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梅秀梅泥黛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這其中的結婚既包括登記結婚,也包括事實婚姻。所謂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依法履行婚姻家庭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對於事實婚姻,我國司法實踐中的態度是:2023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施行)以前,對未經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關係按照事實婚姻對待,承認其與登記婚姻的相同的法律效力;2023年2月1日以後,則不再承認其效力,一律按非法同居處理。
由此來看,如果案例中提到的婚姻發生在2023年2月1日以前,則因其構成事實婚姻而使得該女方構成重婚罪,若發生在2023年2月1日以後,則不構成重婚罪。
2樓:員墨徹淡碧
關鍵就是看之前的婚姻關係是否合法。如果你說的辦理酒席等是在2023年2月1日以前的話,可以構成事實婚姻,法律認可你們的婚姻關係,如果一方再和他人登記結婚,可以構成重婚罪。但如果是在此之後,儘管同居生子,但沒有登記的話法律是不認可婚姻關係的,所以,如果再同他人登記結婚,就不構成重婚罪了。
3樓:麻汀蘭鹿雪
我老婆有兩個小孩了。現在我們又沒有結婚證。女方改嫁了算犯從婚罪嗎
4樓:龍有福沈胭
從刑法的角度去評價這個事情,要看她方與別人領取了結婚證以後,和誰在一起生活,如果是和雙方都有生活,當然可以用重婚來評價,但如果離開了原來未領取結婚證的人,只是單獨與新領取結婚證的人在一起生活,就不存在重婚的問題。從民法上說,從94年以後已經不存在事實婚姻的這個問題,但是雙方在十年中肯定是有共同財產的,可以起訴要求分割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
5樓:永恆之伈
辦結婚酒席了,但是沒有領證的話,即使你們兩個人有孩子。最後她和別人結婚了,也不算重婚。因為只要你們兩個人沒有結婚證的話,就是不受法律的保護的。
重婚罪的定義是現在你們兩個人已經是合法的夫妻關係了,而且也可以在戶口本上看到名字寫的是已婚。這樣的話她和別人結婚才算重婚。不然的話並不算,因為只要沒有那個結婚證,你們兩個就永遠都只是同居的關係。
類似於搭夥過日子。
辦結婚酒席了,但沒領結婚證,有孩子,十年後女方和別人結婚領了結婚證,那算犯重婚罪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從刑法的角度去評價這個事情,要看她方與別人領取了結婚證以後,和誰在一起生活,如果是和雙方都有生活,當然可以用重婚來評價,但如果離開了原來未領取結婚證的人,只是單獨與新領取結婚證的人在一起生活,就不存在重婚的問題。從民法上說,從94年以後已經不存在事實婚姻的這個問題,但是雙方在十年中肯定是有共同財產的,可以起訴要求分割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1,你這個屬於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這個區別對待,有可能涉嫌重婚,具體讓法法院,公安,檢察院來認定事實。2,我國刑法規定的所謂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一方有與其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其結婚的違法行為!重婚罪是親高罪不告不理!
也就是必須要有受害人提起訴訟法院才接受訴訟!人民檢察院不主動追訴! 你的情況還不是很詳細,他們的具體情況也不清楚,暫時不能完全下定義一定重婚,你先去法院起訴吧!
我們沒領結婚證有兩個孩子,女方和別人結婚了又想回來犯法嗎 能告我們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她已經有結婚證,卻還和你住在一起,她老公當然可以告你們。我覺得吧,你還是叫她回去離婚,或者等2年也可以。畢竟你們又孩子,我還是覺得你們複合比較好。
不過我感覺這女的怎麼樣啊,和你有了小孩卻和別人結婚,無法理解。
9樓:匿名使用者
把離婚證領了才不犯法
10樓:說萱甘茶
也許她老公不會告你們重婚,會告你們詐婚,你們雖然沒有結婚證但是在一起時間肯定不短了,而且有孩子已經構成了事實婚姻,然後女方又去跟人家結婚再回來,如果換成你你會怎麼想?怎麼做呢?
領結婚證後沒結婚分手了怎麼辦,結婚沒領結婚證,女方跑了,彩禮怎麼辦?
大增嶽殳錦 是否結婚,是要看是否登記也就是說是否領了結婚證。這才是法律認可的唯一認定是否結婚的標準。你們雖然沒有辦婚禮,但是已經辦了結婚證,也就是說你們已經是婚姻關係了。她們家沒有錯,當然要先登記結婚再辦婚禮,這是正常的順序。你既然認為你們之間有矛盾,為什麼還要去登記呢?你只能怨自己,不應該怨人家家...
酒席前領結婚證好,還是酒席後領結婚證好
啷裡格啷 剛領證訂好酒席訂好婚紗,就發現懷孕了,這可能是最好的安排,我們一定會好好珍惜,希望來年生一個健康漂亮的豬寶寶 啊貍晴 我是先辦酒席的,準備過兩年相處得好再扯證,然後半年後懷孕了。為了寶寶以後上戶口這些,就去扯證了。相處還是很愉快,基本上大決定都是我做主, 傲嬌函公主 我們這邊辦席的時候是會...
結婚沒領結婚證,後來有了孩子補辦的結婚證,起訴離婚,可以爭奪
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雙方婚姻關係發生效力後所得的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