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己經分開三年多了,我提出離婚,他不肯,我現在外省打工,不和他聯絡。請問我可以委託律

時間 2021-10-14 21:51:31

1樓:纓鳳

你好:1、您可以委託律師辦理有關事宜:起訴、聯絡法官、**、收取判決等

2、但是由於離婚屬於有關於人身的案件,不是財產類案件,當事人由其是原告必須出庭

3、由於您已分居達兩年以上,已符合感情徹底破裂的離婚條件,理論上,只要您起訴,法官應該會判決離婚

2樓:創咖派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的當事人訴訟離婚應當出庭;

例外是有特別理由,即說服法官的理由;

建議以出庭會嚴重影響生活**為由不出庭,委託律師或親屬辦理;

如果幫助到你,請採納,謝謝。

3樓:

可以委託律師辦理。但因你的案件為離婚案件,所以當事人應參加庭審(當然也可以向法院說明理由而不出庭)。你應蒐集相關的證據證明你們之間已經分居三年(兩年以上),這樣證明你們之間的感情確已破裂,以便法院判決離婚。

4樓:邵帥

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去法院申請自動離婚

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最好是去律師事務所去諮詢一下子,離婚這種事情可是大事,想好了再決定吧。。。

6樓:書卷收天

你可以以分居住2年以上,感情基礎確已破裂為由向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其判決離婚,你原則上是必到庭的,因為婚姻屬於身份關係之訴,但確不能到庭的應說明理由,可委託你的近親屬、律師等作為你的訴訟**人。

7樓:相識即是緣

可以委託律師打離婚官司 **本人必須到場

8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就說你有男人了看他離不離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得去法律吧問啊……

您好!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合已經分居三年了,我想離婚他不肯,我該怎麼辦

10樓:愛喝粥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

如果法院在傳喚之後,被告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庭的,那麼法院就可以缺席判決。也就是說,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那麼離婚不到庭法院會怎麼判呢?是否准予離婚呢?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取決於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看夫妻感情有沒有確實已經破裂,無法修復或者和好。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判斷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節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訣法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精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鉅額已滿2年,卻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有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伏擊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於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活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卻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於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樓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卻無下落的。

(13)收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收對方親屬虐待,或對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島主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11樓:翹翹他爹

你描述的這種情況只要你有證據證明已經與對方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在立案進行公示以後依法缺席判決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協議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雙方分居超過二年可以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予以判離的。

13樓:齊天小聖

三十五歲以上的就忍一忍吧

我和我老公因為感情不和早就分居了,我在外省打工,聽人說他現在下落不明好多年了,我想跟他離婚要怎麼辦 10

14樓:飽和糖水

分居兩年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成功

可以諮詢一下律師的

15樓:富農服務

你老公下落不明申請離婚法院也不會判決的,如果法院判離了你老公回來了誰能還他老婆呢?先找人,找不到人也要有死亡證明。如果他堅決不到庭法院可以判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正常離婚就行!三年以上不在一起同居花點錢去了就離啊!!

還有一種就是強制性的離婚!!好象500塊錢以上吧!!你去了人家就問你了!

肯定得問你因為啥過不了一起啊!!你就把事一五一十的說了唄!!

我還沒結婚呢!呵呵其實也不是很瞭解這方面的事!但我知道的就這些啦!

哎呀!萬事以和為貴!人家跟你過那麼多年了!多少也得有點感情吧!~你老公都下落不明瞭!我個人覺得這個時候你得幫著找找!!

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呀 !祝你好運!!我會幫你祈禱的!!樓主!!

17樓:000小良

已經下路不明好多年了,你可以去法院申報此人失蹤,如果還沒出現,然後就可以依照法律程式提出離婚。

你可以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下具體事項,情況大概就是我說的那樣。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上報登明,一段時間後就可以辦離婚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去婦聯求助吧····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已經分居一年了,我提出過離婚,但他不同意離婚,現在聽說他被抓了,我能直接向法院提

20樓:杜柏飛律師

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21樓:李穎律師

你好,是可以的,男方存在過錯,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22樓:匿名使用者

看他判刑多久。

超過3年以上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除這段婚姻的,不過還是要你老公簽字的,只是法院強制執行。

23樓:飛翔的藍鳳凰

沒感情的話,就起訴吧,

我和老公感情不好,已經分居兩地三年了,但是沒有離婚,現在一個男孩喜歡我了,是我和老公的朋友我不知道

2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還是跟你老公離婚,然後才能接受他

25樓:呆呆8瓜瓜

離婚了,再考慮這個問題,不然顯得不倫不類的

26樓:木木熊皮具

那你跟我吧 我也單身 這樣不會兩頭難

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兩年多了,想離婚他不同意怎麼辦?

27樓:街角徘徊

分居一定時間,直接去法院起訴他

28樓:職場老人

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29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分居幾年以上可以離婚,你可以去查相關的法律檔案

30樓:邱澤豹

如果的確沒有感情了,用法律捍衛自己,一切交給公平公證的、法律。

31樓:港女聰

有孩子就最好不要離婚

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和,所以我選擇離婚,可是他不同意,所以法院沒判,現在都已經三年了,我們沒在一起,我

32樓:匿名使用者

再次起訴離婚和第一次起訴手續材料一樣,如果你倆分居達兩年以上,可以認定你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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