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警察不去抓犯罪的人,為什麼警察不去抓犯罪的人

時間 2021-10-14 23:18:34

1樓:無名種子

要看什麼罪犯了,一般的警察,公安,都是糊弄老百姓的,抓個偷雞摸狗啊,維持下治安了,調取監控錄影看下了,完事就是等、、等、、等、、、即便有足夠的證據 也要磨磨唧唧的才去,

2樓:發現自然

首先,你所說的犯罪的人是否被法律認定為犯罪這點要弄清楚,有時候我們意識上認為此人犯罪了,但從法律上講其實是民事上的責任,那麼公安機關就無權抓人。

3樓:匿名使用者

抓人要有證據的,如果你又充分的證據證明某人又犯罪嫌疑的話,講證據提交至公安局,迫於壓力,他不會不抓人的

4樓:林恩盛

因為警察中會」龍爪功「的人不多了,撓人很需要指力和指甲硬度的,是不?

5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的警察跟國外的體系不同,國外有專門監管機構,督促警員,如果不盡職公民可以有效投訴制裁當事警員,而且國外沒有強制性任務限制(在中國很多人為了功績偽造犯罪行為)。

原因就是中國體制問題

6樓:段平飛方便麵

你這個問題就是錯誤的還為什麼,你去把你的小學讀完再來問

7樓:朋爾煙

因為警察也是人,也是懶,你不去盯著他去抓,他就懶得抓。

8樓:匿名使用者

minjingburumingong

警察聯絡嫌疑人了為什麼不去抓他

9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所涉嫌犯罪危害性不大,可以不拘留。

也可能**掌握的證據不足。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10樓:手機使用者

只是嫌疑而不是罪犯的原因。

11樓:愛吃果凍的貓

要收集到足夠的證據才行

立案後警察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哪兒卻不去抓怎麼辦 20

12樓:張偉傑律師

打110吧,有管警察的警察。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是案發金額不多吧。也就是所謂的「金額小」。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警察系統也要走程式,因為金額小所以這幫人就沒太當回事吧,應該晚點就會有結果的。當然你也要繼續找警察投訴、督促。

15樓:遼寧過客誰記得

我建議你找督察,要求他們在3個工作日給你一個準確的答覆

什麼情況下犯罪人被抓了警察卻久久不通知家屬?

16樓:匿名使用者

已我個人的經驗認為 你男友還沒有招供 現在你男友在刑拘期間 **在磨你男友的心理素質 攻破你男友的心理防線 還有就是**怕通知了家屬 把資訊傳遞出去 或者是有串供之類的 或者是還有同黨 至少我可以確定一點 你男友肯定現在沒有招認 所以**暫不通知家屬

1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規定什麼情況都不可以不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屬。

18樓:匿名使用者

案件特殊,特大,嫌疑人危險

刑警隊要是抓不到犯罪嫌疑人,接下來會怎麼處理

19樓:低調額低調額

犯罪嫌疑人與案犯逃逸不能歸案者,**會根據其危害的程度與違法犯罪的情況採取不同措施;

一是啟動刑事偵察的特殊手段;

二是啟動技術偵察手段;

三是啟動**協作與聯動,在系統內部發協查與通緝通報;

四是啟動**與社會資源的聯動,公開發布a級或b級通緝令;

對於犯罪情況較輕,對社會不足以造成危害的立案待拿,等發現其蹤跡時採取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釋出。

擴充套件資料

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途中嫌疑人跳樓逃跑死亡處理措施

公安部規定除非是明確的嫌疑目標,警察才能追捕的,警察要是屬於依法履行公務,沒有違法行為,肇事者的死亡,警察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20樓:戚廣利

如果公安局已經立案偵查,抓不到要發出通緝令或者協查通報。

21樓:蠍紫若

通緝權和通緝的物件、條件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公安機關具有通緝權,通緝以釋出通緝令進行。通緝的物件必須是應當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這裡 既包括具備本法第六十條規定的逮捕條件,應當依法逮捕,而下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經依法執行逮捕,羈押期間又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通緝的物件必須同 時具備三個條件: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對具備上述條件的犯罪 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追捕。通緝令是指公安機關依法釋出的緝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書面命令。通緝令一般應當寫明被通緝人的姓 名、性別、年齡、籍貫及衣著、語音、體貌等特徵和所犯罪名等,並且附**,加蓋釋出機關的公章。

緝捕歸案後,釋出通緝令的機關應當通知撤銷通緝令。由於通 緝是偵查中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緊急措施。本條規定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釋出通緝令。

這樣規定一是因為通緝是執行逮捕的繼續,只有公安機關才有執行逮捕權; 二是考慮公安機關的裝備比較全,力量強,具有相應的強制手段,有利於將犯罪嫌疑人及時抓獲歸案。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自偵案件中,需要通緝犯罪嫌疑人的,應通 過公安機關進行。通緝釋出後又發現新情況的,可以補發通報。

對不知真實姓名和住址,只知其外貌特徵、作案手段、攜帶贓款贓物等情況的,可以採用通報方式查緝。

第二款 是關於各級公安機關釋出通緝令的範圍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決定權 的上級公安機關釋出。各級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後,應當及時佈署、組織力量,積極進行查緝工作,其他一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應當積極協助公安機 關查獲被通緝人,發現被通緝的人或其他線索,應當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公安機關,或者直接將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機關。

《公安部通緝令》分成「a級」、「b級」兩個等級。《公安部通緝令》(a級)是為了緝捕公安部認為應該重點通緝的在逃人員而釋出的命令;《公安部通緝令》(b級)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釋出的緝捕在逃人員的命令。「a級」主要適用於情況緊急、案情重大或突發惡性案件。

各省級公安機關向公安部申請釋出《公安部通緝令》,要提供以下材料:釋出通緝令的請示,基本案情和要求通緝的地域範圍;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體貌特徵、近期清晰正面免冠**、身份證號碼;對被通緝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批准逮捕決定書》《逮捕證》或《呈請刑事拘留報告書》《拘留證》的影印件。

公安部(a)級、(b)級通緝令辦理業務歸口公安部刑偵局管理。公安部(a)級、(b)級通緝令傳真下發,同時在「全國公安資訊網路」上釋出,並錄入「全國在逃人員資訊光碟」。公安部還將視情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和全國性的計算機公共資訊網路上適量釋出,實行公開獎勵通緝。

除《公安部通緝令》外,省、市、縣也可在所轄區域內對在逃涉案人員釋出通緝令。

22樓:匿名使用者

視犯罪分子的罪行而定,對於最大惡極的會成立專案組,發a b級通緝令。一般的會發布追逃資訊,等待新的線索,有的犯罪嫌疑人甚至過了幾十年才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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