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既然都中止了,那還是犯罪嗎?
犯罪中止依然是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形態型別。犯罪中止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徹底中止犯罪的意圖,即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
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是作為的方式,也可以不作為的方式。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
這裡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刑法規定,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2樓:西西美女
危險犯是以對法益發生侵害的危險作為處罰根據的犯罪,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發生的危險狀態時,就是危險犯的既遂。危險犯是與實害犯相對應的概念:以對法益的實際侵害作為處罰根據的犯罪,稱為實害犯;以法益發生侵害的危險作為處罰根據的犯罪,是危險犯。
危險犯是與實害犯相對應的概念:以對法益的實際侵害作為處罰根據的犯罪,稱為實害犯;以對法益發生侵害的危險作為處罰根據的犯罪,是危險犯。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個條文規定了危險犯,放火罪、決水罪、**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易燃易爆裝置罪、暴力危險及飛行安全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險犯,它們是因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別危險或者侵害的物件特殊而受到刑罰處罰。
3樓:匿名使用者
危險犯是以對法益發生侵害的危險作為處罰根據的犯罪,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發生的危險狀態時,就是危險犯的既遂。
一樓完全是在胡說八道,都說了是危險犯了,危險犯根本不需要危害結果的發生,只要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發生的危險狀態,就已經構成既遂了,又怎麼能說通過自己的行為有效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構成犯罪中止呢?
打個比方來說,你在鐵軌上放了一個石頭,火車有可能壓過石頭脫軌,這就已近構成了破壞交通工具罪,是既遂狀態。現在即使沒有火車通過你又把石頭拿下來了,也不能構成犯罪中止,而是在量刑的時候酌定考慮。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對於犯罪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5樓:永往只前
「危險犯能否構成犯罪中止」要分析這兩方面:
首先,什麼是危害險?和被害犯相區別
其次,什麼是「犯罪中止」,是自動放棄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
自動放棄犯罪行為對於危險犯已經不可能,因為其行為達到一定程度才構成危險犯,但其可能通過自己的行為有效地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所以,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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