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隨母親生活的子女能繼承父親全部遺產嗎

時間 2021-10-24 12:01:28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你爸爸的情況,遺產應該是由你,叔叔姑姑一起平分的。你要回自己的一份是沒有問題的。不過債務的問題,要你叔叔拿出確切證據,才會被法庭承認。

如果的確有,先償還債務,再分割遺產。

2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吧,你是有繼承權的,但是你的叔叔和姑姑好像也是有繼承權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離婚,隨母親生活的子女,不能繼承父親全部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父母離異,我跟著媽媽生活,爸爸去世了,我能繼承家裡所有遺產不

4樓:

女兒可以繼抄承父親的遺產。

在沒襲有遺囑的情況下,bai應根據《繼du承法》第十條規定,對父zhi親的遺產進行分dao

配繼承。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離婚後判給母親的女兒是婚生子女,且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應當對父親的遺產有繼承權。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5樓:無善念

父母離異,父死,你與父之母共同繼承。父無母,父無再娶,你能得到全部繼承權。

父母離婚,孩子隨母親生活,孩子對父親的財產是否有繼承權?

6樓:晨曉駿馬

孩子對父親的財產有繼承權,但是是第二繼承權。撫養費需要根據男方的能力而定,如果不執行,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永遠擁bai有父母的第一繼承

du權,除zhi非孩子早亡、或自己放棄繼dao承權,版不然不受任何權其他因素影響。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撫養費,法院根據男方的經濟能力,判決支援還是不支援。如果法院支援,男方不執行,可以去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8樓:恨

小孩對父親的繼承權從出生日之日起就有了 不會隨父母離婚而消失,如果男的有錢拒不支付撫養費。可以直接申請法執局進行進行強制執行

是指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9樓:辟穀加盟**

是有的,孩子是親生的,從出身之日起就對父母的財產擁有繼承權。

10樓:匿名使用者

答覆樓主:

bai1,遺產的第一du

序列繼承人包括配zhi偶(現任在婚dao),子女和父母所以專孩子永遠是遺產的第一序列屬繼承人。除非孩子在老人需要贍養的時候,拒絕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遺產

2,男方不按時支付撫養費的,只能是催討或者用其他方式代償,很難通過法院要求一次性的,除非你們兩夫妻自己願意

3,如果男方不支付,拒絕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有銀行存款,有房產的,可以保全凍結,用以支付撫養費或者房產的,可以最終拍賣給您支付撫養費

希望對您有幫助

母親去世、父親還在,子女能繼承母親的遺產嗎?

11樓:木木木子丶李

可以繼承,沒有

遺囑的話遺產一半歸你父親所有,剩下的一半由你、你父親、和你母親的父母(沒有去世的情況下)共同繼承分配。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擴充套件資料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相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兩個條件的,才能在遺產分配時給予適當照顧。所謂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繼承人相比生活質量比較差。

這裡的適當照顧是指分割遺產時,一般以該繼承人分得遺產能滿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繼承人遺留下的遺產特別多,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就可以足額保證有特殊苦難的繼承人的生活,就沒有必要加以照顧。

經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之間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分割遺產,在達成一致意見的前提下,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也可以進行不均等分配,這是繼承人自主自願的行使其繼承權的結果,法律對此不加以干預。

12樓:四哥有法說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的法定繼承順序,你奶奶、嬸嬸、弟弟都有權力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理論上是可以的,未分配前遺產有繼承人共同共有,不能由你父親直接處分。

13樓:

不知道你的母親是否留下什麼遺囑,把她自己的一半房產留給子女。如果有,那就能繼承。沒有什麼時間上的限制,如果沒有立下遺囑,那子女繼承的就不是房子的一半。

這一半的房產要和你們的父親平均分配,從按照繼承人順序看,你們的父親是第一繼承人,子女是第二繼承人,所以,父親可以先得到房子的一半,那另一半你們母親的就是由子女和父親按人頭平均分配。

14樓:匿名使用者

能繼承如果母親留有遺囑,並且是處分的自己財產(婚前財產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按遺囑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繼承,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協商各自的遺產份額,相對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要求多分遺產,對有能力卻不盡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不分遺產

婚後取得但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也屬於共同財產,繼承人也可以分割屬於遺產的份額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遺囑的,尊遺囑,無遺囑的,在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進行平均分配。

如幫到了您,請採納。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除非本人留了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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