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找找他,他要是不還,要他在原來的借條在確認一下,簽上現在時間。只要他確認是借了的,他不還,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他,通過法律手段要回來。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那傢伙有良心的話……
3樓:匿名使用者
到還款日期時限2年
有人可能認為借條與欠條是一樣的,其實兩者之間還是有較大區別的。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的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
三、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辯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既可,對方要抵賴的話一般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參考資料:摘自《人民法院報》
4樓:攸0晴天
有依據法律上是可以生效的,還有他自己簽字的筆記。
其實我覺得你可以向他提一下這事。
不會失效啊,去要吧
5樓:匿名使用者
要要試試吧,這麼點錢打官司不夠挑費(費用——***)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十年!好像法律是不受理的吧~
7樓:幻彩紫色
當然行了「欠條上有他本人的簽名和手印」他(她)總不能抵賴吧
8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已經超出索要期。還是算了吧。畢竟朋友那麼多年。
9樓:匿名使用者
你中間是否有讓他還錢呢?欠債是有法定訴訟時效的,一般為兩年,如果從借錢之日起沒有中止、中斷的情形出現,則不能以訴訟的形式要回,即不能走法律途徑了,如果在這十年中,你有要求他還錢獲通過其他方式要求他還債則訴訟時效中斷,會另行起算。
10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手印。我覺得是事實的話法律手段也可以要回。關鍵是看有沒有必要了。
11樓:看淡ii紅塵
這個嗎 、、、不好要 ,首先你們這個借條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而且法律是不可能受理的,現在只能是看你朋友良心,道德上 他怎麼辦了。
12樓:13槍手
十年太久了,你已經喪失了勝訴的可能……過了訴訟時效。看你那朋友怎麼樣,人好就要得回來。
13樓:藍莓味棒冰
可以 要回。但是你要考慮價效比的問題呀,有些不值得吧,和你朋友提下
我欠別人的錢10年前就還清了,欠條還在他家,昨天他來又給我要錢,我應該怎麼辦
14樓:揚才哲
你好。如果欠條已超過兩年的一般不做認定需要對方拿出相應證據具體情況請說明
十年前我和朋友一起做生意,他問我借了十萬,沒寫欠條,我找他要不承
15樓:農村土地流轉
有證人的話,可以起訴他
16樓:歐陽清馨
要看是什麼時候到期,如果早就到期,現在起訴也不會勝訴,如果是最近到期,銀行流水,證人證言都可以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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