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孫法官說法
1、派出所辦案人員對於輕傷害案件不作為,不追究違法犯罪人責任的,受害人可以向所屬公安局投訴,也可以向當地檢察院舉報,要求調查督促處理。
2、對於公安機關不予追訴的輕傷害案件,受害人可以自行調查收集證據,並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以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的案件,即可以公訴,也可以自訴。
你可以到檢察院投訴,請求檢察院督促公安機關立案。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傷人者。
3樓:法學專家李敬民
公安機關如果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可以直接給你送達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你可以提起自訴。但是,你需要有證據證明有人涉嫌犯罪後,人民法院才可能受理。
如果你認為公安機關應該立案,而且公安機關也已經立案,但就是不抓人,不報逮捕,不出具起訴建議書,你可以到公安機關的上級機關或者同級檢察機關申訴。
但是,還有一種可能,公安機關正在辦理之中,只是因為案情複雜,特別是證據沒有及時固定,導致犯罪嫌疑人不明確,甚至無法確定,你應該理解,並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完成偵查工作。
如果你站在哪個被你懷疑犯罪的人立場考慮,如果他沒有犯罪,或者傷害純屬意外。你怎麼想。
應當相信,更多區域的公安機關的公安人員是不可能縱容犯罪的。
鄭州市中原區石佛法律服務所李敬民祝福你成功。
我被打成輕傷公安局不抓人不作為該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被人毆打成輕傷,公安局應該受理案件,並積極對案件進行調查。如果一直拖著不抓人,屬於行政不作為,可以申請行政訴訟。因為是自訴案件,也可以不經過公安機關,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一條:對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
對於在審查中發現案件事實或者線索不明的,必要時,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初查。
初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採取詢問、查詢、勘驗、鑑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物件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經過審查,對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依法調取公安機關已經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關證據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移交。
被人打成輕傷,派出所不作為?
5樓:中顧網律師解答
這個報案之後,公安機關會按照程式處理的,你這邊要注意保留好賓病例及開銷收據等相關單據,你如果起訴只能是按照民事的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6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害案件屬於自訴案件,如果感覺對於加害人的賠償不合心,可以自己到當地法院提起自訴。
法醫鑑定是應當給你們的,如果對法醫鑑定也感到有異議的話,可以重新鑑定!!
7樓:中顧法律網專家
輕傷害案件屬於刑訴法上自訴案件,如果感覺對於加害人的賠償不合理,可以自己到當地法院提起自訴。
法醫鑑定是應當給你們的,如果對法醫鑑定也感到有異議的話,可以向原來機關重新鑑定!!
派出所辦事不公怎麼辦,派出所辦案不公怎麼辦
你好!可以上訴。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啟動期限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 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對我的解答還算滿意,請採納答案並給好評吧,有什麼法律問題還可以進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諮詢,您的肯定是對我的最大鼓勵!派出所...
對派出所辦案的消極態度我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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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辦案不公怎麼辦,派出所辦案不公可以向哪個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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