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怎麼理賠保險理賠為什麼那麼難

時間 2021-08-30 09:16:56

1樓:學霸談保障

保險理賠其實並非是難事,大家覺得理賠難,其實是某些環節自己沒有主要到出現了紕漏,理賠要注意哪些細節?我已經整理好了,不妨先看看:理賠案件發生後,應該如何去理賠

一、保險怎麼理賠?

一般出險之後,我們應該先保留好各種資料和單據,如果是線上購買的,可以通過線上的步驟操作,線下購買的話,可以聯絡客服或者之前的**人,在整個理賠過程中,案件中需要的理賠資料包括:

1.保單影印件

2.被保險人身份證影印件

3.醫院住院病歷(入院記錄,出院證明,病理檢查報告,影像學檢查、報告單等)

4.被保險人銀行卡影印件

5.理賠申請書,材料交接表,客戶資訊登記表

有以上各類資料,如果之前的健康告知和理賠標準達到的話,理賠基本上不會出現什麼問題的。

二、保險理賠為什麼這麼難?

1.未如實健康告知:不論是出於自身原因,還是因為保險**人的誤導,只要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按照我國《保險法》的規定,均不在承保範圍內;近年來,未如實告知更是成為保險拒賠率上升的重要原因,健康告知是非常需要重視的一個部分,建議大家先了解:

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是在刁難我們嗎?

2.等待期出險:為了有效防範道德風險,減少逆選擇的發生,保險公司通常都會對保險產品設定「等待期」,也就是平常所稱的「觀察期」,時間在30-180天不等。

只要在等待期內,出險一般都不能獲得理賠。而很多朋友對此並沒有什麼的概念,甚至有的朋友根本不知道等待期的存在,以為買了保險之後出險就能獲得理賠。

2樓:薄荷保

很多朋友認為保險理賠很難。這其中需要大家要樹立一個觀點,也就是保險理賠是按照條款執行的,並不是說出現了疾病或者其他情況,保險公司就要進行賠付。

首先,我們要清楚我們購買的是什麼類別的保險。是壽險還是重疾險還是醫療險。不同的險種保障的內容是不一樣的。

其次,我們要清楚所購買的保險產品的詳細條款,比如猝死這種情況,意外險是不進行賠付的。因為猝死並不是一種意外,而是由於身體處於疾病狀態而導致的,所以不會進行賠付。

我們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出現了某種情況,保險公司就理所應當進行賠付,要轉變這個觀念。如果我們確實在保障期內出現了合同條款內規定的情況,保險公司是會按照合同條款進行賠付的。所以我們在購買保險之前,要搞清楚保險產品的條款細節。

3樓:dr蝸牛保險

都說重疾險是第一剛需,為什麼?因為意外(身故)是一了百了,而重疾(失能和傷殘)是沒完沒了。

這不是段子,一個人得了重大疾病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長達好幾年的住院**,意味著鉅額的醫療開支,意味著沒完沒了的營養和護理費,不止自己沒了收入還會連累家人,總之,這種經濟及精神的壓力對很多中產家庭來說都是毀滅性的,更何況還有很多工薪家庭。

而重疾險的存在可以解決:

疾病的**費用

**後的後續營養**費用

彌補**和**期間的收入損失

畢竟,重疾險是屬於一旦符合重疾險的理賠條件,保險公司將會賠付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不管你會怎麼用這筆錢。因此,重疾險也被稱為給付型保險。

但是不是就是大家所理解的只要是合同上有的重疾就確診即賠呢?並不是!

重疾險疾病的範圍

雖然目前的很多重疾險產品,重疾的種類動不動就去到80種,100種,但實際只有行業規定的那25種才是最重要的。因為這25種疾病囊括了最常見、最高發的重大疾病,合計佔理賠比例的95%以上。

這25種重疾裡,包含6種既定的疾病,以及其他19種統一規定的疾病,而且無論哪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都是一個標準,包括理賠也都是一個標準,沒有例外。其他多出來的就是各家

保險公司自定義的病種了,完全可以理解為是保險公司用來包裝產品的噱頭,或是讓你掏錢掏的更安心的一種手段。

不過,隨著國內重疾險的迅速發展,目前也有輕症,中症的概念,將高發的重疾的一些早期症狀列入了輕症或中症的疾病中。雖然沒有規定哪些輕症是必保的,但如果一款產品將6種必保的重疾對應的輕症都有涵蓋,那可以算是比較優秀的了。

1、確診即賠(1種)

2、實施了某種手術才能賠(5種)

3、達到某種狀態才能賠付(19種)

結論:1、只有惡性腫瘤也就是癌症才是確診即賠的,但不包括原位癌以及部分早期的惡性腫瘤,這些通常會在輕症中體現。而確診是指在二級或以上公立醫院(或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就診後,由醫院開具診斷證明書,得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的結論。

所以,診斷證明書是十分重要的理賠材料~

2、對於需要實施某些手術的也有明確的要求,比如冠狀動脈搭橋術就必須是實施了開胸類的手術,其他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3、達到某種疾病狀態的也會有統一的標準,但這也是最容易被誤導的,比如被行內人當笑話看待的某宣傳語。

甲狀腺癌,直腸癌都屬於惡性腫瘤,只要確診,無論哪家的重疾險都是可以確診即賠的。再強調一句:只要是規定的25種疾病,所有的產品,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是同一個釋義,同一個標準。

重疾險理賠嚴格?no,存在即是合理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會覺得重疾的理賠要求是不是太嚴格了,其實並不,這些要求不過是按照疾病的嚴重程度,按是否不能承受來規定,是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專業性的。

為什麼要達到這個狀態才賠?因為只有達到這種狀態後患者才會面臨失能,或是需要有人長期照顧,這才是符合重疾險的意義。比如腦中風,很多輕微的狀態是可以治好的,如果是中了就賠付你50萬,那這個市場就亂了。

所以,在某種角度來說,這樣的規定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畢竟保險不是用來掙錢的,行業協會既然如此要求其目的也絕不是為了坑消費者,不過是為了維護這個行業的良性迴圈。

不過在蝸牛君看來,有些標準還是可以適當降低的,也有在做一些嘗試、爭取。

而且,一個完整的風險保障體系,從來都不是靠單一險種能夠解決的,單純去買個重疾險,單純的以單品為思維去思考重疾險其實是會存在很大紕漏,所以這種時候,醫療險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我們需要有多個風險的搭配,把人生的各個缺口彌補上,小的問題用社保醫保以及自留的形式去解決,大的自己解決不了的用保險來解決,而且還必須是各險種一起搭配使用,這樣才能稱為一個完整的風險保障方案。

(保險專業防坑,就看蝸牛君知乎號:蝸牛說保險)

4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理賠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撥打保險公司**諮詢人工服務最準確

5樓:田召斌

公司職工開公車外出辦公事,發生與電動車刮擦事故,電動車駕駛員受傷。陽光保險公司計算理賠額後,電動車駕駛員因誤工,當月的五險一金公司70%部分由電動車駕駛員全額承擔,共計2700元。電動車駕駛員要求在保險公司理賠外額外支付這2700元錢,請問,這2700元錢由哪個單位負責支付?

公司?公司職工?陽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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