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先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作文

時間 2021-09-15 10:33:39

1樓:蹦迪小王子啊

寫作思路:先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是一個哲學命題,需要了解深層次的含義,有的事是應該做的,只有做好應該做的事,才有機會做喜歡做的事。

高中是人生中非常美好的時段,在高中,我們接觸的知識體系更加完善,參加的課外活動更加豐富,建立的品格更加成熟,樹立的目標更加清晰,遇到的困難挑戰更加艱鉅……這就是高中的魅力。

高一是很多同學新的起點,包括知識的學習與人際的交往。希望即將踏入高中的同學們,首先要明白,只有認認真真學習文化知識、踏踏實實建立良好品格的同學才能讓高中變得多姿多彩。

其次,在高中,學習並不只是完成老師佈置的任務,自主的額外學習是提升學習能力非常有效的方法。同學們要時刻想著:「先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因為在高中自律是取得勝利的關鍵。

每天定一個小目標,夢想就在眼前。作為有夢想的你們,堅持是一種精神,一種熱愛生活不願意浪費時間的精神!

擁有尚好青春的你們,要明白來到學校,首要目標和任務就是學習。每天定一個小目標併為之努力,夢想就在觸手可及的地方。秋高氣爽的九月,老師在這裡等著你們!

讓懶散靠邊站,讓勤奮當動力,把學習當主角,把心態擺端正!願我們一起堅守心靈契約,等待山花爛漫!

2樓:舒雅學姐

一、思路

1、第一段表明觀點。

2、第二段結合自身經歷來闡述。

3、第三段寫現實的難處。

4、第四段加強感情,表明只有對生活負責才能過得好,才有資格做喜歡的事。

5、第五段總結。

二、作文

其實每次很迷茫很無助的時候,去問身邊的人的時候,他們的回答往往是:「去做自己喜歡的就好了」但是能堅持去做自己喜歡的事,讓自己喜歡的事養活自己是一件極其難得的事了。許多人在努力去做自己喜歡的事的時候,都會遭受到現實的毒打,但有人即使遭受到現實的毒打還在堅持,也有人在放棄。

無論每天有多大的激情,多足的動力想去做自己喜歡的事,但最後還是會選擇將喜歡的事放到一旁,因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意識到目前的願望還達不成,喜歡的事也養不活自己,既然喜歡的事養不活自己,只好先去做自己應該的事,而完成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接下來就是自己喜歡的事了。

可以想想,哪一種安逸背後不凝結著辛勤的努力?當你享受安逸時,努力的可是你?我們處身這個世界上,難道不應該有個人責任、家庭責任、社會責任嗎?

我們要深刻地知道,每當我們少承擔一點,就一定有人多承擔一點,而我們,為什麼不成為多承擔一點的那個人呢?連承擔都不情願的人,又有什麼資格談喜歡?

因此,有時候應該做的事和喜歡做的事擺在眼前,希望還是先完成應該做的事,再去完成喜歡做的事,因為前者讓你有飯吃,後者讓你有念想。

3樓:巢稷烏煜

作文還是自己寫吧

這樣比較有真情實感

不然會被踢爆抄襲的==

明確目標,做自己該做的事的作文議**

4樓:哥就是跳

義大利著名詩人但丁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的確,我們的人生應該由我們自己主宰。

行走在自己選擇的人生路上,這其中別有一番獨特的滋味。路漫漫其修遠兮,在人生的未來之路上,我們要不斷地求索路途中一切真善美的事物。

走自己的路,守住心靈的契約。哲學家康德曾說過:「世界上有兩樣東西值得我們永遠仰望,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二是人們心中那高尚的道德律。

」當***無畏打假之路,毅然前行;當那位官二代傲慢喊出「我爸是李剛」時,這一正一反的強烈對比,讓我們不知是為之驕傲還是為之悲憤。要知道,道德在我們心中是永存的,它可以彌補智慧的缺陷,可以彌補才能的缺陷,但任何事物都無法彌補道德的缺陷。我們要帶著這份契約,一直向前。

走自己的路,堅定美好的理想。世界首富比爾。蓋茨曾在大學裡學習,但他並不滿足於大學的知識,於是,他為了心中的理想,決定行走於自己的人生之路上。

他開始從事電腦的研究與開發,多年的時間過去了,他都沒有後悔過,也不曾想要放棄,因為這是他一直堅定的理想,正是由於這種堅持,才讓他積累了那麼多的財富與聲譽,成為了人人敬仰的大師。可見,理想不是隨便說說的,而是要付之於實際行動中,這樣才能在人生路上不留有遺憾。

走自己的路,更不能輸在起點,而要努力,勤奮的學習。古時的匡衡年輕時十分好學。他家裡很窮,買不起蠟燭,匡衡晚上想讀書的時候,常因沒有亮光而發愁。

後來,他想了一個辦法,就在牆壁上悄悄地鑿了一個小孔,讓隔壁人家的燭光透過來。就這樣,他經常學習到深夜,不停地在書中做筆記,摘錄,因為他的堅持,因為他的勤奮苦讀,才讓他後來成為了西漢著名的學者,並曾做過漢元帝的丞相。這些成就不是上天可憐他的,而是恩賜給他的。

這樣的人,豈會落後於他人?

勇敢的走自己的路,帶著一份契約,堅定一種理想,為之努力,為之拼搏,讓自己的人生不再碌碌無為,這樣才能自信的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論點

(1)什麼是論點:論點就是文章所要議論、闡述的觀點,是作者要表達的看法和主張。閱讀議**,首要的就是尋找、提取和理解文章的論點。

(2)論點有幾個:一篇文章的論點,可以是一個,也可以不止一個。如果論點不止一個,那就需要明確中心論點。這幾個論點可以是並列的,也可以是遞進的,但它們都應該服從全文的中心論點。

(3)論點的位置:文章的論點可以安排在開頭,也可以安排在文章的中間或結尾。即可以安排在文章的任何位置。但較多情況是在文章的開頭,段落論點也是如此。

(4)論點的呈現方式:有的議**的論點在文章中用明確的語句表達出來,我們只要把它們找出來即可;有的則沒有用明確的語句直接表述出來,需要讀者自己去提取、概括。

(5)論點的提出和確立要注意:

①正確性。論點的說服力根植於對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而這又取決於作者的立場、觀點、態度、方法是否正確,如果論點本身不正確,甚至是謊謬的,再怎麼論證也不能說服人。因此,論點正確是議**的最起碼的要求。

②鮮明性。贊成什麼、反對什麼,要非常鮮明,而不能模稜兩可,含混不清。

③新穎性。論點應該儘可能新穎、深刻,能超出他人的見解,不是重複他人的老生常談,也不是無關痛癢、流於一般的泛泛而談,應該儘可能獨到、新穎。

(二)論據

(1)什麼是論據:論據就是證明論點的材料、依據。

(2)論據的型別:①事實的材料,②理論的材料。

①作為論據的事實材料,可以是a. 具體的事例,b.概括的事實,c. 統計數字,d. 親身經歷、感受。

②作為論據的理論材料,可以是a.前人的經典著作、至理名言,b. 民間的諺語和俗語,c.

科學上的公理、規律等等。

(3)使用論據的要求:①確鑿性。我們必須選擇那些確鑿的、典型的事實。

引用經過實踐檢驗的理論材料作為論據時,必須注意所引理論本身的精確涵義。②典型性。引用的事例應該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這一類事物的普遍特點和一般性質。

③論據與論點的統一。論據是為了證明論點的,因此,兩者應該聯絡緊密一致。

(三)論證

(1)什麼是論證:論證就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議**的論點是要解決「要證明什麼」,論據是要解決「用什麼來證明」,而論

證是解決「如何進行論證」的問題。論證的自的在於揭示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

(2)論證的型別:議**的論證一般分為立論和駁論兩大型別。

①立論是以充足的論據正面證明作者自己論點正確的論證方式;②駁論是以有力的論據反駁別人錯誤論點的論證方式。立論和駁論都是一種證明,無非一個是從正面證明其正確,而另一個是從反面證明其錯誤。它們可以使用基本相同的論證方法。

(3)基本的論證方法:包括三大類五種:歸納法、例證法、演繹法、類比法、對比法。

①歸納法。歸納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它通過許多個別的事例或分論點,然後歸納出它們所共有的特性,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

歸納法可以先舉事例再歸納結論,也可以先提出結論再舉例加以證明。前者即我們通常所說之歸納法,後者我們稱為例證法。例證法就是一種用個別、典型的具體事例實證明論點的論證方法。

②演繹法。演繹論證是一種由一般到個別的論證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發推匯出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絡是必須的。

演繹法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多種形式,但最重要的是三段論。三段論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如大前提「凡金屬都可以導電」、小前提「鐵是金屬」、結論「所以鐵能導電」。

③比較法。比較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個別的論證方法。通常將它分為二類,一類是類比法,另一類是對比法。

類比法是將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較,從而引出結論的方法。對比法是通過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反或對立的不同事物之間的比較來證明論點的方法。

(4)駁論方法:駁論有三種方法,即①反駁論點、②反駁論據、③反駁論證。由於議**是由論點、論據、論證三部分有機構成的,因此駁倒了論據或論證,也就否定了論點,與直接反駁論點具有同樣效果。

一篇駁**可以幾種反駁方式結合起來使用,以加強反駁的力量和說服力。

①反駁論點,即直接反駁對方論點本身的片面、虛假或謬誤,這是駁論中最常用的方法。②反駁論據,即揭示對方論據的錯誤,以達到推倒對方論點的目的;因為錯誤的論點論據必須引出錯誤的論點。③反駁論證,即揭露對方在論證過程中的邏輯錯誤,如大前提、小前提與結論的矛盾,對方各論點之間的矛盾,論點與論據之間矛盾等等。

快樂之道不在於做自己喜歡的事,而在於喜歡自己不得不做的事 根據這些文字,寫一篇作文, 800字,

6樓:匿名使用者

天空飄著淚光,雨繼續在脆弱裡尋覓堅強,我們在青春的迷惘裡一步步艱難向上…… 年少的我們經歷著青春的叛逆期,我不知道別人是怎樣度過叛逆期的,我只知道處於叛逆期的我,幾乎走向無底深淵,萬劫不復。 17歲之前的我,學習雖然不好,但卻不斷地堅持努力,喜歡吃零食,喜歡和朋友打打鬧鬧,喜歡……但從來不頂撞父母。而當我17歲年華來臨時,迎接我的是那致命的叛逆期,它來的毫無徵兆,讓我沒有任何準備,最終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叛逆期的我不再學習,每天只知道玩,聽**,看閒書,完全忘記自己該做什麼,在迷茫中丟失了自己最初的目標。開始墮落,面對父母苦口婆心的勸說,我不理會,和父母的「戰爭」一直升級到了白熱化狀態,從爭吵到冷戰。自己一次次反省,父母一次次原諒,也曾讓我感動,但叛逆期的我完全迷失了自我,越來越叛逆。

父母為我擔心,因我傷心欲絕,顫抖的白髮空對叛逆的冷笑。同學因深憐我父母的不易更加對我白眼,而這令我對他們對所有人更加憤怒,甚至想過用死來解決一切。 可是,令我慶幸的是也有幾個真正關心我的朋友,她們不似其他同學那樣對我冷眼相對,那樣的瞧不起,而是耐心地勸說我。

我不是沒有反省過,但叛逆的我,缺乏自制力的我,還是一直走,走向錯誤的道路。到了高三,叛逆期過了,回想高

一、高二,自己做了那麼多荒唐的事,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都無法認識那時的自己。看著父母的白髮不知該如何表達我的愧疚,開始由錯的道路返回,走向正途。 以前那些所謂的快樂,其實一點也不快樂。

相反,只是越來越空虛。我想,荒廢了兩年的學業再拿起的確很難,有時還是想退縮,但每次努力剋制自己認真去背書、做題,雖然很難很累,但自控的感覺真的很快樂。突然發現,快樂之道不在於做自己喜歡的事,而在於喜歡自己不得不做的事。

不要再向左,向右一直走,天就放晴了我也會夢到飛翔…… 2、、、、仙人掌的快樂仙人掌的快樂仙人掌的快樂仙人掌的快樂 楊萃楊萃楊萃楊萃 浩浩沙海,烈日曝晒,整個大地都在噴釋灼人的火舌。這一切給原本煩亂的心情更加一份躁動。車行在這茫茫的大漠,也許你想你是這片荒蕪中唯一的生靈。

但那又是什麼?偏有那樣一些綠色向你的視線發出挑戰,那是仙人掌。這裡幾乎沒有生命存在的條件,可見他們是多麼的頑強。

沒有誰喜歡生活在這樣一片沙地裡,沒有耐心的呵護,只有炎熱的考驗;沒有誰喜歡生活在這沙地中,無人欣賞,只有冷落;沒有誰喜歡生得如此醜陋,肥大的莖,毫無婀娜美態;沒有誰喜歡這滿身的硬刺,沒有調和餘地的一身倔強。 然而正是這樣一種植物,卻成為沙漠上其他小生命存活的依靠,他們是沙漠天使。 沙漠天使說:

快樂之道不在於做自己喜歡的事,而在於喜歡自己不得不做的事。 當炎炎夏日到來之際,黃沙之地幾乎想要征服所有想要存活的生命。這時,你甘願奉獻自己,讓鳥兒把嘴深深插入你的身體,你甘爽的汁液潤澤了她們婉轉的啼唱。

還有其它一些小動物以你為生命依靠。而此時,你的身體早已千瘡百孔,滿身創痍。而就在身邊你的兒女又已萌芽,準備為沙漠獻身 黃沙為你拜舞,烈陽為你高歌。

你說:「我的存在就是為了給他人提供延續生命的養料,唯有把葉子變成尖尖的刺才能積蓄更多的水分,以備烈日當空時用。我也曾迷惘,但終於明白這是我不得不做的事,於是把它培養為我最喜歡做的事,我的快樂之道就在於此。

」 我們也應有仙人掌的快樂之道。 作為高三學生的我們,整天被堆積如山的作業包圍。我們渴望自由,我們渴求張揚的個性,我們企盼美麗的生活,我們誰會喜歡整天寫作業?

然而我們又必須做這些事,因為我們是高三生。這時的我們需要有仙人掌的快樂之道,去學會喜歡自己不得不做的事,這樣我們才能鍛鑄性格,才會有真正的快樂,真正地活出意義。 黃沙漫海,燥風烈日,任憑毒焰炙烤身體,傷口遍佈全身。

他卻始終昂首挺立,這一切只因他是仙人掌,這一切只因他有自己獨特的快樂之道——讓生命理性,喜歡自己不得不做的事!

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就能做好嗎,關於先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作文

茅玉蘭項綾 人短短一輩子,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不容易,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應該會做好的,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做的完美,如果太理想化就有點不切合實際了。如果你真的對自己喜歡的事很感興趣,我想會做的很好的。 無可非議 每個人都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而且既然做了都想做到最好。但是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而所有的事也不...

男生應該做出什麼浪漫的事才可以令自己的女朋友感動一輩子永遠記得的啊

請教者 為了她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要絕對的真心,這樣就可以了 滕國王劍鋒 你覺得浪漫能從網上得來嗎?不,你需要在你們交往過程中尋找機會。當特定的時間和特定的地點你做出了特別的事情,浪漫才會產生啊 紫焰 在所愛的男人真心地說 我愛你 的時候,女人一定會感動。我只記得男朋友說的 我愛你 並且會記一生。 ...

擔心自己做違法的事,經常對自己做過的事感到懷疑。這是不是一種病啊。

晴光心理諮詢 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從樓主的描述來看是有強迫思維的特徵,而且,根據樓主提供的資訊來看,強迫念頭源於 安全憂患 通常非常關注自己的人身 財產安全,對外界變動異常的警惕 洞察秋毫,進而歸納到對自己的不利後果。說白了,不是擔心自己紙條掉了,而是擔心自己負法律責任 樓主不是擔心自己殺人,而是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