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只要能夠證明你是在工地受的傷,就有權主張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
你是包工頭的僱工,應由包工頭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由於包工頭不可能具備施工資質,所以,公司應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如下規定: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樓:安然雅逸
勞動局不可能不管,勞動局有勞動仲裁部門直接管這個事。不管有沒有合同,新勞動法規定,即使上下班路上出交通事故,都算工傷。何況是工作中受傷
3樓:熱心助手來自
找個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最好,必定你這才上班一天
我一個個私人包工頭那裡上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老闆拖欠工資去勞動局告勞動局說管不了!!我該怎麼辦?
4樓:韓飛律師
月工資、日工資、小時工資、加班工資均可根據以下規定計算: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1-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上面對拖欠和剋扣工資有明確的定義。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是前置,如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受理,憑不受理通知書,向人民法院起訴。
5樓:桑旻
首先需要確定你和包工頭的關係是否能夠構成勞動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如果你是為個人工作,那應該是僱傭關係,勞動局(勞動仲裁委)是不會受理的。因此拖欠你的勞動報酬,你可以準備好相關證據後向法院提起訴訟。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證據證明老闆欠你工資,就可以到法院起訴他索要工資,籤沒簽勞動合同不影響。
我在沒有籤合同的情況下在工地上班,工傷了,會有賠償嗎?又怕老
蔣德順律師 雖然沒簽勞動合同,但是已經構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你可以要求工友們給你作證啊!或者說是平時的工資條,工作證,領匯出具的條子等等都可以作證。 汽車裝飾 和老闆好好說,一般農民工都不會籤合同的,出現事故時,有的老闆陪,有的不了了之了。不知道你的老闆是什麼樣的人。希望你趕快好起來。 百姓的法律顧...
我在酒店上班8天因為有病不能幹活,沒簽合同想辭職,工資老闆不給怎麼辦
這個他肯定要給你工資的,非要超過5天就需要付工資給員工,雖然沒有籤合同,但是這是事實的僱傭關係,勞動仲裁會支援的,到時候實在不行你可以找勞動保障部門解決。 平淡無奇 啊?沒簽合同不讓辭職嗎!唉 至多8天白乾唄!還能把你怎麼辦呢?如果你想拿回8天工資或者想出口惡氣的話,就報警吧!畢竟生病了也是無可奈何...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可以直接走人麼
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可以直接走人的,試用期需要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單方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