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導致精神失常的離婚索賠問題

時間 2021-10-24 12:10:31

1樓:無冬之夜

可以由女方的父母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控告男方故意傷害;也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訴男方虐待或者故意傷害;

這種嚴重家庭暴力的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要求男方支付相應的醫療費用以及給予離婚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當初實施暴力的時候就該去報案,去驗傷的。女人怎麼這麼不疼愛自己呢。

像她這種情況,最好去諮詢一下律師,這男的要不就是他自己不懂法,要不就是欺負你們不懂法。

找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可能會有好的解決辦法。

3樓:tomorrow空

首先找律師。男方有暴力傾向。一般法院不會把孩子判給男方。但是由於女方長期受到暴力折磨精神失常。這也是一個問題。可能孩子會派給姥姥姥爺或者爺爺奶奶帶。

首先你要清楚。如果你打算起訴的話。所有的證據由女方提供的。你要找到平時女方去醫院的就醫證明。鄰居的口供等等。

而且要注意 不要漫天要價。在女方生活難以自理的情況下。應該要求男方賠償。

有沒有居委會調解的記錄?也可以請求當地的婦聯幫忙。

手續費要男方出。女方不能出。但是要找到男方毆打女方的證據。這點很重要去婦聯尋求幫助吧。或者去當地報警。記得。找證據。這個很重要

4樓:笑眯眯是你

家庭暴力屬於虐待性質的,一般是自訴案件,你不控告他,法律不會主動追究對方的責任的,除非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當然,精神失常不符合非常嚴重的情況。

並非沒有證據,精神病通過法醫鑑定不就是很好的證據嗎?

萬一孩子判給男方,女方仍舊是孩子的母親,是孩子的監護人,這是事實沒法改變,至於要不要負擔撫養費,則由雙方協商。如果男方經濟狀況一般,女方的負擔責任一般不會減免。

至於該索賠多少要根據具體的受損害程度,對精神的影響程度,對生活。工作的影響及期間花費的各種費用和,應該有相關收據作為證據。

手續費問題不是當事人自己決定的問題,根據法律的規定來承擔

因家庭暴力至感情不和女方出軌導致離婚法院判決結果是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請問離婚案件家庭暴力,由輕微傷導致輕傷的,法院會判刑嗎

豬棟 不管什麼原因 正當防衛除外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應對犯罪嫌疑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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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暴可以通過報警,獲取報警記錄 傷勢鑑定等證據 2 配偶有家暴情形的,可以起訴離婚,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如果證據不足,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准許離婚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能需要二次訴訟來實現離婚。因此對於有家暴情形的建議通過報警 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