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對醉酒駕駛是如何規定的,我國《刑法》對於醉酒駕駛是如何規定的?

時間 2021-08-30 11:24:10

1樓:瑣碎

刑法中對醉酒駕駛的規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等等。

3樓:修淵律師

行為 危害結果 對結果的主觀方面 定性處理

醉酒駕駛 無 無 危險駕駛罪

酒後(醉酒)駕駛 致人重傷,死亡 過失 交通肇事罪

酒後(醉酒)駕駛 致人重傷,死亡

或隨時有次危險 故意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沒底薪,算業務提成的那種 具體還沒出臺

5樓: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樓上的也說的很清楚,醉駕也可能構成交通肇事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另外修正案八2023年5月1號生效。

我國《刑法》對醉酒駕駛是如何規定的?

6樓:瑣碎

刑法中對醉酒駕駛的規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版

輸管理法規,因而發

權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我國《刑法》對於醉酒駕駛是如何規定的?

7樓:大朗吃藥

刑法中對醉酒駕駛的規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等等。

我國法律規定醉酒駕駛入刑說明了什麼意思

9樓:馬邊綠茶

醉酒駕駛入刑說明國家強化了

對醉酒駕駛的懲治力度,也是保護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財產不受侵害的需要,是維護道路交通正常秩序的需要。

一、酒駕駛入刑的背景:近年來,因酒後駕駛造成車毀人亡的悲劇在我們身邊屢屢上演。據有關部門統計資料顯示,2023年1月至8月,全國發生酒後和醉酒駕車肇事3206起,造成1302人死亡。

在所有導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因中,酒後駕駛排在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和違法佔道行駛之後,居第4位。從2023年到2023年的10餘年間,因酒後駕駛而導致的死亡人數佔事故總死亡人數的比例由2023年的2.0%上升到2023年的4.

4%,平均每年以7.3%的速度增長;導致的事故起數每年以17.4%的速度增長,導致的死亡人數平均每年以13.

5%的速度增長。經濟處罰、行政拘留不足以震懾酒後駕車行為。因酒駕、醉駕造成的交通責任事故案件直線上升,且性質及其惡劣,民憤大。

近年來的相關資料表明,各種酒後駕車肇事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危害程度不斷加深,已經對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產生了極大的威脅,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下,醉酒駕車入刑,必然成為我國刑法完善的必要環節,成為社會對刑法保護功能要求不斷完善的必然結果。

二、醉酒駕車入刑的必然性

1.《刑法》依據。《刑法》第2 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保衛人民民主**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社會保護是我國刑法的重要功能,其能夠有效的確保社會不受犯罪侵害。近年來的相關資料表明,各種酒後駕車肇事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危害程度不斷加深,已經對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產生了極大的威脅,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下,醉酒駕車入刑,必然成為我國刑法完善的必要環節,成為社會對刑法保護功能要求不斷完善的必然結果。

2.醉駕不入刑不足以震懾醉駕行為人。 我國行政立法對於醉酒駕駛的懲罰力度遠遠不足以保護被害人的權益,也不能很好地處理當前我國酒後駕車交通肇事案件頻發的狀況。

所以,在其他法律不能很好地保**益時,刑法有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醉駕違法性依據:酒後駕車行為,本身已經屬於高危險性的違法行為,不管是否發生事故,都在客觀上對他人的生命財產構成了巨大的威脅,對整個社會的公共安全利益也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也就是說,這一行為本身威脅到了刑法所保護之法益,具有可罰性,所以有必要納入刑法的處罰範疇,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社會公眾的權益。

三、醉酒駕車入刑的紛爭

醉駕入刑的兩種紛爭,即堅持“醉駕”必須“一律入刑”和堅持對“醉駕”必須“區別對待”兩點。

“醉駕”必須“一律入刑”觀點:其理由源於刑法修正案(八)的直接規定,因為從現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設定的“危險駕駛罪”來看,本罪在客觀行為方面規定了“追逐競駛”與“醉酒駕駛”兩種行為,而且這兩種客觀行為在犯罪成立上具有不同的限制性條件。詳言之,“追逐競駛”非常明確的具有“情節惡劣”的入罪限制,而“醉酒駕駛”卻沒有“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任何附加條件。

公安部明顯認為,在同一條文中出現如此懸殊的差異,直接折射出的就是構成要件上的不同要求。因此,按照刑法總則第3條罪刑法定原則所要求的“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的基本要求,在認可現有法律規定已經進行了明確規定的前提下,要求“醉駕”必須“一律入刑”實質上是對罪刑法定原則進行嚴格遵循的結果。

“醉駕”必須“區別對待”的觀點:同樣是在不脫離法律明文規定的基礎上進行的。道理很簡單,提出“醉駕”應當“區別對待”的學者,眼光視線仍然必須囿於現有的法律規定,即通過現有刑事法律來闡釋“醉駕”的出入罪問題。

因此,在相當程度上,“區別對待”的理解仍然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不同認識。從這個層面來說,“區別對待”說在理解“醉駕”問題時仍然是貼近罪刑法定原則的。而且,支援“區別對待”見解的學者更為直接地指出,只有“區別對待”的理解方式,才是真正符合了罪刑法定原則,原因在於,“罪刑法定原則最初是資產階級為反對封建罪刑擅斷、保障人權而提出來的,主要是反對‘類推、法律溯及既往、立法模糊’等不利於被告人的做法。

紛爭的總結:《刑法(九)》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是行為犯,不看有什麼從輕或從重情節,不需要以犯罪結果為刑罰依據,只要是有承擔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在醉酒狀態下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就犯本罪。

10樓:空谷盤

說明醉酒駕駛確實很危險。

醉酒駕駛對公共安全(包括他人生命)造成嚴重威脅。

所以才將這個行為納入刑法。

我國刑法規定了哪些刑罰種類,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種類有哪些

華律網 刑事處罰是指違反刑法,應當受到的刑法制裁,簡稱刑罰。根據我國 刑法 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 罰金 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 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 法律快車 二 刑罰體系 指刑法典依照一定的標準對其規定的刑...

簡述我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

對於刑事責任年齡的界定是基於以下方面就是以18歲成年人為標準,如果你年滿18週歲。那麼是作為具有完全行為責任的成年人,對待犯了事情就要承擔自己該有的責任,如果年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是按不完全行為責任的未成年人對待量刑上就要寬鬆許多。我國刑法對自然人犯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刑法》對毒品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對已滿14週歲不

116貝貝愛 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本法第17條第2款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對於走私 運輸 製造毒品犯罪,只有達到十六週歲才負刑事責任。2.對於被利用 教唆 脅迫參加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我國 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