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子和別人吵架,被對方兩夫妻按倒在地打,我哥把對方推開,造減輕傷,如果對方要追究人事責任怎麼辦

時間 2021-10-14 19:04:28

1樓:友愛的峰蘭

這要看你侄子和對方吵架對方是誰?是不於這兩個夫妻有關?第二個就是為什麼原因吵架在吵架的過程中,你的尺子都說了什麼話?

是如果是這兩個夫妻先動的手,這個問題就能更好地解決一點,因為畢竟是他們先動的手,而你的哥哥把他們推開,這也是出於一時的憤怒,情感上可以理解,但是這種做法是不對的,不應該再去推人家,如果給人造成了傷害,就更是一件麻煩事了,我的看法是你們雙方可以和解,因為錯誤各自佔了一半,自己私下解決就可以了,如果那個夫妻不同意,她願意怎麼做就怎麼做?隨著傷殘鑑定,他們也就是個小情商,頂多賠點問題不大,不要過分擔憂,但我的建議還是私下解決,這樣可以省去很多麻煩事

2樓:千吹雨

事從兩來莫怪一方。

打架畢竟是不好的。

首先是對方兩夫妻把人按到地上,你哥把他們的推開,這應當是正當防衛,至於他們受傷,頂多就算是防衛過當。

3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這個主要看當時拉架的狀況是否屬於**,如果僅僅是拉架導致對方輕傷,只要賠償相關費用即可,如果是有毆打對方行為致對方輕傷,對方如果刻意追究的話,就不僅要負賠償責任,而且需要負刑事責任~也就是坐牢

4樓:皓媽虎爸

這是正當防衛,制止打人者繼續實施傷害的違法行為,實施正當防衛造成**者傷害的可不承擔責任。

5樓:潘增飛

聽說過每個人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舉止以及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嗎?挑事的一方處於不利的位置

6樓:戚廣利

打架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按照規定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積極賠償**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我跟別人吵架了,對方先動手打人,我把別人打成輕傷,他報警了,這事該怎麼處理

7樓:雙子小蘋果

按照刑事bai

訟訴法,

du先動手者負主責,若先動手者zhi

未給對方造dao成傷害,後動手者專

給先動手者造屬成傷害,從國家、集體、危機他人安危與否,判定為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過失傷害。現在關鍵是有力的第三方證詞證明對方先動手,那你的責任就小了,最多賠他點醫藥費完事。

打架造成對方輕傷,目前應該如何處理。請專業人士幫忙

8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一、如果是輕微傷不涉及刑事問題,民事賠償;

二、如果鑑定為輕傷害,則是刑事自訴案件,可能被判故意傷害罪,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建議涉及輕傷害要積極賠償,爭取和解,儘量避免承擔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通知(法發[2010]36號)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9樓:找法網

一、可以與對方協商,取得對方的諒解,可以減輕處罰。

二、打官司的不確定性有很多,需要看具體的證據才能決定贏的機率。

三、如果屬於刑事案件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朋友家人想息事寧人,也不動手,但是為了躲避對方的鐵棍就和對方發生了拉扯,有小的肢體衝突期間,對方拉扯我朋友頭髮,揮舞鐵棍,打了我朋友的父親額頭幾拳朋友家只是拉扯,未還手事情暫時平息後來我朋友的舅舅聽說自己的侄子被打

1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對你的朋友的遭遇感到不值,本來是你們佔理的事情,到最後就是沒堅持住,現在來回答你的問題,希望能對你有幫助,先告訴你,我就是派出所的治安民警,你在提問中沒有說對方是什麼傷,只說是輕傷,但從你的描述過程中只是用拳頭打的,對方應該是眼眶眶壁骨折或鼓膜穿孔(就是耳膜穿孔),也有可能是鼻骨粉碎性骨折。你記住,公安局辦案主要看結果,也就是說誰的傷重就是受害者,肯定處理對方,現在這種情況肯定要處理你朋友的舅舅。把對方打成輕傷觸犯了刑法,你朋友的舅舅要被刑事拘留的。

當然如果和解不成功的話。

告訴你現在你朋友的舅舅有幾種結果,第一,雙方和解,互不追究對方任何法律責任,就此了結。第二,和解不了,你朋友的舅舅被刑事拘留。還有可能有第三種結果,因為不知道你們在哪個省市,各省市標準不一樣,就是你朋友的舅舅被直接取保候審,但現在馬上大慶,估計不大可能吧。

你現在找律師有什麼用嗎?律師可以裁定你朋友的舅舅無罪嗎?律師現在根本介入不了,還沒出公安局的門呢!

去派出所找民警吧,好好的和民警說說,讓他們給幫忙調解一下,但是一般輕傷都得萬八千的,要不根本沒戲,你的朋友得有心理準備,畢竟人家是輕傷。

你所說的打官司問題,現在你說的太早,公安局還沒處理你朋友的舅舅呢,打官司是光談民事的賠償問題,早著呢。如果你們和解不了,你朋友的舅舅被刑拘了,到時也是對方在法院審理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你們賠償,得好長時間呢。你要是信我的,就去找民警,好好的談談,誰讓你們當時沒管住手呢,再說了,你朋友的爸爸不是也有傷嗎,談賠償時也得一起算啊,不能都賠啊,這些問題都得說。

談和解時事先用紙寫下要說的問題,記住了,別讓對方給忽悠住了,同時記住對方是輕傷,不是一千兩千能打發的,你可以諮詢警察,對方也同樣可以問別人啊。該賠償時就得出錢,要不人就進去了。還有,不用看長篇的法律條文,對於你來說沒用,你就記著和解了就沒事了(一定要民警在場主持調解)。

勸你和你的朋友今後一定要忍住了,對方打千萬別還手。最後,祝你和你的朋友好運!

2023年8月24日:現在既然已經取保了,你朋友現在不用太擔心了,畢竟現在人已經出來了。但是你要記住,取保不等於沒事,仍然是刑事案件,因為取保候審就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

為什麼取保呢?是因為公安局讓你朋友的舅舅趕緊賠人家錢。現在有兩種結果,第一,你朋友的舅舅賠人家錢,也就是達成和解,那就萬事大吉了。

第二,不賠錢或答不成和解,那麼就等著法院判實刑吧。強烈建議你朋友趕緊去找對方,把錢賠了,雙方籤協議(最好當著預審員的面,不要找派出所了,因為現在派出所已經把案子移交分局預審了,到預審找預審員,一般預審部門都和看守所在一起),這樣就沒什麼大事了。你不要以為取保出來就沒事了,還有什麼刑拘15天之類的,你要換位思考,如果別人要是把你朋友的舅舅打成輕傷,對方簡單的取保然後就沒事了,你能幹嗎?

所以,現在當務之急就是趕緊找對方賠**成和解,不用找律師!!!律師現在這個階段解決不了問題!你有找律師的錢還不如賠給對方呢,你完全可以在寫協議書的時候找一個派出所或預審的警察朋友幫你把關。

律師是打官司時才有用,刑事案件律師這個階段介入根本沒用。

還是那句話,祝你朋友的舅舅好運。希望回答的內容可以幫到你。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照你這麼說。第一:那麼他們使用了攻擊性**。

第二:他們是在你朋友的店面**,屬於主動。第三:

他們先動手,也屬於主動。而你們只是正當防衛。第一:

你們沒有先動手。第二:你們沒使用攻擊性**.

第三:你們處於被動。從主觀角度來考慮,他們是挑釁**,你們是正當防衛。

從客觀角度來考慮,你們是鬥毆雙方,都應該付出相應的責任。但是如果他們要告法庭我想他們是嚇你們的,他們如果要告我想建議你們先去告他們,爭取原告,律師越早介入,勝算越大。《注:

中國相關法律規定,當身體受到他人惡意攻擊的時候,可以適當防衛,即使造成他人死亡也不會太嚴重,有可能無罪釋放,比如遇到搶劫之類的。》

個人總結:你們只是普通的打架鬥毆,鬥毆過程中沒有造成較大的生命財產危害,法庭是不會受理的。 新增:

不可能發展成刑事案件的,因為你們只是普通的打架鬥毆,最多要求索賠,因為你們沒有危害他人,致他人重傷殘疾。再退一步說,最多刑拘15天。

13樓:匿名使用者

請律師問問先,或者看看法律條文

14樓:匿名使用者

打架造成我輕傷一級,對方二級輕傷我同意忇商對方不同意忇商該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初你們就不該動手

要是早想到用法律來解決會更好

不過現在他們想打官司你們的勝算會大些

因為他們那鐵棍來打架已經是構成對你們的威脅你們還手也算是正當防衛啦

別人辱罵我,對方先動手。結果我把對方打傷。這樣有什麼責任。

16樓:劃破天空的貓

你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你要賠償對方的醫療費還要被罰款和拘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17樓:mit在路上

分析如下:

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輕傷以下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造成輕傷以上涉嫌故意傷害罪,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

正當防衛它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1)正當防衛(又稱自我防衛,簡稱自衛),是大陸法系刑法上的一種概念。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其與緊急避險、自助行為皆為權利的自力救濟的方式。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4)《民法通則》

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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