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買的房送給我,婚後怎麼就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呢

時間 2022-02-03 08:45:04

1樓:翻土何不鳴

在當下的社會之中,房子在我們生活之中的重要性,現在越來越高,可以這麼說,如果說你沒有房子的話想要結婚,那麼不好意思,現在基本是結不成婚的。

現在我國的城鎮化比例已經高達60%,也就是說超過半數以上的人口都居住在城市之中,而大量人口湧入城市的話,勢必會推高房價,讓城市的資源變得越來越緊缺,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房子就成為了一張通行證。

不過即便有了房子之後,每段婚姻可能也並不能夠持續非常長的時間,房子只是婚姻的一部分,它並不能夠保證婚姻可以長久的發展下去。

那麼對於我們現在所討論的這個問題,婚前父母買的房宋給了你,那麼婚後怎麼就成為了夫妻的共同財產的,其實你這個問題的話說得比較簡單,在實際上有很多的關鍵點都沒有表露出來。我們就來說一下不同的情況,然後是什麼樣的結果。

父母贈予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現在很多年輕人基本是買不起房子,那麼他們買的房子呢,基本上是父母幫著買的,要麼直接買好送給他,要麼就是父母出錢購買,而在我國的婚姻法之中明確規定,當事人結婚之前父母雙方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是如果說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那就是除外了。

所以大家可以在我國的法律之中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說父母在買房子的時候是明確表示贈送給自己的孩子,還是說贈送給夫妻雙方,而這也決定了離婚的時候房子是應該如何的劃分。

但是像這種贈予的話,他肯定是需要一些合同的,口頭上的贈予是不成立的,因為口頭上的贈予的話是基本上沒有什麼法律效應的。

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特徵。那麼在我國的法律真正是如何劃分夫妻共同財產的呢?

共同共有產生的基礎是共同關係。也就是說,沒有共同關係的存在,就不可能發生共同共有的關係。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說雙方之間進行了一些約定的話,那麼也可以發生共同共有的關係。

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不分份額,而且在婚姻之中的話,如果是雙方的共同財產的話,是不會按照份額劃分的,基本上就是對半開。

也就是說在婚姻之中,不管這個家庭中掙錢多的是男生還是女生,最後如果說要離婚劃分財產的話,那大家都是一人一半。

各共同所有人對共同財產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平等。那麼因為共同關係的存在呢,所以說共有人對一些財產,就想有一些平等地去佔有使用,還有書亦的一些權利,比如說這個房子現在既然是共同財產的話,那麼夫妻雙方都能夠合理合法地去使用,並且如果說這棟房子增值了或者說出租了產生了一定的收益,那麼夫妻雙方也是要進行一個一人一半這樣的劃分的。

2樓:hi張律

結婚前,殷實點的家庭都會送給自己的子女一些財務。

甚至會送一套房子也不奇怪。

父母本來就希望送給子女的財務能夠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

但有時候也因此產生很多爭端。

結婚前,父母買的房送給了我,但結婚後,夫妻兩人感情破裂。

鬧得要離婚,要分割財產。

而作為財產重要組成的部分房產卻首當其中,要被分割。

為什麼父母給我買的房,離婚時卻要分割一半給到對方,這不是很不公平嗎?

對方為什麼能夠分割房產?

這是因為你做了這件事。

婚前父母贈與的房產,都是屬於個人財產。即便結婚以後,仍舊屬於個人財產。

這點是法律中有明確規定的。

但婚後,如果你在房產證上加入了對方的名字。

沒錯,就是在房產證上加入了對方的名字。此時房產歸屬就發生了變化。

從你的個人財產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

先行《婚姻法》有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而房產證上加入了對方的名字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結果可知,離婚時,對方肯定會對這筆重要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主張。

即便是父母送給的房子,也自然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在兩人離婚是會被分割。

在現實環境中,夫妻兩人結婚後,對於房產問題都會妥協。

如果在婚前沒有房產,婚後夫妻雙方買房,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無可厚非。

但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經全款買了房或者獲得了其他人贈與的房產,在婚後就會面臨在房產證上是否需要新增對方姓名。

如果新增,就意味著個人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會被對方分割。

如果不新增,就會影響夫妻感情,有點左右為難。

所以加不加還需雙方好好商量,找到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法。

我是張律,關注我,每天學習1個法律知識。

3樓:e時光再燃

如果房產本上有他的名字,一般就可以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他的名字,就是屬於婚前財產。

4樓:你真的很好嗎

我個人覺得可能是會有一部分的房貸,婚後女方跟你一起來承擔這部分的房貸,你婚後房子就成了夫妻兩個人的共同財產,而且兩個人在一起就是一家人,所有的財產,我個人覺得應該是屬於兩個人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全款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有貸款需要你婚後還,有一部分會成為共同財產的。

6樓:聽說她叫皮皮

在新的婚姻法中規定,只要婚後另一半參與還貸,則就為共同財產。只不過還是要按為房子花錢的比例來看誰的財產多誰的少。

7樓:你到底敢不敢

那是因為他們結婚了,其關係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所以就成為了夫妻的共同財產,到如今的法律規定是不能夠完全算的。

8樓:窩累了去

是全款麼?如果不是婚後男方參與還貸了吧,當然是共同的。

婚前父母買的房婚後過戶給子女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麼?

9樓:陳金華

1、婚前父母買的房婚後過戶給子女後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以下情況:(1)父母明確是贈與給子女個人的,則該房屋是子女的個人財產。(2)父母明確是贈與給子女夫妻的,則是夫妻共同財產。

2、《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我爸媽給我買的房子,我結婚後會不會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我父母給我買了房,房產證上和土地使用權上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名字",,那依法就是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離婚,妻子是無權分割的。

四川武陽律師事務所左明德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新的婚姻法,不會的。房子屬於你婚前財產部分。

父母在我婚前買的房子,我結婚後過戶給我,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2樓:寸嘉費莫笑天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原則上是屬於出資人一方子女個人財產,但是如登記你們雙方的名字,視為是對你們雙方的贈與,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樓:胡圖虎

父母名下的房產要過戶給您,應該通過贈與的方式。根據婚姻法,如果在贈與時明確贈給您一個人,就屬於您個人財產,否則,該房產就屬於您與配偶的共同財產。

14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您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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