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籤逮捕被拘留人的通知。
1、一般刑事拘留的時間是在十四日以內,最多不超過三十七日。
打架致對方輕傷的,已經涉嫌犯罪,當事被抓後屬於刑事拘留。
2、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後,偵查一般應在三日以內向檢察院申請批捕,特殊情況下申請批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四日,而檢察院則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這樣刑事拘留的時間為十四日。
3、如果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則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刑事拘留共三十七日。
2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是37天。這個時候籤的,如果沒有通知釋放被拘留人,就應當是逮捕被拘留人的通知。但是,逮捕和刑事拘留一樣的,都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僅說明出於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在一段時間內不能解除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限制,這不是案件的定論。
刑事拘留的期限滿37天無罪釋放,**需要通知家屬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之後,**會郵寄一份通知單到嫌疑人戶口所在地,說明一下因何事拘留。拘留期滿釋放的時候,是不需要再通知家屬的,直接放人。
無罪釋放有如下幾種情況:
(1)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依法訊問時發現其不構成犯罪,必須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訊問時發現其不構成犯罪,均須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3)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者免予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時,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並立即釋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則作出*無罪判決,並在宣告判決後立即釋放在押的被告人。
上述無罪釋放,與如下情況的釋放在法律性質上是不同的;
(1)人民法院根據免予刑事處分的判決,對在押被告人予以釋放;
(2)人民檢察院根據免予起訴的決定,對在押被告人予以釋放;
(3)司法機關根據情況將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並對其予以釋放。
擴充套件資料:
刑事拘留的程式
(一)拘留的決定
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然後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案件,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的決定書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
(二)拘留的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執行人員有權使用強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決定拘留的機關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三)拘留的期限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根據以上規定,一般而言,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
4樓:四哥有法說
1、如果被釋放的人是成年人,**沒有義務通知家屬。如果有**律師的,**會通知**律師案件進展情況。
2、法律只是規定了在刑事拘留時要通知家屬。
5樓:抄寰
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需要。
檢察院應在刑事拘留第37天做出是否批捕的決定嗎?公安機關在第38天通知嫌疑人家屬結果屬正常現象嗎?
6樓:
檢察院在什麼時候做出批捕決定,主要看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時間。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所以,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時間,按照刑訴法規定,在3天內、7天內、或30天內都有可能,並且不一定非得等到3天、7天、30天。在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應當在7天內做出決定,也並不非得等到第7天。在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但犯罪嫌疑人在逃、無法執行的除外。
公安機關在執行逮捕後的24小時應該通知家屬或單位,所以,在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次日通知家屬應該正常。
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逮捕通知是不是在第37天前通知?
7樓:左思苗
刑事案件先期是刑事拘留,一旦在拘留期間內,**經過初步偵查,對嫌疑人蔘與犯罪的事實和證據確鑿之後,對其刑事逮捕。這期間的任意一天都有可能發刑事逮捕證,並不是說要等到37天結束後,主要看**掌握的證據情況。
8樓:淮安浙江人
一、刑事拘留的正常期限是14天;
二、案情疑難複雜的,刑拘時間可以延長至37天;
三、刑拘後,公安要把案子移送到檢察機關的批捕部門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逮捕。
1、在14天或37天到期前,檢方會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2、公安一般會把時間用足了,一般不會提前報請檢方批捕的。
3、如果第14天或第37天,檢方同意批捕的,法律規定,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如果第37天批准,第38天執行逮捕,在第39天通知家屬,這都是正常的。
如果刑事拘留37天都不放出來,會通知家屬嗎
9樓:愚人談娛樂
37天沒出來,就意味著逮捕了。逮捕,會通知家屬的,有時是**通知家屬去領逮捕通知書,有時是用**信將通知書寄到戶籍地。
如果刑事拘留滿37天,檢察院認為應該批捕的,就會發放《逮捕證》;如果認為不需要批捕的,會向公安部門送達《不予批捕通知書》,公安部門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書》之後,必須立刻放人。至於刑拘37天,哪天通知批捕,就要看公安機關的辦案效率了。
1、刑事拘留轉逮捕的最長期限是37日,這是不全面的認識。不同的案件,轉逮捕的最長期限不同(分別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種特定情形的轉逮捕期限才是37日;
2、如果案件屬於轉逮捕期限是37日內的案件,也是在37日內,並非一定要等到37日,有時候20日就逮捕了;
3、逮捕後,一般要2個月內才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具有特定情形的,最長期限可達到7個月);
4、在審查起訴階段,如果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會立即釋放。
刑事拘留時間到了,被釋放的話會提前通知家屬麼
刑事拘留釋放時會通知家屬。刑事拘留由看守所執行,看守所釋放在押人員時,會由監所管教負責按照其提供的 通知其家屬。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九條規定 對於被依法釋放的人,看守所根據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或者 機關的釋放通知文書,辦理釋放手續。釋放被羈押人,發給釋放證明書。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
刑事拘留37天必須放人這個說法有嗎
有這個說法一般而言,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對流竄作案 多次作案 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也就有了這個說法。依據我國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
因盜竊罪被刑事拘留,如要判刑會通知家屬嗎
府綠柳拜釵 刑拘的期限一般是3天,特殊的可以延長3至4天,加起來就是7天,但實踐操作中,公安機關一般都會延長到7天,我還沒見過拘3天的.如果屬於結夥作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公安還可以延長至30天.刑拘期屆滿時,一般會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如果檢察院不批,那公安在你刑拘期滿後就得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