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在法院下判決後怎麼辦,法院判決生效後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時間 2021-09-07 23:25:25

1樓:用q戶名

如果法律文書無法送達被告的話,時間會比較長了:

1. 首先,**的傳票,一般法院會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送達一次。實在送達不到,就需要公告送達(一般在《中國法院報》上登報,需要支付幾百塊的費用),公告送達的時間一般為3個月(公告給2個月,舉證期限給1個月),3個月後被告沒有來應訴的,法院可以缺席審理;

2. 缺席審理的情況下,法院還是會審查原告提供的證據是否是原件,是否能證明相關債務。如果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由於被告缺席、視為其放棄抗辯,判決通常會很快下來。

3. 但是,判決書還是需要送達的,因為判決書也是從送達之日生效。因此,判決書同樣需要公告送達,這一下子就又是3個月。

4. 從登報後的3個月再加上15天(上訴期)後,如果被告沒有上訴,則判決生效!

5. 判決生效後,一般10天內為法院指定的自動履行期間。這10天過後,被告未履行的,你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把上面的時間加一加,這是最起碼的時間,如果法院安排**或判決再拖沓一點,時間可能需要更久。做好8~9個月的心理準備吧(這也沒辦法,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2樓:楊文戰律師

等法院判決的履行期過了之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向執行人員說明保全情況申請其執行。

3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書下來之後先要看對方是否在十五天之內上訴,如果沒有上訴,判決書生效了,找你的承辦法官簽字證明文書生效,然後拿著判決書原件、你的身份證明材料、強制申請執行書、財產保全裁定書一併到立案庭申請強制執行,在申請執行書中註明已採取了財產保全。一般法院在執行時會依據保全裁定書直接執行被保全的財產。當然,如果你還有被告其他財產線索,在申請執行時一併提供也沒錯。

法院判決生效後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10

4樓:牟均發律師

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是指保護利害關係人或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免受損失的保護性措施。

是指遇有有關的財產可能被轉移、隱毀滅等情形,從而可

能造成對利害關係人權益的損害或可能使法院將來的判決

難以執行或時,根據利害關係人或當事人的申請或人民法

院的決定,而對有關財產採取的保護措施。

一。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二。財產保全的程式: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2.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4.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5.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樓:四哥有法說

你好:不可以。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房屋保全,判決後,法院強制執行後多長時間能拿到錢

6樓:原野茫茫

如果被執行人就這一套房子,還不能拍賣還款,

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法釋[2004]15號)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7樓:婚禮主持李洋

如果強執標的是房產,需要等待法院拍賣成功後,你才能拿到錢。

法院判決生效後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牟均發律師 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 是指保護利害關係人或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免受損失的保護性措施。是指遇有有關的財產可能被轉移 隱毀滅等情形,從而可 能造成對利害關係人權益的損害或可能使法院將來的判決 難以執行或時,根據利害關係人或當事人的申請或人民法 院的決定,而對有關財產採取的保護措施。一。財產保全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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