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安然
我到覺得沒必要改姓,雖然離婚但他依然是孩子的父親,骨肉血親,不要在孩子面前說一丁點他父親的不是,這樣對孩子的成長不利,離婚不是一個人的錯,畢竟有過一段感情還有孩子,凡事多從感恩的角度去想。
2樓:匿名使用者
1.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是可以更改姓名的;
2.改名是種民事行為,那麼未成年人在行使這項權利的時候是需要監護人(其時性質為法定**人)也就是父母雙方**的(不管你們離婚與否);
3.監護人之間意見不一致,這種情形的處理並未有法律之規定,查了查案由規定也沒有相應的案由(意味著沒法起訴)
4.當然前面我說了這麼多隻是討論討論法理問題,因為,根據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所以,你讓你兒子自己去申請就好了,條例中的邏輯是「或」,也就是說本人、父母、收養人都可以單獨提出申請,這裡完全沒有考慮民事行為能力的問題,照著這個明文規定的規矩來,他們也沒法說什麼,但是實際操作中如果公安局說他年齡太小不能做主,愣是不給辦,需要父母雙方同意之類的,就等幾年,成年了再申請他們就沒理由拒絕了,至於跟公安對著幹做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啥啥的,普通人想過安生日子的,還是洗洗睡的好,改不改名他都是你兒子,興許他還覺得跟你姓不好聽等成年了自己去改個名叫高富帥,到時候你咋辦?宣佈脫離母子關係?姓名別太當回事,宗親社會早該過去了,你們之間的母子之情才是最牢固的紐帶。
3樓:
孩子如果隨男方姓的話,他就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和責任。如果不要孩子又憑什麼讓孩子隨他姓。
4樓:老學生
法律並沒有男方不同意就不能改姓的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到覺得沒必要改姓,因為基因還是屬於男性的基因。
6樓:陌上仙
是的,我更倒黴!有房有工作,因為信任而裸婚,婚後才發現男方是個媽寶男,在家全是他父母說了算,懷孕時,他家父母說我啃老於是他就聽話的叫我回自己家去住,從懷孕到寶寶現在一歲半,我和寶寶住我家,他和他父母住他家,離婚他家提出來的,怕我提條件於是請了律師直接起訴到法院,內容是娃歸他家,我付撫養費,如果拒付強制執行我名下的房子!現在離了,孩子跟我,改姓不可能!
人家一毛不拔的和我結婚,一毛不拔的等你生養個孩子,沒照顧過一天!然後心安理得的霸著孩子姓氏又去找女人去了,說是等我把娃養大他家拿套房子一鬨娃自己就認祖歸宗去了!哈哈,今年我46,他47,我要努力活著一定要比他活得長!
為了孩子,我不能倒下!加油!這些不要臉無恥的人總有一天會有報應!!!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我。男方不出撫養費,我想給孩子改姓,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7樓:麥穗兒談教育
男方必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這是男方的法律義務。離婚後男方不給撫養費,女方也不能給孩子改姓。因為給孩子改姓,必須父母雙方同意。
離婚後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婚姻法》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的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後孩子改姓需要的材料:
1、與孩子生父協商改姓後,簽署的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2、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籍、離婚證。
3、其它材料(特殊情況詢問當地派出所)。
離婚後孩子改姓需要的手續:
給孩子改姓具體步驟如下:
1、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2、其次,需要攜帶準備好的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離婚後孩子改姓需要的材料:
1、與孩子生父協商改姓後,簽署的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2、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籍、離婚證。
3、其它材料(特殊情況詢問當地派出所)
三、離婚後孩子改姓需要什麼手續
給孩子改姓具體步驟如下:
1、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2、其次,需要攜帶準備好的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
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樓:
您好:男方必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這是男方的法律義務。
至於改姓問題,改為母親的姓氏在法律上並不反對,也就是說如果通過訴訟的途徑解決糾紛的話,您有很大的機會能夠勝訴!但各地的判決理由並不相同,如果依據風俗習慣的話,這個問題還是值得考量的,所以還是建議與男方充分協商。
您可以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19條的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9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男方不出撫養費,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支付。到時候可以憑法院判決申請強制執行。給小孩改姓必須父母雙方協商同意。你是沒有權利單方面變更的。
10樓:阿元
離婚後男方不給撫養費,女方也不能給孩子改姓。
因為給孩子改姓,必須父母雙方同意。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9、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11樓:
我也是相同的問題,很不公平的,對女人,我孩子快2歲了,除了醫院生拿了幾千塊錢,孩子到現在沒給過半毛錢,我也是煩了,想孩子跟這種人姓,把我孩子都汙了,可是戶籍方面說要他同意才可改姓,離婚協議寫根據他意願給付撫養費,離了快一年了,沒打過一個**問過小孩,更別提撫養費了,共同買的房子歸他了,我拿了8萬,協議說給我5萬,但也沒給,說給小孩改姓名,說改王八蛋都不關他事,但不改,再就是動不動就打死你們什麼的,我只期盼他被車撞死
12樓:
他不同意還想怎麼地,不同意也就私下來鬧鬧,法律上是允許改名的,再說他不給撫養費你不告他都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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