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開的發票,把發票聯弄丟了。怎麼辦?可以作廢重開嗎

時間 2021-09-21 09:19:26

1樓:布樂正

登報掛失,不能重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在發現發票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宣告。辦理髮票掛失損毀報告應提供的材料:

(1)《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

(2)登報宣告發票遺失作廢的版面原件、發票或影印件等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購買方的賬務處理:

1、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2、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發票聯和抵扣聯均丟失情形:

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丟失前未認證的,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僅抵扣聯丟失情形:

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僅發票聯丟失情形:

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丟失增值稅(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開具辦理資料:

已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記賬聯影印件。

2樓:softweet是我

一種是可以把發票留存聯影印後再蓋個發票專用章交於對方入帳的。

二種如果是普通發票,本月可以把發票作廢重新開一張,地稅管理沒有國稅嚴,一般沒事。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影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的規定去操作,公司不必重新開具一份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購買方。

3樓:隱抒冒從蓉

不能。不能作廢重開,作廢必須要有發票聯備查。一般情況下,可以打一個發票遺失證明,說明遺失原因,再把記賬聯影印一份,對方可以做賬,稅務也會認可。

4樓:尋找回鄉的路上

可以重開。 作廢重開後還要登報宣告。拿登報的報紙到稅務機關處理。

5樓:嗨

1、先要掛失,

2、稅務局認可後,可以作廢重開

發票丟了可以重新開嗎

6樓:星願下的期盼

發票丟了,因為涉及稅收,一般不能重新開具。

發票丟了有以下兩種處理方法:

1.增值**丟失:把存根聯影印,交客戶當地主管稅務局確認並出具未抵扣稅證明,報本公司主管稅務局後,開具紅字發票衝原開發票,再重新填開發票給客戶。如果已抵扣稅不得重開。

2.普通發票丟失:影印存根聯並蓋章給客戶入賬。財務人員應該設定發票登記本,登記購入發票的數量、號碼,開出的發票號碼、日期、客戶、金額、領取人,送給客戶要客戶回籤,避免麻煩。

擴充套件資料

發票保管的注意事項

1.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定發票登記簿,並定期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2.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髮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3.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當於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並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開宣告作廢,並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的處罰。

4.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儲存五年。儲存期滿,報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7樓:

不能重新開。

具體原因如下: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的,所以不能重開。

(1)丟失發票聯,應於發票丟失當日或次日(節假日順延)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向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宣告作廢。納稅人丟失發票辦理丟失宣告的,必須在具有全國報刊號的報紙上刊登。

(2)開具發票一方丟失發票聯,應重新開具發票交對方入賬。重新開具發票時,應在備註欄填寫丟失發票的客戶名稱、發票種類**和號碼、金額,開票單位。開具發票方記賬時附上丟失發票的其他聯次作為合法入賬憑證。

(3)取得發票一方丟失發票聯,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發票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4)納稅人將在稅務機關****的發票聯或記賬聯丟失,可向開具發票的稅務機關申請出具書面證明,或要求開具發票的稅務機關提供所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影印件,經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後,可作為合法憑證入賬。

(5)丟失存根聯或記賬聯,應取得發票聯影印件,發票影印件經提供原件的單位註明「此件是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後,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6)納稅人丟失普通發票全部聯次的,按丟失空白普通發票處理。

8樓:1987蔡仁彬

發票丟了,當月的可以作廢重新開,次月的發票是不能作廢重新開的常見的發票作廢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

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後,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

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需要注意的是,開具專用發票填寫有誤的,應當另行開具,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個字。

9樓:隱匿望默唸

發票丟了,重開不太可能,因為涉及稅收。但有兩種處理方法:

第一種,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第二種: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擴充套件資料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是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是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是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發票在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1.發票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一性、及時性等特徵,是最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一;

2.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

3.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徵收稅款的重要依據;

4.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10樓:小星計

發票丟失怎麼辦?2023年最新管理辦法來了!財務一定要學會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當月去稅務局申請補開,要登出之前的

12樓:廖濱

發票丟了,是不能重新開的!但是各地的管理不一樣的!有的也可以補開的!具體事宜去主管稅務機關問一問就知道了!

13樓:丫頭

是增值稅的嗎?如果是的話還要罰款.具體事宜去主管稅務機關問一下吧

14樓:

要看是什麼發票吧,應該一般都可以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那樣你要重複交稅了.問一下稅務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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