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津市劉律師
不出庭,對你更不利。離婚案件,他人不能**你出庭。
2樓:
有些事情選擇逃避是不能解決問題的,但是很多時候這樣的局面是我們不忍面對的。但是今後的生活總是要面對的,希望你能堅強起來。要生存先把淚擦乾,走過去外面是個天!
離婚不是生活的終點而是新生活的起點!
3樓:破譯情感高高手
如果你丈夫離婚理由正當法院可缺席判決,別人無權代你簽字除非有你的書面授權,你選擇躲避對你更不利!
4樓:
那就直接協議離婚不就得了麼 就不用去法院 民政局就解決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找你老公協商,離婚就離婚,何必鬧至法庭,請求他撤訴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很簡單:
你不想出庭當然可以,但是需要籤個授權委託書,委託一個人帶你出庭,比如你的媽媽。持有授權委託書的人都可以代你出庭,不一定需要你的親戚。但是事先你必須要將你的一些想法告訴他,以發表你真是的想法和意見。
甚至於你在前一兩次可以找一些介面不出庭都可以,但超過三次可能要判你負了。但如果你什麼都不要,財產權,子女撫養權等等都不要的話。那麼你可以選擇不出庭,或者找個你信任的人代你出庭。
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你需要爭得一些利益,還是必須要你出庭或者**人代你出庭。**人的簽字有效。
老公起訴離婚,我不出庭可以嗎
7樓:戚廣利
老公起訴離婚,你可以不出庭,但應當委託訴訟**人,以維 護自己的權 益,避免因您未到庭導致法院單方判決損害合法利益。
8樓:愛喝粥
去唄,在家呆著噶哈呀。不出庭在缺席判決呢。
9樓:雅盛法律
最好還是自己出庭,涉及自己的人身關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老公有了婚外情要和我離婚,我不想離,他就起訴要求離婚,**時我不到庭,法院可以判離婚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11樓:上海笙銘律師
1、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准予離婚。
2、《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 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 居的;
(二)實施家 庭 暴 力或虐 待、遺 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 博、吸 毒等惡 習屢 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2樓:黃海
新婚姻法規定,單方面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法院會給被告送達傳票,如果被告不到庭,法院將缺席判決,所以你不到庭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是最愚蠢的做法。你們這種情況,你如果能拿出證據證明他有外遇,違背婚姻在先,屬於有過錯的一方,在財產分割的時候,你可以申請獲得更多的財產。
13樓:摩羯顧客至上
離婚吧強扭的瓜不甜,你要找到他的出軌證據你可以讓他淨身出戶
14樓:手機使用者
建議離吧,心不在了,硬著來只會讓他更加討厭你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到不會!有三個月時間
起訴離婚原告不出庭可以嗎,離婚訴訟的原告可以不出庭嗎?
當事人在委託了訴訟 人 出具授權委託書後,本人可以不出庭參加法院的庭審活動。民事訴訟法 第62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 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 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以上我們可以看出,民事訴訟法對於涉及身份關係的訴訟,作了必須到庭的特殊安排,這是因為人身...
原告起訴離婚如果被告不出庭是不是法院就按離婚處理
國暉律師事務所 由於離婚案件非同於一般案件,離婚糾紛除涉及到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關係外,還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穩固,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一般不適用缺席判決,以避免造成一方當事人的訴權被剝奪,人身和財產權益被侵害等情況發生。但是,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離婚缺席判決是可以的 1 被告經傳喚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被告...
我第二次向法院起訴離婚,對方說他不出庭 這樣法院能判離嗎
正商觀察者 首先,起訴離婚的次數不是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依據。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前提條件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 婚姻法 修正案 第32條第2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