,確立了新的親子關係,同時,解除原有的供養關係。那麼,孩子的生父也只不過是生物學父親。
雖然這四種情況下的男人,都是生物學親生父親,但是,在法律面前,只有前兩種情況下的生父承擔撫養和教育的義務,而被發現曾經提供精子男人,雖然他是經過人工授精後的所生子女的生物學父親,但是,對其不承擔撫養和教育的義務。經過法律程式建立收養關係的子女的養父母,也不要承擔撫養教育的義務。雙方自願者除外。
法律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以及第二十一條"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
9樓:天那邊等你
確定孩子是你的,你就有撫養義務了;除非是捐精或其他已經跟孩子現任監護人協商好的情況。
10樓:匿名使用者
跟職業無關,必須承擔
男子27歲與生母相認,遇困難才向生母求救,生母應該出手相助嗎?
11樓:可愛的王京京
我覺得出手相助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不管怎麼說,都是血溶於水
。中間就算有著再大的隔閡,作為生母不可能,也做不到見死不救。那畢竟是自己懷胎十月的親生骨血,不管因為什麼造成了幾十年的陌生和疏離,眼睜睜看他身陷難關而不聞不問,那是肯定做不到的。
自己的孩子從小沒有在自己面前臣歡膝下,而是在別人家呆了好幾十年,這其中肯定有一個不足為外人道的故事。也許是因為被拐賣,也許因為家裡負擔不了,更可能的是孩子從小有著某種疾病,被父親偷偷遺棄。無論是哪一種都是一種無可奈何的割捨,不然誰能忍心母子分離。
作為孩子,他可能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世,卻一直迴避回來相認,那麼他的心裡肯定也有一個解不開的結。但是無論他內心裡如何否認,身體裡流淌的血是改不掉的。所以有了困難了,心裡還是會有一點點期待這個對他來說骨子裡最親的人,能夠給予他一點幫助。
作為養母,因為一些原因把別人的孩子養在自己身邊幾十年,含辛茹苦的照顧著。給他全部的愛。雖然不求回報,但是也不可能一點私心沒有。
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最後要送他回到自己父母身邊,要不是實在沒辦法了,心裡肯定還是不願的,這是人之常情。
作為生母,當初和孩子分離的時候,每天也是牽腸掛肚,以淚洗面。好不容易才靠時間來沖淡了思念,慢慢的才接受了現實。但是那畢竟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丟了肯定是剜心一樣的痛。
擔心他在外面吃不好,睡不好,擔心他會受到各種傷害,日子就在這樣的擔心裡一天天繼續了下去,度日如年的那種鬱結於心,好不容易才平復了下來。
幾十年之後,兒子被送回來了,心裡的激動那是肯定 不用說的。當知道了兒子早就知道身世,卻一直不肯來,這次是遇到困難了才上門來求助,心裡肯定會生出一根叫做不甘願的刺。
親人之間有些隔閡一旦產生,想要化解真的不是那麼容易,更何況是關係那麼淡漠的母子。這麼多年的被迫分離,彼此心裡都有怨氣,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不管以前是因為什麼,那都是過去的事了,無法改變也無法重來。
如果這個母親還想要挽回這個兒子,也有能力幫他,我覺得就不要考慮那麼多。人心都是肉長的,就算中間有幾十年的親情空白期,但是你對他的好,他能感覺到的。現在孩子回來了,還是放下自己心裡的芥蒂,用你的真心,你的努力盡力的去修補這段母子關係吧!
感謝閱讀,希望我的回答能讓您滿意。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世界上最難割捨的就是骨肉親情!何況一苦覓兒子幾十年的母親。而她兒子從小便被帶離生母,幾十年了,幼時的記憶早已模糊,所以說對生母已是極度陌生,自然談不上感情,這點,我想她生母也是能理解的。
現在因為有困難了才來認生母,向生母求救,於情理似乎有點不通,但對於苦苦思念兒子幾十年的母親來說,猶如抓到了救命稻草,她一定會出手相助的,因為她太想與兒子相認了!
13樓:俠嵐煙裳
無可厚非呀,遇困難向生母求救說明他已經走投無路了,只能向自己最親的人求助。生母畢竟面對的是自己的親骨肉,也沒有不出手的道理。
14樓:牛筱辰
其實我覺得這算是人之常情,如果生母有能力的話,出手相助是應該的。
不是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能不能跟生母生活在一起的,所以一味的譴責遇到問題找生母的當事人,而是要特殊問題特殊對待。
我的一位阿姨,年輕的時候生了三個女兒,因為無力撫養,就把剛出生的二女兒寄養給了別人。阿姨是個老實本分的農村婦女,她老公是個賭徒,很多年前離家出走就沒再回家。這個被送出去的二女兒,在領養人的家裡一開始生活條件還算可以,到後來養父母家庭出現變故,沒有辦法繼續撫養她了。
我一直不知道阿姨是如何得知自己的女兒生活難過的,只知道有一天老媽突然告訴我,孩子被帶了回來。我想即便是送出去的孩子,阿姨也是一樣當成心頭肉的。
妹妹被領回來的時候不過**歲年紀,還帶了點小殘疾。阿姨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每天住在四處漏雨的房子裡。這樣的生活一過就是十多年,我曾經問過她為啥要領回來,已經放棄了不是嗎?
她說:那是一個生命啊,當年送走她就已經是錯了,如果不領回來,我心裡難安。
這個妹妹也算爭氣,從小學到大學,成績一直特別好。最近聽說考上了研究生,大家都羨慕阿姨養了個有出息的孩子。
我覺得作為生母,不管當年因為什麼原因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肯定都是滿懷歉意的,現在孩子來找自己,而且需要幫助,這是一個讓自己彌補過錯獲得心理安慰的機會,所以能幫就幫吧。
說不定自己這一次伸出的手,能給孩子帶來更廣闊的天空。
15樓:匿名使用者
男子27歲才與生母相認,如果遇到了困難,才像生母求救,生母出不出手?就看個人的生母求救,孩子向母親求救,母親一般都會應該出手相助的
16樓:清春不打烊
肯定要相救的,血濃於水,雖然不是在自己的身邊長大,但是孩子的未來生母可以參與,攜手一起渡過難關。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每個人的觀點不一樣,有的覺得應該,有的覺得不應該,我覺得應不應該要看什麼情況了,畢竟這位母親有沒有那樣的能力還不一定呢。
18樓:gzj張程程
生活 有很多無奈之copy處bai
每個人 每個家庭都是如此du
你不能用書本上描寫的zhi
道德標準
dao去苛求
去**一個
遇到困難的普通人
因此,在這起事件中
生母應該在自己能力範圍內
伸出援助之手
畢竟有血緣關係
但至於援助於否
應該取決於本心
而不是迫於社會壓力。
19樓:阿鳳
還是應該盡力幫助才是,無論這個孩子在**,他永遠都是母親的兒子,二十七歲才相認,母親也虧欠兒子許多年的愛,兒子現在有了困難,畢竟血濃於水,作為母親,應該盡一切力量去幫助他度過難關,讓他感覺到母親的愛
20樓:匿名使用者
人家孩子是無辜的。人家生出來沒多久被保姆偷走。然後27歲跟親生母親相認。
遇到困難,那親生母親沒有不相助的道理。畢竟都相認了。我是27年來你的母親對他肯定會有一點愧疚了。
聲母應該出手相助。
21樓:time不要盜我號
想不通怎麼會有這個疑問,無論過幾年,那都是親生的兒子,這是一個母親不該有的疑問。難道是有困難?
22樓:宜昌大區郭慶
這件事情來說,親生母親和親生兒子來說都沒有問題,首先我們要知道,要痛恨人販子。這件事的起因大家都很知道了,是個保姆犯下的錯誤,不可饒恕的錯誤,雖然過了追訴期20年按照民間的說法,可以槍斃千刀萬剮。好好的一家人,就被這個保姆拆散了。
但是我看了這個標題上寫的,遇到困難才向生母求救。個人認為親生兒子相認是應該的,但是為了生活困難的專案生物求救,要不得。
23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看來,生母應該出手幫助,畢竟血濃於水,在經歷了27後,找回自己的孩子,全家團員,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如果不是萬不得己,孩子不會張口,畢竟自己這些年虧欠孩子,應該去彌補。
24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上最重要的莫過骨肉親,血緣關係改變不了,生活在一個家庭從小養母帶到大,也有深厚的感情。當孩子遇到困難時求救,只要不是做違法犯罪的事造成的困難,都應該出手相助。
25樓:匿名使用者
有有時候在中國這個血緣關係很重要,雖然27歲與生物相認遇到困難了響聲求救,如果孫武有經濟條件的話,可以出手相助嗯,認清這個東西什麼時候都不晚,畢竟是因為親戚,畢竟也是有血緣關係的人,我認為沒有問題遇到困難了嗎?送我也是一個親人,如果能幫就幫上真幫不上那也就算了,這只是人遇到困難的時候,就是這樣會想到所有一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人,你自己有關係的人看你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所以說男人遇到困難的時候你就會想到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這是親情所在系幫幫忙,那要看生物那方面的。時候
我有義務贍養我的後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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