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處理的幾種途徑是哪些,簡述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

時間 2021-08-30 09:04:15

1樓:華律網

1、和解所謂和解是沒有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3、訴訟民事訴訟是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對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簡述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

2樓:華律網

1、和解所謂和解是沒有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內

權利容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3、訴訟民事訴訟是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對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3樓:命中註定的

1、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只有訴訟解決,具體委託律師**。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及時儲存病歷材料單據。解決的途徑:可以與醫院協商解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提起訴訟。

5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和解) 人民調解 行政調解 訴訟

解決醫療糾紛的法律途徑有哪些

6樓:華律網

1、和解所謂和解是沒有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3、訴訟民事訴訟是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對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協商。

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侵權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1年,以違約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2年,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四、調解(第三方支援下協商解決)、仲裁(雙方同意仲裁)等。

8樓:君同法律**諮詢

在目前社會來說,醫患之間的關係還是較為緊張,為了避免雙方發生過於激烈的紛爭,我們建議在發生醫療事故時,無論是受害者還是醫療機構都要妥善解決

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後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6條的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時,有三條解決途徑可供選擇:

一是醫患雙方協商解決;

二是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

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糾紛處理有哪些途徑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醫療糾紛的處理途徑:

1、協商。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10樓:法律快車

一、醫療糾紛處理程式之調解

首先發生醫療糾紛雙方先進行調解,調解的方式有三種,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或者一種調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進行調解。調節方式如下:

1、醫患溝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有尊重患方知情權的義務,應當就患者病情及診斷**經過做出專業性的說明解釋,加強與患方的溝通,消除誤會、化解矛盾。

2、調解:醫患雙方通過溝通,遵循合法、合理、自願的原則,互諒互讓達成一致和解意見的,應當簽訂協議書,由醫、患雙方簽字蓋章。

3、第三方調解。

二、醫療糾紛處理程式之司法鑑定

如果糾紛不能成功調解,那麼可以進行司法鑑定,根據司法鑑定結果走法律程式進行處理。司法鑑定包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和司法鑑定。

三、醫療糾紛處理程式之法律訴訟

司法鑑定之後可以進行法律訴訟,法院判決之後,任何一方當事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決書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級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期間原一審判決不生效。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上訴期滿未上訴或兩審終審後,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醫療糾紛中的患者是否是消費者,醫療糾紛是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

患者就醫過程可以算是患者和醫院簽署了醫療服務合同,涉及 消法 的應該是患者所有的權利,比如知情權等等。現在我國 侵權責任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等等法律法規都明確了這類權利義務。就您所提的問題,其實患者還是受 消法 保護的。 也就是說是否適用消費者權益保 來處理吧。有的省比如浙江認可,但是大多數地方不...

處理醫療糾紛需要掌握哪些法律知識

華律網 1 和解所謂和解是沒有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2 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 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

如何選擇醫療鑑定機構,醫療糾紛鑑定要做哪些準備

山東中公 醫患糾紛鑑定機制存在的問題,當其衝的是鑑定機構中鑑定人的問題。先,醫療糾紛鑑定的法律依據是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和 侵權責任法 然而,在實際鑑定過程中,很少有懂民法學的專家,特別是民法中研究醫事法學的專家參與其中。這就決定了法庭在醫療糾紛判決中使用的法律還停留在僅用行政法的早期階段。其次,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