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又多蓋了個公章可以用嗎

時間 2021-09-21 09:18:26

1樓:墨汁諾

不能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加蓋財務章與公章均不符合要求。

2樓:布樂正

因此加蓋公章是不符合規定的,如果能夠補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應該沒有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加蓋財務章與公章均不符合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因此加蓋公章是不符合規定的,如果能夠補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應該沒有問題。

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尺寸規定:

一、形狀為橢圓形,尺寸為40×30(mm);

二、邊寬1mm;

三、中間為稅號, 18位阿拉伯數字字高3.7mm,字寬1.3mm,18位阿拉伯數字總寬度26mm(字型為arial);

四、稅號上方環排中文文字高為4.2mm,環排角度(夾角)210-260度,字與邊線內側的距離0.5mm(字型為仿宋體);

五、稅號下橫排「發票專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寬3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字頂端距離4.2mm(字型為仿宋體);

六、發票專用章下橫排號碼字高2.2mm,字寬1.7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號碼頂端距離10mm(字型為arial),不需編號時可省去此橫排號碼。

3樓:匿名使用者

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該發票才有效,多蓋了個公章就是畫蛇添足,但不影響該發票的有效性,可放心使用。

4樓:_曙光

一般情況不影響使用!希望可以幫到你!~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用的,不過如果對方單位不接收也沒辦法,發票上面是只需要蓋發票專用章有效的

6樓:滴答滴答鬧鬧

遇到同樣的問題,諮詢過稅務局,表示按照規定發票上只能蓋一個章,多個章是無效的。供參考

發票上不小心蓋了公章再蓋個發票專用章可以 嗎

7樓:陳聰屈君之

如果是增值稅志票,只要你認證區域清楚就沒問題了,可以認證通過的。

但如果購買方介意的話,那你就得作廢重開咯。

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跟對方聯絡。

8樓:回不到從前又怎樣

增值稅發票管理條例規定 不可以,需要作廢發票重新開具。

9樓:老金會計

完全可以

專章是必須的

不小心多蓋個公章

沒有哪個條例說不行

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蓋章不清楚,可不可以在旁邊重新蓋個章呢?

10樓:陽光夏天的向日葵

不可以在旁邊重新蓋個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政策強調「一次性」。因此,只允許加蓋一個發票專用章,如沒蓋清楚,不允許在旁邊再蓋第二個發票專用章了。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並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製的機外發票,開具後的存根聯應當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範圍。

禁止倒買倒***、發票監製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在旁邊加蓋一個清楚的發票專用章,兩個發票章存在不會影響抵扣或入賬。

增值在專用發票蓋章,原則上是在右下角備註空白處蓋章不可以多蓋的,但是正常往往很多開票員不小心導致章蓋的比較模糊。當然在旁邊重新蓋個也是允許範圍之內,但是不允許重新蓋的跟原來蓋的有重疊處。只要密碼區清晰不出邊框是 不影響發票使用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12樓:魯

增值在專用發票蓋章,原則上是在右下角備註空白處蓋章不可以多蓋的,但是正常往往很多開票員不小心導致章蓋的比較模糊。當然在旁邊重新蓋個也是允許範圍之內,但是不允許重新蓋的跟原來蓋的有重疊處。只要密碼區清晰不出邊框是 不影響發票使用的。

請儘管放心就是了

13樓:我是你的大媽

這個應該是可以的吧,只要蓋章不是偽造的,這個應該是生效的。

14樓:迷失

可以的啊,,不要蓋太多就行了。。。

開發票時候必須蓋發票專用章嗎?還是財務章也可以?

15樓:綠水青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2023年第7號)精神,新式樣發票專用章2023年2月1日起啟用。現使用的舊式樣發票專用章可以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也就是說2023年2月1日前發票專用章只能是用舊式樣的;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這段時間區間範圍內,新式樣發票專用章與舊式樣發票專用章並存使用。但從2023年1月1日起舊式樣發票專用章就全部退出使用。所以,你原來使用的財務專用章是舊式樣發票專用章的其中之一,可以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在這之前使用,收票單位可以接受,到2023年1月1日起再用舊式樣發票專用章,收票單位也就有權拒絕接受,稅務部門也會將其視為廢票。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問得好 我沒有辦法解答你

增值稅發票上必須蓋發票專用章嗎?財務章可以嗎

17樓:智障班班長

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也可以是財務專用章。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專案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第十二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稅勞務可彙總開具專用發票。彙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稅勞務清單》,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資料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並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碼、號碼認證不符」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18樓:哪吒搞笑動漫

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者財務章都可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稅勞務可彙總開具專用發票。彙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稅勞務清單》,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需要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19樓:匿名使用者

開具發票都需要蓋章發票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是指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戶購買和開具發票時須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懂不要誤導人!以前確實是既可蓋財務專用章又可以蓋發票專用章,但現在已經改了,只允許蓋發票專用章!自己查檔案!

21樓:青山

對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如何蓋章,稅法是這樣規定的:一般來講要加蓋企業的發票專用章。如果企業的規模比較小,開發票的業務不多,發票開具後,要徵得主管稅務機關的同意,完全可以加蓋法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

這是完全可以的,和加蓋發票專用章,照樣起著同樣的法律效力。

特此回答!

22樓:快樂酷寶在路上

可以蓋發票專用章也可以蓋財務專用章。

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都是可以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 國稅發[2006]156號 ] 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專案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各個稅務局的規定,按稅法來說是蓋這兩個章都可以。但是各個稅務局有所不同,有些稅務局要求必須蓋發票專用章,而有些稅務局是蓋財務專用章代替也可以。

還是問當地的國稅局給你一個確定的答覆。

因為以前我去過兩個區的國稅局,兩個稅務局的要求就不同。就象上面我說的那樣。刻個發票專用章也很簡單啊,100元左右吧。很快就可以刻好的。

24樓:雲南萬通汽車學校

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原因如下:

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都是可以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 國稅發[2006]156號 ] 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1、專案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2、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4、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按《增值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專用發票的記賬聯和抵扣聯,蓋「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都可以,所以,在沒有發票專用章的情況下蓋財務專用章也可以的,但是為了規範,最好還是蓋發票專用章

增值稅發票上必須蓋發票專用章嗎?財務章可以嗎

智障班班長 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也可以是財務專用章。根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第十一條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 專案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 字跡清楚,不得壓線 錯格 三 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 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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