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父親死後,父親的遺產我有份嗎

時間 2021-08-14 20:48:16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立遺囑的話遺產的一半應歸現任配偶,然後剩下的一半子女與配偶平分,只要遺囑沒有寫明沒有你的份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爭取。因為你們是事實的親生父子關係。

2樓:一老夫

孩子,父親去世,如果父親沒有留下遺產繼承的遺囑,那麼,你現在沒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因為還有繼母健在以及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繼續生活,不存在父親遺產繼承的理由。等繼母百年之後,你才可以與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們共同繼承父親和繼母的遺產屬於你的部分。

3樓:和諧de神話

遺產你會有的,至於怎麼分到,這個要問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他未再婚則遺產由你爺奶和你平分,再婚則婚後財產一半歸再婚妻其餘由你爺奶和你的異母弟妹加上你平分.你們協商不成就只有打官司才能拿到遺產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遺囑就要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了

父親再婚,過世後遺產應該怎樣分配?

6樓:上海笙銘律師

一、先將父親的遺產從與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在父親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然後由父親的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

二、法律依據:《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遺產的認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如果屬於以下情況可以適用法定繼承相關規定進行財產分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如果不是以上情況,財產按照遺囑,遺贈等書面表示進行分割。

其次,如果按照法定繼承,我國繼承法有如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後,繼承的份額問題。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各自應當繼承的份額,在各國的繼承法中一般規定為等量均分,在中國,同一順序繼承人分配遺產份額,應當首先照顧缺乏勞動能力和無生活**的繼承人,還應考慮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生前盡扶養義務狀況和各繼承人的生產、生活狀況。如果情況相近或者繼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平均分配。對於婚姻、血緣關係以外的受死者生前扶養的未成年人和無勞動能力人,或者扶養過死者的人,他們雖然不是法定繼承人,沒有繼承權,但是為了維持他們的正常生活,鼓勵相互扶養,應當從遺產中分給他們一部分,在經濟上加以照顧,體現社會主義公德和死者生前的願望。

另外,需要說明,父親再婚,其再婚配偶才是法律意義的配偶,而前妻不是。

8樓:匿名使用者

一、這位「老師」說的話不是很對。

1.繼承權沒有「優先」和不優先之分,就你提供的材料,就她和你有繼承權,而且繼承權平等。只要你父親沒有立遺囑把財產都給她,你們平等。

2(對您的問題3).另一房子的戶主是你奶奶,你奶奶過世了,遺產繼承是給你的父親,所以算做你父親的財產。(鄙視樓上的,亂說,看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3.離婚協議的性質是民事合同,但是在房子沒有過戶登記之前,所有權並不轉移,就是說,這個房產的所有權,一半是你父親的,一半是你母親的。你父親的那半,那位「老師」才有繼承權。

(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以登記為準)

但是,由於有離婚協議的存在,您已經擁有該房子的債權部分,只不過所有權沒有轉移給你,就是說,就算最後房子要你們兩分,你也可以要求賣掉,然後獲得所有房款。

相關依據是: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對您的問題4)中國沒有遺產稅之相關規定。無需納稅。(鄙視樓上的,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裡找一條遺產稅的給我看看)

ps:請您注意這幾點:

1.一定要注意您父親所立得遺囑,如果他立的遺囑,您已經成年,那就必須按照遺囑的內容處理他的財產。(遺囑的效力為最後一份效力最大,公正過的遺囑為最高效力)

2.釐清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存款你父親結婚前有多少,收集證據,那是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的。

3.各類的證據收集:房產證,你父母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等等。

4. 如果正常您父親過世了,財產這樣分割:

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只有一半是你父親的遺產,你,「老師」、你弟弟,三人平分。

你母親的財產沒有其他繼承人的話,歸你所有。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儘量簡單回答你:

1、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內取得的收入,事先無明確約定的,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及雙方事先約定的婚後財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根據繼承法的規定:

被繼承人的遺產包括其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中屬於其個人的部分;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為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依法享有平等的遺產繼承權。

因此,那個女人的話明顯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毫無法律依據。

2、你父親在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是離婚雙方自願簽定的協議合同,也是你父親自願處置其個人財產的一種方式,可依法理解為「早期遺囑」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你繼母無權要求房產的繼承權。至於其餘屬於遺產的部分,在沒有明確遺囑規定的條件下,可以依照繼承法的原則,由你和繼母平均分配。

3、對於你奶奶的房產依照繼承法的規定,你父親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繼承遺產,而你在法律上無權繼承,若你父親先於你奶奶去世,你才可以通過「代位繼承」的方式取得遺產繼承權;如果你奶奶沒有明確表示該房產僅屬於你父親個人財產的情況下,那麼該房產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不知道你父親的遺產總額和當地的實際徵收標準,無法做出明確回答。

根據2023年9月21日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第一條的具體規定,中國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時,其全部遺產(包括國內和國外)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徵收遺產稅。外國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時,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部分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徵收遺產稅。

第六條第四款規定:「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徵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

第七條規定:「遺產稅的免徵額為二十萬元。」

其餘具體內容你可以查詢相關資料,以為參考。

ps:除了這些以外,我不知道你所說的「房產」是否就是你奶奶的那套?如果是的話,那麼我猜測很有可能在你父母離婚時,該房產仍屬你奶奶所有。

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議內容不得針對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因此極有可能造成該協議無效(除非該協議內容經過你奶奶的公開確定和認可)。

10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將來我父親過世了,這個女人說的話有法律依據嗎?+答:因為她和你父親領了結婚證,他們屬於合法夫妻,在法律上你和她一樣享有繼承權。

2、如果我父親不寫遺囑,也不將房子過戶給我。那麼是之前他和我母親的離婚協議有效,這個房子只有我有權繼承;還是應該將房子給他現任的妻子繼承,或者我和這個女人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兩人各繼承一部分呢?另外存款之類的東西應該如何分配?

答:你和你繼母共同繼承你父親的一切遺產。

3、我奶奶的房子只有我爸有繼承權還是我和我爸都有?

你和你父親都有。

4、繼承遺產需要交稅嗎?如果要交應該是百分之多少?

答:繳稅是一定的,我不知道你們當地的政策,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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