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是好事還是壞事

時間 2022-01-13 00:15:35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對於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並不一定是好事也並不一定是壞事。主要看檢察院想補充什麼證據,如果是定罪證據不足,那麼對於犯罪嫌疑人來講,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證據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許補充偵查完畢,證據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補充偵查是好事是壞事沒有絕對,看檢察院想補充什麼證據,如果是定罪證據不足,那麼對於犯罪嫌疑人來講,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證據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許補充偵查完畢,證據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3樓:有清疏

我認為是好事,這從側面可以反映出證據不充足,至於取保候審只能申請看看,不一定能審批通過

4樓:職場文某某

對嫌疑犯來說是好事,這證明**證據不足。

5樓:波歌韻

您好,理論上是好事,說明證據有還不完善,但現實中退回補充偵查是很普遍的現象,甚至有時檢察院案件多了,忙不過來,也只能通過所謂的補充偵查來辦案,以免超過辦案期限。

6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補充偵查只會對公安有直接影響 對嫌疑人應該沒影響 因為一種情況是證據不是很清楚,或者案卷有問題 公訴科的人把案卷退回公安要公安補好重報,還有種情況是公訴科的人做事情比較謹慎對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不好認定 而現有證據情況不足 就會讓公安重新偵查下這些情況 確保案情正確詳實。

具體 可能會重可能會輕 重是因為可能是鑑定報告出錯重新鑑定後數額增加了 或者偵查完後又發現一些新的犯罪事實 會加重處罰的。輕是因為可能退回公安查的事實公安取證不足無法認定被砍掉了,鑑定數額減少了等等。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7樓:匿名使用者

1l說的不錯,退回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是證據不夠完善,也有可能是辦案期限的原因。

取保候審在檢察院辦案全程都可以申請,將來案子如果去了法院也可以申請,但你要有足夠的理由。

ps如果真的證據不足,檢察院未免因錯誤逮捕而承擔賠償責任,是很大可能同意取保候審的。

8樓:平花

應該是壞居然多,不肯認錯

檢察院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對案件是好還是壞?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檢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是好事是壞事沒有絕對,具體如下:

1、看檢察院想補充什麼證據,如果是定罪證據不足,那麼對於犯罪嫌疑人來講,可能是件好事,

2、如果是量刑證據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許補充偵查完畢,證據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退偵是正常的程式,無所謂好壞。

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會不起訴嗎,檢察院退回二次後,補充偵查沒有新證據,檢察院會不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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