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死亡機率應為0。有車時過馬路死亡的可能性有以下幾種:(1)車還遠,它相撞都撞不上,機率為0;(2)車已經近了,想撞的話可以撞上,機率要看司機的意思(撞還是不撞)和車的效能(加速和減速及剎車);(3)車已經近了,但行人在猶豫過不過馬路,而司機在琢磨行人到底過不過馬路,需不需要減速,如果兩者的判斷失誤,機率很大。
以上是不考慮紅綠燈的情況下。若有紅綠燈,則(4)行人闖紅燈,車還遠,相撞都撞不上,機率為0;(5)行人闖紅燈,司機在綠燈時快速通過,機率較大。(6)剛剛綠燈,或是在紅燈將結束的情況,行人過馬路有可能被加速過綠燈的車子撞上;(7)行人在綠燈將要結束時還在馬路上,可能被遠來搶綠燈的車子撞上。
但在鬧市區,車子和人都很多,紅綠燈失效,要靠行人的膽量和車子的效能過招,行人的膽量大,非過不可,則行人先過;車子的效能好,控制到車子挨著行人的褲子而對腿沒有壓力,則行人大概只能讓路。但除了車子效能原因,這個時候撞死的人並不很多。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怎麼出這種問題啊,無聊
3樓:匿名使用者
機率百分之三十三啊。。。
唉,還是看紅綠燈為好····生命事寶貴滴
4樓:匿名使用者
100%就像已經被撞死的
0%就像你這樣的倒黴蛋兒~
一個人不看兩邊車輛,直接橫穿馬路(人行道上,沒有紅綠燈)如果被撞,責任誰承擔?
5樓:張0宇勝
無論哪種情況,在人行橫道上撞了人,都是開車的負主要責任,即使是該你正常行駛也是一樣,新交通法總是把人群列為弱者,即使他有責任你也還得擔大部分責,生命無輪迴,安全時時記心中,小心駛得萬年車。
6樓:匿名使用者
人行道本來就是過人的,只要人不是在人行道上面亂跑,速度一般,如果被撞,機動車就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7樓:
責任偏重於開車的,因為人是弱勢人群,法律照顧弱勢人群。
行人在沒有紅綠燈沒有斑馬線的路段過馬路被車撞了需要承擔責任嗎
8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法規定:行人在沒有紅綠燈沒有斑馬線的路段過馬路,應當確保安全後通過,而且不得加速橫穿,也不得突然折返。
所以說,是不是承擔責任要看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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