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結婚沒有登記,現在想補辦,需要什麼程式

時間 2021-09-08 14:13:25

1樓:廉崖欣

《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法律上確定婚姻關係成立的依據。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較之以前有很大簡化,不再是一件麻煩事。雖然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辦理結婚登記的手續有一定的差異,但是總體來說,都是要經過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程式。

申請是要結婚的男女雙方要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填寫結婚申請書。結婚申請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由一方單獨申請,也不能委託他人**申請。申請時,應當帶上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在當地有強制婚檢規定時,還應當帶上婚前體檢證明。

離過婚的人申請結婚或復婚時,還應帶上離婚證或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准予離婚的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然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申請人的結婚深情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如果全部符合結婚條件,就會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條件的,則會被告知理由。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先登出其離婚證,再頒發結婚證。

自取得結婚證時起,兩個人的婚姻關係正式確立。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提供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婚姻登記處辦理。補辦也一樣。

3樓:問情

需要先體檢,然後帶上身份證,戶口本,體檢報告到婚姻登記處辦理。

4樓:呼阿優

去民政局辦結婚證就行了。

登記結婚需要辦理以下證件: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

3、婚姻狀況證明;

4、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樓:淮安海之聲

雙方帶本人戶口本,本人身份證到黨的民政局辦理

6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結婚沒有登記,就等於沒有結過婚,法律不承認。

所以現在去辦結婚證,就和一般結婚一樣,不是什麼補辦,就是普通辦理。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當場在民政局填寫)

80年代結婚時沒辦結婚證,現在能補辦嗎,需要什麼嗎?(急,急,急)

7樓:匿名使用者

去戶口所在地街道、居委會、民政局問,如果補辦結婚證這幾個地方可能都要跑,比較麻煩,先去街道或者居委會問問吧。

8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補辦啦,去民政開證明撒!

9樓:

可以**諮詢我.安達網友,我可以告訴你.104448119qq

我結婚九年了,但結婚時沒登記,現在想分手,男方不同意,要是上法院起訴的話,都需要怎麼辦

雪津芳子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8條規定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二 對於沒有結婚證而起訴離婚的,根據法律規定要按不同的情況進行不同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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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喝粥 要是沒交過的話 你以前是不是交過?有底子不實七年你就你們當地社保去補交17年,看他是多少錢,如果要是從來沒交過,從來沒交過花,那就從你開始交算起,想不到你們社保直接交錢就行 如果以前一直在繳納社保,你可以去當地社保局憑社保卡申請開通醫保,然後根據社保局要求辦理完相關手續後繳費即可。如果以前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