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鑑: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結離需謹慎,不要輕言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分半,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你們賬戶上的錢財是夫妻共同財產,與誰掙錢多少無關。對於房子問題只要房證上有你丈夫的名字就有你的財產在內。
3樓:劉大來律師
這種情況,你要是離婚,只能要求分割三萬元存款。因為房子屬於他之前個人財產變賣後重新購買的,和你沒有關係。
4樓:蜀之山風
1、 3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一人一半
2、 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現在賣了也是婚前財產,與你無關,現在又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5樓:因故鄉而註冊
婚後的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房子問題可以爭取,但是有風險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存款一共有3萬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平分,儘管房產證上是他和他家裡人的名字,該房是你們夫妻與其家人的共有房屋,具體分多少,看你們夫妻與其家人共有的比例,屬於你們夫妻的那一部分份額,你們可以均分。
縱橫法律網 張奕律師
7樓:521法律
可以要求分割3萬元和房子
8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的陳述來分析,你可以主張3萬元均分,如有疑問或需律師幫助,你可以直接和我聯絡。
縱橫法律網 代堂權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破裂可以起訴,婚後財產原則均分你可以委託律師爭取最大權益
縱橫法律網 陳哲律師
今天給老公提出離婚了。因為我們感情不合,在一起生活沒有意義了。他說感情慢慢培養,都往好的方向發展
既然老公提出培養感情,作為女性應該給男人一個機會,讓他好好表現,並且在今後的時間內注意觀察它的動向,如果它的行為舉止能夠適合自己的需要那麼就應該好好地珍惜這段感情,也不能因為自己的一味感情不和而不去釀造新的情愫而喪失本來屬於你們的幸福,好好珍惜吧,如果找別人不也是從頭再來嗎,就當自己是初戀 一切都會...
我和我老公結婚7年了,最近他提出離婚,我要不要離
因你無所不知 當斷不斷,必遭其亂。人的命運本非天註定,可恨自己卻遇見了這麼一個決情汗,離婚是人生的大事,需要仔細考慮清楚了,再下定論。你和他認真談幾次,記住!你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否則你就不知道,是否你們的婚姻還可以挽救,以及怎樣儘量不傷害到無辜的孩子。一定要控制好情緒!否則,你和他有怎麼談?如...
我要怎樣跟在戒毒所的老公提出離婚
離婚分兩種方式,一 協議離婚,就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對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能達成一致意見,委託律師寫一紙離婚協議書,共同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拿到離婚證就算離婚了。二 訴訟離婚,就是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那隻能委託律師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來...