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犯罪不會被判死刑,哪些人殺人不會被判死刑

時間 2022-02-03 19:55:02

1樓:小魚教育

1、死刑不適用於未成年人和孕婦。

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九條【死刑適用物件的限制】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也不能適用死刑。

法律依據:《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2樓:子之道

孕婦、未滿18歲的人、精神病人犯罪不會被判死刑。不會被判死刑的罪行就多了。故意殺人罪不一定判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第四十八條: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即他們不會被判死刑。

4樓:

1`無刑事行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羈押時,審判階段懷孕或流產的都不適用死刑.

2`不會被判死刑的罪實在太多無法舉列.

3`故意殺人並不一定會判處死刑,一般要手段殘忍,性質惡劣,或多起犯罪的。

5樓:

無刑事行為能力的人,即精神病人和為成年人

6樓:匿名使用者

精神不正常的人犯罪不判死刑

也就是精神病

7樓:

精神病,未成年,革命先烈後代從輕發落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給我採納個答案的話那我殺人就不會判死刑

哪些人殺人不會被判死刑

9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我國《刑法》第四十九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希望以上答案對你有所幫助!

10樓:白日夢先生

過失制人死亡和有精神病史的人.....我只知道這些啦...

11樓:

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犯罪時未滿18週歲的人.

犯罪時正式精神疾病病發時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誤殺,只要不是惡意殺人,一般最多是無期

13樓:不想夢見

未滿十六週歲的、年bai紀du太大的、依法對罪犯執行死刑的zhi、交戰dao中殺死敵人的、非主觀意外致人回死答亡的、有精神類疾病發生的、還在孕期的、未被抓獲的、交換罪犯另有審判的、具有特別豁免權的、審判前已經死亡的、具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受邀合法執行安樂死的、喪失行動機能的、當地廢除死刑的、廢除刑法的。

哪種情況下殺人不會被判死刑?

14樓:白色的明

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情況如下: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對上述兩種不適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也不能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另外,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15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根據本條的規定,以下罪犯不適用死刑:

1.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這裡所說的「犯罪的時候」,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不是指審判的時候,如果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的那一天不滿18週歲,即便審判的時候已滿18週歲,亦適用本條的規定。在年齡計算上,對刑法中的18週歲,是指實足年齡,一律按公曆的年、月、日計算,即過了18週歲生日,從第二天起,才認為已滿18週歲。

對不滿18週歲的人之所以不適用死刑,是由於死刑的特點和不滿18週歲的人的年齡特點決定的。死刑是一種最嚴厲的刑罰,它關係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這一特點就決定了死刑只適用於那些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不滿18週歲的人還未成年,還處在生理與心理的發育過程中,認識能力和控制能力沒有完全成熟,這一特點表明行為人未達到罪大惡極、不堪改造的程度,因而不適用死刑。

2.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這裡所說的「審判的時候」是指從羈押到執行的整個訴訟過程,而不是僅指法院審理階段。因此,在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上懷孕的婦女都不適用死刑。

這主要從保護胎兒和實行人道主義考慮,懷孕的胎兒是無辜的,不能因為孕婦有罪而株連胎兒。此外,對於懷孕的婦女,不允許為了判處死刑而對其進行人工流產,已經人工流產的,應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能適用死刑。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自然流產的,也不能適用死刑。

16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正當防衛等等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人和孕婦都不會判死刑的,

為什麼犯罪的人不能全判死刑

18樓:華律網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

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對上述兩種不適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也不能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另外,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19樓:莽荒紀錄

小夥子,你很極端呀。對於極端的人最好還是不要講道理,沒用。不過既然回答了,就得應付一下。

我不懂法律,我只知道,很多人明明知道有些行為一旦被抓,就是死刑,但還是有人「前赴後繼」地去犯罪,想要靠懲罰從根源上解決犯罪的問題,是不是太幼稚了?還有就是如果沒有量刑,所有罪都是死刑,如果你不小心漏繳稅款,給你來個死刑你服氣不?別說你不服氣,整個社會都不會服氣,這樣反而會造成整個社會的不穩定,這比犯罪更可怕。

古人陳勝吳廣已經給了你答案了,他倆不就是下雨延誤了發配行程,要處死刑。所以就有了「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死國可乎」然後就反了,各地也紛紛響應,秦國四十年就沒了。對判刑不服氣的人肯定會想,橫豎都是死,那就做點大事,那樣,臨死之前要麼瘋狂報復,要麼直接造反,你怕是沒心思在這兒思考問題了,你只能買一些管制器械,隨身帶著防身,然後出門被街上巡邏的警察抓住,然後死刑。

20樓:小玉跳蚤

首先我要說我和你想法是一樣的,我曾經不理解這個問題。

然而自從我學習法律之後對這個問題有了進一步的理解。

1.人的生命權是人最重要的權利。人人是平等的,我們不能因為一個犯罪分子犯了一點小小的罪過就剝奪他最重要的人權。

我們不能因為中國人口眾多就否定一個人存在的合法性。黑格爾說:存在即是合理。

2.我們國家在刑法方面有幾個最基本的原則。這個樓主相信你也有所瞭解。

每個人犯罪的情況都不一樣,雖然不管為什麼犯罪都是錯的,但是針對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措施,如果只是因為一個人為生存所迫用暴力手段搶劫一個麵包就判其死刑,那他的親人朋友就會產生仇視社會的情緒,這樣就會有更多的人犯罪,而不是樓主所想的「全乾掉就沒有人犯罪」。

3.這是歷史告訴我們的經驗。在我國過去,我們也有過用暴刑統治的君主,可是社會安定了嗎?

沒有,只會適得其反。這種做法會讓一小部分的人產生仇視社會的情緒。更加擾亂我們的社會秩序。

4.在我們國家有一些人對社會所作的貢獻要比他所犯的罪重要的多。例如黃光裕。

這是我的想法。

樓主希望你不要這麼偏激的想問題,惡人會有惡報的,我們的法律會給他適當的刑罰。

我們中國有句古話,頭頂三尺有神明,惡人會遭報應的。

樓主祝你有個好心情。

21樓:哈哈親愛的

判死刑要達到一定的法律量刑,違法程度,或者說罪犯的罪行輕是不會判死刑的,要嚴格依照法律判決。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遭受這種剝奪生命的刑罰方法的有關犯人通常都在當地犯了嚴重罪行。儘管這「嚴重罪行」的定義時常有爭議,但在現時保有死刑的國家中,一般來,「蓄意殺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個重要理由。

22樓:爭川

這樣是沒有用的,因為人他不僅性本善或許還帶著性本惡,每個人都有幾乎可以是個好人或壞人,什麼叫全乾掉了就沒有人犯罪了?不是說是每個人天生就一定會是犯罪的,都是大多小時候的經歷溺愛或者過度嚴厲以及其他的事情導致的,你這個全判死刑了根本沒意義,犯罪是一直都會有的,就是因為是一直都會有的所以才會有法律呀

23樓:飲水思源

罪刑相適應是法治的基本理念。

即犯罪所受的懲罰應該和犯罪的輕重相適應。

24樓:劉大來律師

那這個國家就沒有人了

25樓:嚇嚇了

怎麼可能沒人犯罪 你殺了監獄裡的 不是照樣有人冒著犯著死罪的危險幹壞事啊? 要是你說的這麼容易就都幹掉還要什麼偵探

26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立法的根本宗旨是以教育為主,懲處為輔的方針。」對有自首情節,戴罪立功,有悔過表現,因過失犯罪並能積極主動的彌補自己的過失對他人造成的傷害,且社會危害小等因素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於處罰。

2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定罪量刑是刑法的一大準則,而且應貫徹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其次,為了保障人權,穩定社會秩序等,犯罪現象由於人性的各種弱點而產生的不可避免的社會現象,一概使用死刑不利於保障社會秩序和人權。

等等等等。。。。。

介紹樓主看看 貝卡利亞的《犯罪與刑罰》

28樓:法幫網喬姍姍

你好 這個要根據 犯罪情節和其他因素進行量刑

29樓:┇愛藝不變

因為有些罪犯畢竟是無意中犯罪的

哪三種人不能判處死刑?

30樓:華律網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對上述兩種不適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也不能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另外,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1樓:北京謝通祥律師

首先根據刑法第48條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根據刑法49條的規定不適用死刑的物件有:

1、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

2、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這裡所說的「審判的時候」是指從羈押到執行的整個訴訟過程,而不是僅指法院審理階段。因此,在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上懷孕的婦女都不適用死刑。

3、審判時年滿75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不適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也不能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為什麼有些人殺了人也不被判死刑?

32樓:華律網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對上述兩種不適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也不能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另外,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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