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結婚一年因感情不和,我現在想離婚,可是對方要我把彩禮和結婚的錢都給他否則他不同意離婚

時間 2021-07-17 02:14:34

1樓:

這個錢是不用給了,只要懂一點法律的人應該都會明白的,如果你們沒有結婚這個錢可能是要給的,但是隻要你們結婚了就是要給的,不知道你老公是不是不想和你離婚還是怎麼的,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孩子,呵呵呵,,其實大家都可以退讓一步,既然當初能夠在一起,就說明是有感情的,應該找出為什麼要離婚的原因,最好是面對面的談一談,能夠走到一起也是緣分,沒有天生絕配的人,學會小小的犧牲也是生活中的幸福,還是衷心的希望你們能夠幸福的走下去。。。

2樓:飛哥侃影視

你好;根據婚姻法,離 婚必須雙方同意,並籤離 婚協議書,相關部門方可受理;

你這種情況可以協商處理;

如果協商不成,只有下面兩種辦法;

第一、你有證據證明婚姻破裂,則可以去法院起訴離 婚;

第二、夫妻分居兩年以上,也可以去法院起訴離 婚;

希望對你有幫助!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該還。憑什麼要還給他。

4樓:

多少還一點吧.... 這樣最合情合理.

5樓:靜海二伯

不用還你去法庭起訴他

6樓:

感情問題扯上錢 就沒什麼好回答的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分離不可。就得還。是誰的原因,

我和我老公結婚還不到一年,由於他個子比我矮所以想離婚,請問離婚彩禮錢要不要還給他?他說是他借的錢。

8樓:白雲稱豬

按法律來說是不用還了

但當初結婚的時候你不知道他個子矮嗎?

嫌棄對方個子矮就不要結婚啊

結婚了,又以這為理由來離婚

換誰都認為你是為了騙彩禮

建議你還是還一部分吧

否則你老公要是耗著對你也沒好處

9樓:北京新生利華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

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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