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熱浪人間
按照集資詐騙罪論處,根據犯罪數額大小和犯罪情節輕重決定判刑標準。在共同犯罪中,分為主犯和從犯,主犯判的多從犯判的少。
主犯,要承擔整個犯罪過程中的一切法律後果或者重要後果、主要後果,所以判刑最重。
從犯,則根據本人在本案中所發揮的作用和個人涉案金額決定刑罰標準。
《刑法》對集資詐騙罪的處罰:
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對共同犯罪的處罰原則: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樓:無訟
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財物,司法實踐中常用的提法是「贓款贓物」,而我國《刑法》中對於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財物的處理原則是犯罪分子違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這一條文中提及的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財物有: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財物、被害人的合法財產、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罰金。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財物,可能是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或違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這兩者之一,也可能都不是,如非法經營、非法行醫的犯罪違法所得就是此種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什麼是贓款贓物刑法上並沒有規定,只在《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後,對被扣押、凍結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沒收,上繳國庫。」而這裡的贓款贓物還是根據判決書所作的認定,因此,其認定主體既可以是公安機關,也可以是檢察機關、法院,而對於人民法院的審理具有意義的刑事案件涉案財物主要是刑法第六十四條提到的這幾類。
因此,贓款贓物的特徵在其贓性,它僅僅是一個程式性的概念,具體包括哪些內容,沒有必要作明確的限制。
什麼是共同犯罪,什麼是共同犯罪?
華律網 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構成共同犯罪,要求參與人員二人以上,二人都構成 犯罪 這裡的犯罪指不法,不要求罪名相同,不考慮責任年齡和能力 二人有共同故意 共同行為。我國 刑法 對此也做了明確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 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
共同犯罪與共犯問題,刑法 共同犯罪問題
你的觀點剛好相反,共同犯罪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有計劃的故意犯罪,但在承擔具體責任上,是要根據各自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的。主犯因未滿刑事責任年齡等不承擔刑事責任是出於從主犯的阻卻事由考慮,他也只是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仍屬於犯罪。所以,在從犯沒有這種或其他阻卻事由時,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例 14歲的甲和17歲...
任意共同犯罪與必要共同犯罪區別,誰能給解釋一下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到底是什麼意思啊,看分析沒看懂,誰給結合例子說明一下,謝謝
白色的明 1 構成犯罪人數不同 任意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一人可以單獨事實的犯罪由兩人以上共同故意實施時,就是任意共同犯罪,比方說故意殺人,可以一個人實施,兩人以上共同實施時,就是任意共同犯罪。而必要共同犯罪是刑法分則明文的規定必須由二人共同故意實施的犯罪,比方說聚眾賭博等,不可能一個人單獨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