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時,可以申請破產。
2樓:匿名使用者
破產保護是指不管債務人是否有償付能力,當債務人自願向法院提出或債權人強制向法院提出破產重組申請後,債務人要提出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就債務償還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減損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這個方案要給予其一定的時間提出,然後經過債權人通過,經過法院確認,債務人可以繼續營業。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產保護
3樓:三國殺玩家網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第六章第四十三條中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企業申請破產的原因有哪些
5樓:匿名使用者
(1)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到期債務"是指已經到了履行還債義務期限的債務;「清償」是指全部償還;「不能清償」是指沒有按期清償的各種可能性。債務人資不抵債並不能當然認定為「不能清償」。
(2)存在多數債權人
如果只有一個債權人,只需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式即可。當存在多數債權人時,如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式,由於債權人競相請求對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可能造成部分債權人得不到償還或只得到少量償還的情況,產生顯失公平的結果,因而需要一種特殊的程式——破產程式,以保證各債權人的損益公平。
(3)債權人公平受償
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決定了債權人無法實現全部債務。而按照「同質債權、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須依照法定順序,按照同一比例,將債務人的財產在各個債權人之間分配,以保證債權人之間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償的債務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破產申請,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產的請示。
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後,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和已知的債權人,併發布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的30天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證明材料。逾期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宣告法院對債權人或債務人提出的破產申請進行審理,確認其具備法定條件的即可宣告破產。
公司宣告破產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產的法定條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宣告公司破產,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關於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的規定進行。
公司破產,是指對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由債權人或者由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還債。公司破產成立的條件有兩層意義:
一、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指公司在經營中陷入困境,不能償還債務或者不能繼續償還債務。償還的能力表現於:
(1)公司的負債超過公司的資產,出現資不抵債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負債雖然未超過公司的資產,但由於種種原因,公司無力調動資產還債。
二、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指不管是主觀還是客觀因素造成的,公司已無能力償還已到期應依法償還債務的情形。
公司出現上述情況,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
企業經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產,進入破產程式。
清算公司法規定,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破產破產終結是指法院裁定的破產程式的終結。
6樓:滄海半杯
一、破產的原因
破產原因,也稱破產界限,指認定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當事人得以提出破產申請,法院據以啟動破產程式、作出宣告破產所依據的法律事實。破產原因也是和解程式與重整程式開始的原因。對破產原因規定之寬嚴,不僅體現出對債權人和債務人利益之平衡及保護傾向與力度,而且可能影響到失業人數與社會秩序等諸多方面,所以破產原因的規定對新破產法的實施效果會產生重要的影響。
關於企業破產的原因,我國新舊企業破產法有不同的表述: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三條規定: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依照本法規定宣告破產。此規定適用於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還債,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
此規定適用於非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此規定適用於不但適用於企業法人,而且其他法律規定企業法人以外的組織的清算,屬於破產清算的,參照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式。
二、關於破產原因的分析
破產法試行對破產原因規定了三個條件:1)經營管理不善;2)造成嚴重虧損;3)不能清償至期債務。此破產原因中什麼樣的情況才算「經營管理不善」;「嚴重虧損」如何衡量等都太抽象,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一直很難認定和操作。
民訴法第十九章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中關於破產原因規定了兩個條件:1)因嚴重虧損;2)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同樣也具有不易界定、缺乏可操作性等弊端。
新《破產法》對破產原因規定了兩個條件:1)不能清償到期債務;2)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此規定有助於改變過去實踐中一直難以認定和操作的問題。
從以上三種破產原因的不同表述來看,新破產法對破產原因的表述更加科學,破產申請的門檻大大降低。新破產法的破產原因去除了「經營管理不善」、「嚴重虧損」等實踐中難以把握的內容,更加強調「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這一原因,同時考慮到其他情形,如,當債務人自身申請破產時,除了「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外,還要提供「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相關材料;而對於債權人申請破產時,新《破產法》要求的就不是特別嚴格,只要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客觀上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就可以了,而不必考慮債務人是否「資不抵債」。相對於前兩種情形,「債務人有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更易認定,其具有較強的操作性。
因此,從司法實踐上來講,新《破產法》的破產原因將更容易把握、更具操作性。
什麼情況下企業可以申請破產,什麼情況下不能破產
7樓:張華欣律師
企業是否破bai產,需要符合《中華人du民共和國破產法》規zhi定的條dao件。
根據我國破回產法第二條之規定:
答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一 破產有兩個條件:1、企業的債務到期不能清償;
2、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二 若上述二條件不具備則法院不會裁定企業破產。
8樓:屏海讀聯
資不抵債且無力償還債務,除此不能
9樓:選擇的智慧
資(資產)不抵債的時候啊
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申請破產?
10樓:華律網
破產保護是指不管債務人是否有償付能力,當債務人自願向法院提出內或債權人強制向
容法院提出破產重組申請後,債務人要提出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就債務償還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減損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這個方案要給予其一定的時間提出,然後經過債權人通過,經過法院確認,債務人可以繼續營業。申請破產保護的條件:
(一)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償的要件為:第一,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
第二,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已到償還期限,提出清償要求的、無爭議或者已有確定名義的債務。第
三、債務不限於以貨幣支付為標的,但必須是能夠以貨幣評價的債務,否則因其債務形式在破產程式中無法得到償還,宣告債務人破產沒有實際意義。第
四、不能清償是債務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或者可預見的相當時期內持續不能清償。第
五、不能清償指債務人的客觀財產狀況,不依其主觀認識或表示確定,應由法院根據法律和事實裁定。(二)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11樓:敲黑板劃重點
,公司破產的申請條件為: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如果你的公司想申請破產,就需要滿足以上條件。
12樓:深圳註冊律師
資不抵債的可以申請破產,公司所有的財產還不足以償還的,就不用還了。
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申請破產
13樓:周律師說
企業法人破產與否,關鍵要看是否滿足法律規定的破產條件。按法律規定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第一條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備破產原因:
(一)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二)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相關當事人以對債務人的債務負有連帶責任的人未喪失清償能力為由,主張債務人不具備破產原因的,人民法院應不予支援。
第二條 下列情形同時存在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一)債權債務關係依法成立;
(二)債務履行期限已經屆滿;
(三)債務人未完全清償債務。
公司在什麼情況下才能破產,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申請破產?
華律網 依我國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所列舉的吊銷理由為主線,結合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我國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可歸納為以下主要方面 1 虛假註冊。即以各類虛假檔案 含虛假註冊資本證明等 騙取註冊的情形。這幾乎是所有的吊銷營業執照型別所...
在什麼情況下24 36 ,在什麼情況下 24 3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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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打,什麼情況下可以打
生活美 生活中只有這7件事才可撥110,其他的都不該110受理和管轄 1 刑事案件 2 治安案 事 件 3 危及人身 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 件 4 自然災害 治安災害事故 火災 交通事故 5 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 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 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