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大紅談法
起訴離婚不一定等到兩年,隨時都可以。但是,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是分居兩年以上等等才有可能判離婚。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感情徹底破裂法院不會判離婚。
目前,第一次起訴到法院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對方又不同意離婚的話,法院一般不會判離婚。一般第二次,有些地方甚至第三次才判離婚。
2樓:
據我所知,婚姻法有一條是 分居事實達到兩年及以上的,可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如果你不夠兩年,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其他行為及過錯,提出離婚。誰主張,誰舉證。
就是說,你說對方哪不對你就要拿出事實證據。
另,勸一句,能過就好好過吧。珍惜眼前,珍惜緣分。多溝通,沒什麼解決不了的。怎麼說來著:且行且珍惜。
3樓:姚鶯
如果你真的已經決定要和他離婚的話,那就從現在開始仔細掌握證據,如果實再找不著對方的蛛絲馬跡,但你還是想離婚的話,你可以以「夫妻關係不和」為由起訴對方,讓法院判決離婚
補充:《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二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追問:我現在的確沒有實際證據,那我以感情或性格不合為由上訴,必須分居2年才可以離婚嗎?
我和我老公分開一年多了,可以起訴離婚嗎,在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訴訟離婚的,根據原告就被告原則,請當事人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
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戶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和我老公分開快兩年了他不願意離婚,我可以訴訟離婚嗎? 20
6樓:嘿嘟
分開兩年已經不存在夫妻關係了,可以訴訟離婚。
7樓: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分居」有兩種情況,一是因社會原因造成地理空間上的夫妻兩地分居;二是由於感情不好,人為造成分居的。第一種情況,不能作為感情破裂的依據,第二種情況,如調解無效,應視為感情破裂。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離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堅決要求離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願離婚的一方認為這是對方在製造離婚條件。
不管是雙方的自願分居還是一方的主動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滿兩年說明夫妻在比較長的時間不堪同居,夫妻關係確實無法挽回,即使一方不願離婚,但另一方已不願與之生活,勉強維持對雙方都是痛苦的事,如雙方感情確實無法挽回,過錯方堅持不接受和好的調解,則不能勉強一方不願維持的婚姻,否則,會違背兩人的根本利益。過去的司法解釋,以三年分居為離婚條件,經過多年的審判實踐,認為三年太長,以兩年為宜。
8樓:柒一哥
可以的 你還可以起訴財產
如果我跟老公分居半年的話,第二次起訴離婚,成功率大嗎
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沒成功?分居兩地,家庭暴力就有可能離婚。
10樓:南京夢中人
有正當離婚理由,需分居一年以上應該判離,但軍婚不行。
11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我也認為愛情是無私的是不會夾雜任何物質條件的,覺得彼此相愛就算我一無所有你都會嫁給我和我在一起。而你也會毅然決然的不顧一切的嫁給我。直到,我女兒出生,看著她一天天成長自己努力的去給她最好,這種觀念我發現慢慢在潛意識裡開始改變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情感有問題嗎,或者有家庭暴力嗎,分居一般兩年以上或者你們情感破解才行。
13樓:千夢宇
要看老公對你是否痴情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多大,現在分居沒有
1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建議你選擇協議離婚,這是對雙方最好的處理方式。當然,如果不能協議解決的話那就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起訴離婚的話會涉及到財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你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呢?離婚的話分為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首先建議你選擇協議離婚,這是對雙方最好的處理方式。
當然,如果不能協議解決的話那就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起訴離婚的話會涉及到財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你們有孩子多大了??有哪些分割的財產?
比如房子車等。
如果按你說的那樣分居半年的話,即使被駁回第二次起訴判離的可能性大。
我跟我老公過不到一起現在分開兩年了。 人家不跟我離婚。 女兒四歲多瞭如果我起訴是不是要給女兒撫養費
17樓:天蟾如月
如果能夠證明你們已經分居2年或以上,法院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父母離異不能解脫對孩子的養育責任,因此你不帶孩子是要支付撫養費的。
對於額度問題,不知你的收入情況無法給你提供意見。
18樓:小生愛吃醋
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是可以起訴離婚的。假如你不扶養子女就支付撫養費,這是應該的
19樓:阿
你不要孩子嗎?法院視你的情況和能力判生活撫養費的。
既然要起訴離婚,還是先諮詢一下律師。
20樓:
你可以把女兒的撫養權搶過來,用法律手段,這樣把搶過來他也沒辦法,如果女兒的撫養權在你手裡面,就應該他給女兒的撫養權
21樓:手機使用者
撫養費是要給,是根據自己的自身條件,但說一年一萬不太現實。你可以反過來說他,女兒跟你,你找他要一年一萬的撫養費
22樓:和思明
放他媽的狗屁,問他要女兒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有收入的按20%支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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